吉奇小说>都市情感>陌生客>第5章 我会说的

  书店的女老板长相明艳,留着齐胸的长发。

  颜鹤径前去端咖啡,宗炀看见他弯腰和女人讲话,并将提着的牛皮纸袋递给了她。她从纸袋里拿出一瓶昂贵的香水来,弯着眼睛笑。

  宗炀似乎闻到了那瓶香水的香气,他用不了这样高档的香水,但拍摄杂志的时候摄影棚有这款香水,和他搭档的女模特喷了一些在手腕上,他自己喷的男士款。

  颜鹤径慢慢走回来,周身有浓重的咖啡味,和浅淡的那款男士香水气味,宗炀稍稍低头,能嗅到自己身上便宜香皂味。

  他不知道自己的直觉是不是出了差错。颜鹤径或许喜欢女人。

  “你要吃蛋糕吗?”

  颜鹤径将咖啡搁在宗炀面前的桌子上,手掌撑着桌沿,站着问宗炀。

  从这个角度看,颜鹤径的下巴没有多余的肉,鼻梁很窄,鼻尖是圆润的盒型,有一道微陷的折痕,要留心观察才能看到。他是长眼,眼尾向下,眼睛没有太大,却很好看,像眼中能盛许多东西。

  他穿着一件宽松的灰蓝色休闲西装,里面淡蓝色的衬衫扣子解了两颗,肩较宽,但似乎是偏瘦的类型。

  宗炀想起来,上次见颜鹤径还是冬天,他的每个部位都被遮起来的时候。

  在婚礼开始前,宗炀打量了颜鹤径几眼,觉得他很漂亮,产生了一些其他想法,告别后便不再想过他。不过他们很有缘,既然有缘,不能白白浪费。

  宗炀背靠椅背,反问:“你想吃吗?”

  颜鹤径笑了笑,默认宗炀是个不擅长解决问题的人。

  “我问你呢。”

  于是宗炀摇了摇头,手指缠住咖啡杯的把手,回答:“我不太喜欢吃蛋糕。”

  “其实我也不太喜欢。不过老板热情地想要我试试,我就说问问这边这位小帅哥的意见。”

  颜鹤径转身向老板摆手。

  颜鹤径面对宗炀坐下来,拿着银色的小勺在咖啡里搅拌,弄出许多热气。

  从书店的窗户向外看,是一篇窄小却丰富的花园,有一大片蒲葵和一丛丛的冬青,沿着栅栏摆放了几张桌椅,桌面雕刻着镂空花纹,遮阳伞收了起来。

  “这个花园时常让我想起我家的小花园,所以我喜欢坐在这个位置读书。不过现在很少有时间回家,会想不起来家里花园具体的样子。”

  家里的花园是由母亲来照顾的,她的柔情让花园的一草一木生长得极好。

  颜鹤径不自觉说了一些话,自认对宗炀来说无趣,打算换一个话题。但宗炀接着问下去:“你家在哪里?”

  “一个海岛小城,你肯定没有听说过。”

  “那里是什么样的?”

  对于家乡,颜鹤径有太多说不完的东西,即便他融入了大城市,但所有对土地的热爱依然只给了那座小城。

  “海很宽广,岸边的礁石被海水冲刷得非常亮,海边有捡不完的贝壳。”

  “沿岸的楼房有些旧了,可还是看得出掩埋在污垢下的、曾经夺目过的色彩。但生活的确很潮湿,而且到处都有海腥味,那种气味被风卷得到处飞,你走到哪它就跟到哪。还有晒咸鱼的味道,我妈以前总晒,我和我哥就捏着鼻子,盯着鱼鼓胀的眼睛,但其实味道还行,比闻起来好得多。”

  宗炀撑着下巴,身体前倾,离颜鹤径很近,他专注地听着颜鹤径讲他的家乡。

  “我特别喜欢站在海边听海浪翻滚的声音,那种感觉让我觉得世界上所有声音都消失了,只有海,我可以潜入海底,在里面生活。”

  颜鹤径以前读《绿毛水怪》时,看到妖妖变成水怪,想世上如果真的有那种奇药,他一定吃下去。

  颜鹤径转过头,发现宗炀正认真地看着他,一动不动。宗炀眼珠的颜色很浅,总像被阳光照着,一双带着阳光的眼睛。颜鹤径喝了一口咖啡,咖啡的温度已经很适宜了。

  宗炀见颜鹤径不再说话,轻轻地弯了弯嘴角:“我们见了两次,你和我讲了这么多事情。”

  “很无聊?那我们谈谈别的。”

  “不无聊,我可以听很多,”宗炀拖长了声音,像是很遗憾,“我没有去过海边,所以想去看看。”

  颜鹤径说:“以后来我家,我带你转转。阿炀,现在说说你吧。”

  宗炀拿开了撑着下巴的手,重新靠回椅背,表情很诚恳:“我会说的,以后会有机会的话。”

  接着宗炀和颜鹤径交换了彼此的微信号和手机号。宗炀的朋友圈风格统一,大多是寻找拍摄的工作,头像是一只咖色的柴犬。

  颜鹤径决定留在书屋再看一会儿书,等到晚饭时间再走,宗炀说他有工作,两人就再此分别。

  临别前,宗炀很随意地问:“颜老师,你在追书屋的老板吗?”

