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瓶邪同人)瓶邪我的父亲母亲>第12章 完结*-*-*-*

  三十五

  一场雨淋下来,两个人都成了落汤鸡,回到家里以后发现两个小崽子在用扑克牌玩小猫钓鱼,一点儿没有要拿把伞去接一下老母亲的意思。

  吴邪甩了甩手,接过了老公递过来的大毛巾,囫囵的把头发擦了擦,他们跑回来的这一会儿雨小了,这一会儿又大了起来,打的玻璃噼里啪啦响。 翻修过的屋顶非常结实,没有一丝雨潲进来,要是没翻修,这会两个小笨蛋已经坐到大衣柜上了。

  不知道城里有没有下雨,临走之前已经让老大照看着家里了,花花草草要照料,肥猫和仓鼠也要喂,平时觉得无所事事,一离开才发现事情还是一大堆。

  “还说去摘点果子呢。”吴邪靠在窗边,稍微打开了一点点朝外看,雨太大已经看不清楚院子里的种种了,这么大的雨砸下来,快熟透的果子肯定都掉了,只能便宜小动物了。

  正穿着衣服,客厅里突然传来了尖叫,听起来像是老三的声音,老两口连忙跑了出去,发现小姑娘已经爬到了椅子上,一边跳一边叫,老二手忙脚乱的从门口抄起一把扫帚,试图把在地上乱窜的某种小动物给按住。

  合着就是为了只耗子,吴邪看着他俩窜的比耗子还慌不由得有些好笑,道:“不就是个耗子吗,至于吗,你不是还养耗子吗?”

  老三大喊:“那又不一样!”仓鼠是黄色的,也没有长尾巴,可耗子呢,灰不拉几的还有恶心的长尾巴,看起来好可怕。

  老二追着耗子跑了半天,一下也没砸到,张起灵实在有些看不下去了,上前一步快稳准的踩住了耗子的后背,把它跺死之后随手拎起来丢出了门外。

  他和吴邪是一点儿不怕这东西的,当初住在这里的时候,与其说这是四害,不如说这是邻居,要是谁家连个耗子都没有,说明他家穷的很够劲,一粒米都剩不下了。

  眼见两个孩子松了口气,吴邪很坏心的让他们别太开心,谁家也不可能只有一只耗子的,你看到的是一只耗子,你没看到的可能是一大家子,到时候你们睡着了,它们就成群结队的从你们的枕头上爬过去。

  他的话成功把小女儿吓哭了,在城里长大的小女孩从来没有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生活过,哭着闹着要回家去,她不要在这里待着了,这里有耗子。

  吴邪心想家里还有一只黄皮耗子呢,又不见你这么叽叽喳喳的叫,早知道不吓唬她了,都多大了还满地打滚,怪好笑的。

  小姑娘闹了半天也没有什么用,毕竟不可能现在冒着大雨跑出去,火车站那么远,没有拖拉机靠走的都要走好几天了。

  张起灵有心把小女儿拽起来,看吴邪没有什么反应也就作罢了,转去检查每间屋子的窗户,看看有没有漏雨的或者忘记关上的情况。

  老二心里也不喜欢耗子,但是他很识时务,知道闹也不会有好结果,再把老妈的脾气给闹上来了,后头几天日子更不好过,因此他很有眼力见的回自己屋里去了,写小说的就是这点好,带点纸带只笔就能继续工作了,他现在在写短篇的爱情小说,是编辑推荐他写的,他不太擅长写爱情,抓耳挠腮好些天了只写了个标题。

  任由女儿闹了一会儿,吴邪都累了她还没累,看来是真的很害怕耗子半夜爬到她的床上去,吴邪只好道:“行了,一会儿让你爸去你那屋转转,看看有没有耗子,别在地上滚,地上都是耗子爬过的。”

  老三闻言立刻爬起来了,抽抽搭搭的道:“我不想一个人睡,这里好黑啊。”

  和城里相比,农村的夜黑的一塌糊涂,半夜想去上个厕所都战战兢兢的,近处除了风吹树叶和昆虫的叫声外几乎什么也听不到,远处则时不时的传来狗吠声,她来之前借了同学的一本恐怖小说,写的就是农村的绣花鞋,她战战兢兢的看完,这会儿脑子里全是新婚夜上吊自杀的红衣女鬼的样子。

  吴邪道:“那怎么办,你都这么大了总不能还跟我睡吧?你爸咋办?”

