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陌生客>第3章 你很好看

  颜鹤径和邵荣在一起四年,认识不止四年,读大学时颜鹤径便认识了邵荣。

  第一次见面在聚会上,朋友提到颜鹤径算是个作家,说出他给杂志社投稿的事,连带着笔名也透露出来,朋友本意是想表示他们圈子有个提档次的未来作家。

  邵荣本来安静地在旁边喝酒,这时眼亮了,越过中间几个人,奔过来说他读过颜鹤径写的短文,喜欢极了。

  颜鹤径还记得,那时的绍荣是个面白清瘦的人,红着脸说话,嘴有时绕不过弯儿,可能太紧张。他不明白绍荣的紧张,但觉得挺可爱。

  邵荣学新闻的,以前也想当作家,短文投到杂志社却没响声,毕业后还是去了电视台。颜鹤径捏人心思捏得准,知道邵荣看着他作家路走得顺畅,一直是不甘的。

  认识邵荣时,颜鹤径还和初恋在一起,初恋背着他同许多人上床,那会儿颜鹤径又傲又冲,将初恋打进了医院。

  他为此神伤许久,又天天想着写书,没考虑过感情。

  再遇见邵荣是毕业后几年,邵荣留着颜鹤径的联系方式,问他有没有男朋友。

  明明邵荣追颜鹤径,在一起后,却总是颜鹤径宠着邵荣,颜鹤径脾气收敛不少,温柔全用在了邵荣一个人身上。

  但分开这半年中,他们简直不像在谈恋爱,颜鹤径的温柔全被耗光了。

  颜鹤径醒来,眼珠往里陷似的疼,一抽一抽的。房间的窗帘合得很紧,一点光也透不进来。

  感冒药的副作用足够大,困倦从昨天延续到现在,颜鹤径还没睡够,又躺下去半个小时,可他以为只躺了五分钟,他好久没这般懒过。

  早餐的蛋煎糊了,冰箱里的最后一颗蛋,往面包片和番茄酱中间一夹,糊味才消退不少。

  颜鹤径站在厨房的水池边吃早饭,边嚼边看阴冷的天,灰色铺得满天都是,他的脚脖子冻得冰凉,吃完了才反应过来微波炉里的牛奶还没热。

  邵荣发来信息,颜鹤径有只表在他出国前就在他家,一直没来取,邵荣问颜鹤径什么时候来拿,他方便安排时间。

  颜鹤径举牛奶杯的手一阵晃动,给邵荣回消息——丢了吧。

  商应的婚礼在星期六,室内的中式婚礼。颜鹤径开了二十多分钟的车,在休息室见到穿西服的商应,商应是个负责且有经验的编辑,也是颜鹤径信任的同事和朋友。第一次见商应,他还是标准身材,现在也逐渐有些发福。

  伴郎给颜鹤径散了烟,颜鹤径抽完一支软中,商应问:“一会儿上去讲话你准备好没?”

  颜鹤径受商应所托在婚礼上发言,他点头答:“别担心,一定帮你美言几句。”

  “哎,真不敢相信,我要结婚了。”商应这样做出结论,像此时此刻幡然醒悟,周围人皆在旁边笑他。

  颜鹤径记得商应说过不会结婚,他不作声,沉默地暖着手坐在窗边。

  宴会厅布置得很浪漫,层层纱幔垂下来,走廊簇拥着无数粉白的花。宾客差不多坐满了,颜鹤径由伴郎领着到座位上去,途中与几个出版社的朋友打过招呼。他坐的位置靠前,那一桌多数是商应的家人。

  旁边的位置还暂时空着,大约两分钟后,身侧传来轻微的动静,颜鹤径无意识看过去,之后有点移不回眼神。

  男生穿着一件黑色的棒球外套,戴了一顶黑色毛线帽,帽子拉得很低,几乎触碰到他浓长的睫毛,眼角窄,越往后越宽,嘴唇的红好似被揉散了,皮肤极白。

  很快颜鹤径明白他的帽子为什么拉得这样低,一块乌青覆盖了他的右眼,像被人狠狠揍出来的。

  大约因长时间创作文字,颜鹤径擅于观察美的事物,风景、男人与女人,他用眼睛描绘美的轮廓,在心里用语言润色出来,变成书里的某段文字或者某个人物。

  身旁穿着棒球服的男生,是颜鹤径想要描绘出来的那种人。

  过高的暖气闷得手心起汗,颜鹤径脱去外套,余光察觉到男生正盯着他,看回去时,男生已经没有在看他。

  商应很快出现在走廊最前端,仪式开始了。

  颜鹤径在前往发言的过程中,一直感到有视线追随着他,他奇妙般地感到隐隐的忐忑,手脚皆暖得热热的,像软掉了一样。

  宴席中途,商应和新娘来敬酒,颜鹤径端着酒杯站起来,商应过来搂住他的脖子,脸喝得涨红,对一桌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

  他又去搂旁边男生的脖子,对着颜鹤径介绍:“这是我表弟,宗炀。阿炀,这是颜老师,我负责的作家。”

  宗炀扭转头,他的眼窝很深,双眼皮,眼睛本该很大的,但没完全睁开来,有着一半的倦。他看了一眼颜鹤径,随意的看,不带任何目的性,像只是确定了身旁站着一个会动的人。

  颜鹤径抬了抬手腕,白酒撞着杯壁晃了晃,他介绍自己:“我叫颜鹤径。”