  颜鹤径明白宗炀真正想问的东西,于是他笑起来,侧身攀着椅背,衬衫扣子被拉得更开了一点。

  “你说呢?”

  于是他们都心知肚明起来。

  宗炀踏出书屋,这条街的商铺挤得很拢,也没有固定营业的类型,是个大杂烩,书屋就在转角处,转过去是一条宽敞明亮的大马路。

  路旁有一家宠物店,宗炀看着被装扮得很温馨的店铺,四处散落着的玩具,发现笼子里有只柴犬。

  他想起他的呆宝,像条布偶一样从五楼的窗户摔下去。

  它为什么不是布偶,不然就不会发出那样撞击地面的声音,也没有那样浓稠的血。血是红色,又变成黑色,最后凝结起来,水泥地上的血迹洗都不洗掉。

  姐姐抓住了他的胳膊,所以他没有和呆宝一起摔下去。

  他决定不再想呆宝。

  宗炀走后,书屋的老板的老板小跳来找颜鹤径聊天。熟识的朋友都叫她小跳,因为她太活泼自来熟的性格。

  小跳快三十岁,是个不婚主义者,她的兴趣是看书和谈恋爱。副业做自媒体,写书评,粉丝很多,她通过出版社认识了颜鹤径,颜鹤径较少和行业内的人做交心的朋友,小跳是个例外。

  最近小跳面色红润,和一个三十多岁的帅气男人谈恋爱,每天甜甜蜜蜜,她说她刚度假回来,坚持要给颜鹤径看他们拍的照片。

  颜鹤径被迫接受了小跳递来的手机,看到他们在青葱的群山前拥抱,小跳看上去很幸福。

  但颜鹤径一直佩服小跳的是,她可以轻易从感情中抽离,即使会哭得很伤心,依然能迅速找到新的爱情。颜鹤径可能永远无法做到这样。

  颜鹤径滑过几张照片,想起来对小跳宣布他分手的事。

  小跳把手机从颜鹤径手心抽回来,摁灭屏幕。意识到她做了伤人心的事情。

  又转眼想到刚走的宗炀,很兴奋地说:“但你刚刚送走的男生可比邵荣好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啊!”

  颜鹤径低着头,不知道想些什么,他摩挲着书封皮的边角。想到邵荣,又想到宗炀,最终觉得不妥,克制住了想法。

  “拜托,你不要乱想,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而且他年纪很小。”

  “年纪小也是理由?我之前跟大一的学生谈恋爱,虽说幼稚了一些,无聊了一些,但偶尔还是挺浪漫的。”

  幼稚、无聊,不太需要的浪漫,小跳说的都不是颜鹤径恋爱的标准,颜鹤径喜欢贴心、可爱的。

  小跳还说,他们都是一样的,最终依旧要漂泊在恋爱的海域,却不会找到那艘带他们着陆的船。

  接下来的几周,颜鹤径待在家里写书。

  他还是没能明确自己想写怎样的故事,之前的灵感突然变得无聊,他看不下去写好的文字,删掉了一大半,却没有办法补充。

  阿朗生在荒凉的西北,赤脚走过烈日灼烧后的地面,脚底的皮烫得通红,他的嘴唇被风沙扫过,干裂苍白。阿朗的家支离破碎,酗酒的爸爸为阿朗拐骗了一个城里的十六岁女孩,为了子孙的延续。阿郎要想办法救出女孩和他自己。

  颜鹤径想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他本来要去西北看看的,他的心中没有阿朗明确的面孔。

  母亲的去世阻断了他想去取材的想法,也消除了他所有对文字的构思,他没有想到过亲人的离世会带给自己如此大的打击。他甚至没有为母亲的离开掉过眼泪,他所有的只是干硬的疼痛。

  入睡没有问题,却频繁多梦,总梦见母亲。母亲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难,颜鹤径没有办法拯救她,所以一次次失去她。

  小时候母亲照顾发高烧的他,把他从危险的石阶边拽回来,他叛逆时她的眼泪,母亲一直在拯救他。

  夜间颜鹤径第二次惊醒,外面的天透出了浅浅的白,像快要天亮了。隔壁大爷拍着手经过他家门前,他清醒了,额头、胸口全是汗,记不清梦见什么。颜鹤径只觉得格外惧怕黑暗,他戴上眼镜开了灯,走去客厅倒了一杯水。

  喝过水后,身上的汗差不多被冷空气蒸干了,颜鹤径躺回床上,发现有来自宗炀的一条消息。

  信息是昨天晚上九点半发来的,颜鹤径那时已经上床睡觉,所以没能及时接收到。

  宗炀问颜鹤径明晚要不要一起吃饭。

  宗炀每次出现得都恰到好处,在颜鹤径快要遗忘他时,再次正常地出现,出现得无比自然,且让人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