  结果当然是老张头被扫地出门,自己孤零零的去睡姑娘的小床,他都这么大岁数了,不应该怕黑了。别说,小姑娘的卧室里真的有不少耗子,他一个晚上抓了四只,当然没有特别告诉老三,要不然给她知道和四只耗子共度了好几个夜晚,一定会哭的屋顶都给掀了。

  既然老三的屋子里有这么多耗子,老二的屋子里肯定更多,他最喜欢偷吃零食,来不及扔的话就把这些零食袋子全弄到床底下去,免得被父母发现。

  检查之后果然抓到了五只肥嘟嘟的大耗子,老二私藏的两盒巧克力都被啃过了,他很纠结剩下的那一半还能不能吃,恋恋不舍的看着老妈把它们毫不留情的拆开丢进了厕所里。

  “你个死孩子。”吴邪使劲的戳了戳老二的脑门,“牙要不要了?等你老了一口牙都要拔掉了!到时候你只能喝稀饭了知不知道?”

  老二嘀咕道:“那装假牙呗。”

  他死不悔改的样子格外欠揍,被老妈罚着去院子里打扫,把被雨水冲出来的泥巴扫一扫,再看看有没有成熟的蔬菜摘几根。

  扫地有手就行,可看蔬菜是否成熟对城里的孩子来说实在太难了,老二蹲在茄子旁边看了半天,实在不知道什么程度算是成熟,看起来都差不多。

  没办法只好去求助老爸,虽然他的老父亲在这方面同样不太灵光,最起码知道什么程度算熟,摘下来不会被老婆揪着耳朵骂。

  三十六

  新鲜的果瓜蔬菜做成菜还是很好吃的,就是老三总怀疑脚下有耗子,吃一口就要低头看看,免得被耗子啃了自己心爱的凉鞋。

  农村的气温似乎比城里要低些,除了大中午的有点热,入了夜以后还算凉爽,饶是如此,小崽们也总是耷拉着脸,他们已经过了会觉得玩泥巴有意思的年龄了,要是岁数小一些还能带着他们去捉鱼游泳,现在只会觉得水里太脏了不愿意下去。

  吃完饭之后,张起灵去院子里打水洗碗,村子里还没有自来水,家家户户打上一口井已经算很进步,以前满村子只有一口井,赶上用水高峰期家家户户一天只能打一桶水,一家人的吃喝拉撒都指着。

  院子里太晒,两个崽子不肯出去,吴邪只好自己去打秋千,秋千的绳子刚刚换过还算结实,他小心翼翼的坐上去试了试,确保这玩意不会断掉,他这一把岁数了摔一下老命都没了。

  “哎哎哎,过来帮我推一下,一会儿再刷碗。”吴邪晃了晃脚,发现这个秋千绑的有点太高了,他只能用脚尖点地,很难发力,荡秋千嘛当然是越高越好玩,没人推自己荡有啥意思。

  张起灵应了,把手上的水蹭了蹭,走到老婆身后推了一下,秋千小小的荡起来,吴邪便道你这推的都没有我自己晃悠的远呢,使劲使劲。

  他俩在院子里你推推我荡荡的很开心,崽子们趴在窗户上朝外面看,也有点儿想玩了,可刚刚妈妈问的时候,他俩死活都不出去,现在出去肯定会老妈嘲笑的。

  “你想玩不?”老二问妹妹,小姑娘挠挠脸,嗯了一声,说来也怪,城里头哪个公园里没有秋千,就是两根绳一个板,自从上了小学她连看都不看秋千一眼了,现在居然还挺想玩的。

  老二道:“那二哥带你去玩去。”他是决计不会承认自己也想去玩的。

  两个人磨磨蹭蹭的走到了院子里,吴邪一看他俩出来了便知道他俩什么意思,道:“怎么出来了,是不是想帮你爸洗碗啊?喏,在哪儿呢。”

  他这么说了,崽子们还能说不是吗,只好走到了井边,这是一口农村传统的压井,小姑娘握住把手用力一压,却因为太轻了差点闪了手腕,水更是一滴也没有流出来,她有些困惑的朝里头看了一眼,刚刚爸爸压的时候明明哗啦啦的出了很多水?