  他们之间隔了一个浑身酒气、情绪高涨的新郎,一桌人的谈笑声,以及婚礼仪式中多变的灯光,所以颜鹤径不确定宗炀是否接受到他的名字,可没有理由重复一遍。

  宗炀的眼睛定在颜鹤径脸上某个部位,这时微颤了一下。宗炀端着手里那杯饮料,朝颜鹤径方向送了送。

  之后他不再看过来,直到婚礼结束,他们一同走向酒店的大门口。

  颜鹤径下午有事,不能久留,便不去楼上的茶馆,商应将他和宗炀送到门口,站在自己巨幅的照片前面,问颜鹤径有没有开车过来。

  “我开了车,叫个代驾就行。”颜鹤径掏出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

  还没来得及叫到代驾,商应按住了颜鹤径的手,对着宗炀说话:“阿炀,我记得你有驾照。”

  “对。”

  “那你方便送颜老师回家吗?你们家离得不远,”商应笑着说,“花叫代驾的钱干什么?”

  宗炀没有立刻答应,他站在酒店门口圆柱的旁边,将右眼隐藏在阴影里,那块乌青便没那么显眼了,他大概正在深思熟虑。

  换做平常情况,颜鹤径会毫不犹豫拒绝这个提议,但是他等了等,没有开口。

  不过或许这个提议让宗炀为难,颜鹤径便想开口推脱。

  宗炀先开了口:“方便。”

  颜鹤径笑了笑,拒绝的话压了回去:“麻烦了,阿炀。”

  他是宗炀表哥的朋友,理所当然地借用了商应的称呼,唤他阿炀,唤得这样自然而没道理。

  天空飘着小雨,只能把脸润湿,在这样小的阴雨里,要确认许多次才能感觉到雨的存在。深冬的细雨太致命,像在下冰块,这座南方城市不落雪,依然冷得不像话。

  宗炀走在最前面,两只手臂弯曲,手腕没入棒球服的口袋中。

  商应坚持送他们到停车场。

  “我的这个弟弟,很惨的。”突如其来的,商应凑在颜鹤径的耳边悄声说。

  闻言,颜鹤径迅速抬头看了看他们与宗炀隔着的距离。

  “可惜跟我们家没有太亲,想要亲近起来也没有机会。”

  商应喝得微醺,说话有些不着边际,接着便停止了讲述。颜鹤径没有继续打听下去的念头,但听见商应说的话,他眼前闪过宗炀带着乌青的右眼,在白皙的皮肤上太扎眼,令人不安。

  人生惨烈的方式千万种,颜鹤径猜不透宗炀用哪种方式去惨烈。

  商应在收费口告别了他们,只剩颜鹤径和宗炀两个人。

  颜鹤径的大衣沾上了雨水,全是成颗的水珠,宗炀的肩膀和他大约齐平,略高一点,他们肩并肩走着。路比较窄,宗炀的手蹭过颜鹤径的大衣,手背立即变得湿凉。

  在一棵光秃的树下,颜鹤径停下来,指向一辆黑车:“这辆。”

  他把钥匙递给宗炀,宗炀按响了车,侧身钻进了驾驶位。车内也有冷意,颜鹤径又带了许多水珠进来,喉咙一阵密密的疼。

  宗炀开车开得很稳,颜鹤径估计他挺年轻,拿驾照不会太久,好奇地问他开了几年车。

  宗炀平静回答:“以前做过代驾。”

  他只回答问题,不主动发话,车内只剩雨刷器机械、重复的声音,让颜鹤径开始后悔答应商应的提议,和一个少言的陌生人共处二十分钟。

  “那现在做些什么?”颜鹤径想延伸一些话题。

  “给杂志拍些照片。”

  颜鹤径往宗炀的脸上打量了几眼:“模特啊。”

  “嗯,算是吧。”

  余下的路程颜鹤径不再开口,吃完饭后他有些困,也不想忍受尴尬,闭了会儿眼睛,睁眼时已经快到家了。

  车开进了地下室,宗炀解开安全带,开门下了车,同颜鹤径再见,准备往电梯口走。

  “阿炀。”颜鹤径捏住了车钥匙,快步上前,“我帮你叫车,今天谢谢你了。”

  宗炀转过身来,手依然放在口袋里,他右眼的乌青似乎越来越浅,一层薄薄的膜盖在颜鹤径的心上。

  宗炀回答:“不用,我家不远,走路就可以。”

  颜鹤径不再继续坚持:“那我送你上去。”

  分别前,宗炀没有立刻迈步,他像陷入了长久的停顿后醒悟一般,直视着前方。

  “那就再见了。”颜鹤径说,欲转身离开。

  片刻的对视后,宗炀抬起了下巴,嘴角平平的,鼻尖被寒风吹得微红,眼睛一径不躲闪地看人,好似绝不会说谎的那类人。

  “颜老师,”宗炀说,“你很好看。”

  颜鹤径先是一愣,几乎忍不住大笑:“我知道,阿炀。”

  这句古怪的告别语即便不适用于此刻,依旧逗乐了颜鹤径,并且坚定了他心中的一个微弱的想法。

  这个阿炀原来不是个冷酷的人,或许嘴拙了一些。颜鹤径不由自主地想,这二十多分钟的路程中,宗炀是否也因无话而苦闷,但脸上始终维持稳稳的沉着。

  而刚才在婚礼时感受到的视线,不完全是颜鹤径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