  老二让她闪开一点儿,拿起了井旁边的一碗水倒进去,然后快速的压了几下把手,解释道:“直接压压不出来的,得用一点水引一引。”

  小姑娘瞪大了眼睛:“为什么?”

  老二一时语塞,他怎么会知道为什么,他只知道大家都这么做,从来也没想过为什么要怎么做,但是直接回答不知道似乎有损哥哥的威严,便道:“因为每一口井里都住着一个小神仙,他是负责守护井水的,你要给他上供,他才会给你水。”

  他说的很认真,老三将信将疑,如果真的是要给小神仙上供,为什么要供水呢?用水来换水听起来很奇怪。

  瞎说八道的功夫,水又消下去了,这回可没有提前留好的水引子了,两个人只好进屋拿水杯,用茶水引了一些井水出来刷碗。

  他俩的手脚慢吞吞的,洗完几个碗的功夫,吴邪已经玩够了秋千,准备和老公一块儿出去溜达溜达了,临走之前嘱咐儿子别荡的太高,这次要是再脸朝下拍在地上,牙可就长不出来了。

  这会儿正是饭点,一路走出来能看到各家各户冒出来的炊烟,吃的早的碗都刷好了,吃的晚的还没开始切菜,和城里大门紧闭不同,很多人都喜欢把饭碗端着蹲在屋外头吃,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惯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大家都这么做。

  他俩这个时间出来,一路上打不完的招呼,有个婶子格外热情,非要拉他们进屋里坐坐不可,她家原本有两个儿子,都出去打工了,留下一个孙子一个孙女给她带,她家不算富裕,也不算村子里最穷的,院子里种着些丝瓜,养了一条小黄狗,今天的太阳好,所以两个老人提前把铝盆搬到了院子中间,晒一些洗澡水晚上用。

  婶子家饭吃的也很早,这会儿小孩子正坐在堂屋里玩,大的女孩儿已经六岁了,小的男孩只有一岁多,还在包尿布,婶子跟他俩聊起孩子来很是得意,道:“当初生这个丫头子,给我气不轻,村子还不让生呢!到了到了还是偷摸生了第二个,要我说,孩子多了才好呢,什么独生子女,都是瞎扯淡。”

  身为独生子女的吴邪只能附和,他自己也生了三个孩子,没有资格批评别人觉悟不够高,婶子又问起他大儿媳妇的肚子,很是关切,让他要时刻上心,别娶个不能生的回来。

  儿媳妇能不能生,吴邪从来没有想过,再说俩人结婚这才多久,横不能还没结婚肚子就大起来吧。

  这个话题吴邪很难接得住,要他帮忙带小孩子更是不可能的,他其实根本不会带小孩子,老大是怎么带大的已经忘记了,老二基本等于是老大带大的,老三更不用提了,保姆处处包办,他连尿布都没洗过。

  估计老大也不会放心让他带孩子吧,吴邪想,他很清楚自己的老妈是什么德行的,带孩子经常出问题,老二的小腿肚子上至今都有一道疤,是大人带着他烧柴火的时候不小心烫的,诸如此类的痕迹还有很多很多。

  聊了一小会孩子的话题,吴邪越发的招架不住,只好借口还要去拜访其他人,脚底抹油拽着老公溜了.

  三十七

  跑出婶子家以后,吴邪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以前还没觉得,自从老大结婚之后,认识的人见了面总是会有意无意的问一句,他这个正儿八经的婆婆都不着急,也不知道其他人急个什么劲,更有甚者还要介绍不孕不育的医生给老大,难不成他们以为新婚夜睡一觉孩子就跑进肚子里了?

  在这件事上,农村和城里的区别并不是很大,只是城里人惯会装个体面的样子,不会直接说到脸上来,乡亲不管这些,一群没事干的坐在村口越说越离谱。

  好在自己当年生老大不算太晚,吴邪回忆了一番,生的第一个孩子就是男性ALPHA,这在农村是非常长脸的事情,没有人嚼他这方面的舌根子,倒是孩子满月没多久,村子里的刘嫂子来了好几次,跟他讨小孩子穿过的衣服啊,尿布啊什么的,说是拿回去给她的儿媳妇,沾沾喜气。

  不能生孩子在农村简直是死罪,生女孩则要判无期徒刑,吴邪隐约记得这位刘嫂子的儿媳妇结婚三年都没要到孩子,刘嫂子闹的天昏地暗,不仅把人踹回了娘家,还把彩礼都讨了回来,没想到儿媳妇第二年改嫁才一个月肚子里就怀上了,自此以后村里人都知道是刘嫂子的儿子不能生,再也没有讨到媳妇了。

  人活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吗,结婚生孩子,孩子再结婚再生孩子,老一辈的带完了自己的孩子,再给孩子带孩子,一直带到动不了为止。

  “你说要是向阳有了孩子,咱们帮着带吗?”吴邪踢飞了脚下的一个小石块,有些苦恼,说是咱们,还不就是他带,张起灵压根不会带孩子,你要是把孩子给他也能活,可他根本不约束孩子,孩子想干嘛就干嘛。

  提起这一茬吴邪就生气,还记得老三两岁的时候,特别喜欢拿着水彩笔到处乱画,自己在家的时候会一直看着她,免得她画到墙上去了,只有一次他着急出去,把孩子交给了张起灵,十分钟以后他回来一看,满墙只要闺女能够到的地方都被涂了红颜色,老父亲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的走,颇有鼓励的意思。

  他不仅管不好老三,还惯着老二,跟老大关系僵硬,没有一点点做父亲的自觉,应该说他跟所有人的关系都不咋好,天生没有搞关系的那根筋。

  但是张起灵同志自我感觉很良好,自认为可以带好孙子,至于后续会不会给他带,那他是不管的,给了就带,不给拉倒。

  两个人慢吞吞的穿过了大半个村落,村子几乎还维持着原本的样子,没有太大的变化,连村子里的人都还在记忆中的那个位置上。有跑在路上的小孩子,有弯腰在田地里干活的劳力,有靠在墙角晒太阳的老人,二十多年过去,他们接下了父辈的角色,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只要人还在,村子就不会灭亡。

  在城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吴邪以为自己已经不记得这村子里的种种了,如今漫步其中,惊讶的发现每一处细节都还刻在脑子里,他的人生重大转折点几乎都在这里发生,他在这里长大,在这里遇到了张起灵,在这里和张起灵结了婚,在这里和他一块儿劳动,一块儿奋斗,一块儿养育子女。

  在吴邪还很小很小的时候,他觉得村子很大,从这头走到那头要很久很久,后来他长大了,发现不是村子小,是自己太小了,现在自己长大了,村子变小了,他开始觉得无聊起来,每天都看着同样的风景,走同样的路,有了孩子以后,孩子也在走一条同样的路。

  像这一条通向水井的路,他和张起灵各自走过了千万遍,尤其是张起灵,每一天都要扛着自己的小扁担用双脚丈量着这个村落,他们走到一处人家后墙的时候,看到了当年张起灵提笔写下的字,用红色油漆书写的誓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标语已经很黯淡了,进行到底这几个字也剥落了一大半。

  吴一穷同志的言论某些方面来说没有错,写在墙上的标语过了这么多年都还在,要是当年写在纸上,恐怕早就没有了。

  过时的标语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沦落为时代的符号,它只是忠实的待在墙上,任由人类对其品头论足罢了。

  吴邪驻足在这片破旧的院墙前,道:“你说也怪了,以前我总嫌村子小,想见识见识更为广阔的天地,现在真的见识到了,好像也不过如此,咱俩拼搏了这大半辈子,算一算,好像过的和这村子里的人也差不多,结婚生孩子,生孩子结婚,没什么不一样的啊。”

  张起灵基本没有思考过这方面的问题,他曾经见识过广阔的天地,异国他乡的风土人情,后来他被困在村落中,每天过着一模一样的生活,而后他为了生活而努力,再次跑遍了大江南北,最终的最终,他回归到四合院里,陪着老婆看花看鸟,三餐四季。

  要说不一样,也没什么不一样,要说一样,每个人的日子肯定都有不同之处。他搂住了老婆的肩膀,盯着墙上剥落下来的红字,突然道:“你看然然写的那本书的最后一段了吗?”

  吴邪嗯了一声,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提起这一茬来了,当时他草草的看了一眼最后一章,就着急把书揣起来找儿子算账了,现在猛地跳起来,还真的想不起来最后一段写了什么,难道是写了自己什么坏话不成?

  张起灵握住了吴邪的手,在夏季的晚风吹起吴邪衣角的那一刻,他轻声道:“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