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穿越送老婆要不要?>第268章 各自前行(二更)

  “行了,想不通就别想了,咱们回去跟大哥商量商量,现在能知道来的人是吴德泽,咱们也就能针对性研究一些对策,到时候不至于被毛永丰吊着打。”方臻苦中作乐。

  解谜就是这样,如果是当事人,自然一切顺理成章,但旁人要想参透其中的运作,便要花费大量的心力。因为当事人到底是怎么想的,事情当中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背景,还有事件中发生的意外,这些都在阻碍着谜题的解答。

  甚至很多时候,即便理顺了逻辑上的思路,却始终找不出一个合理的动机。因为你永远也无法知道,某个人在做某件事情时,到底在想些什么。如果他就是一时想不开,就是一时兴起,这种理由,你又如何能靠逻辑讲清楚呢。

  方臻二人现在面临的就是这种窘境,他们甚至都不清楚,究竟是毛永丰有本事拿捏吴德泽,还是吴德泽本身出了什么问题,导致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他了,所以才会和毛永丰合作。

  不知道这些,两人在这里想破头也未必能想出一个结果,这样还不如不想,专心采药,其他的,等回去之后再说。

  “嗯。”安向晨听方臻的,想不明白便不想了,到底如何,总有知晓的一天,“那便睡吧,忙了一整日,是该早些歇息。”

  现在已是十一月,山里的气温比之城中又要低上许多。安向晨这种时候,最喜欢把虎崽抱在怀里,就像是抱着一个小火炉,可以暖手,可以暖身体。

  由于安向晨打赌打输了,方臻便美滋滋地将两人的毯子拼在一起,打算抱着他一起睡。

  至于虎崽嘛,平时方臻是不乐意安向晨抱着它睡的,但看在天气冷,虎崽有用的份儿上,他特别准许安向晨抱着,他则在背后抱住安向晨,这样一家三口便如同套娃一样,从小到大排列。

  方臻想想那个套娃的画面,忍不住笑出声。

  见他铺着毯子便乐成这样,竟然还笑出声来,安向晨便瞪了他一眼,想着干脆反悔算了,现在就这样了,晚上还不知会不会老实睡觉呢。

  没等他们掰扯清楚到底要怎么睡,帐篷外便慢慢映出了一个高大的身影,是有人从远处来到了他们的帐篷前。

  “谁?”方臻不悦道。

  “是我啊方爷。”帐外的人搓着手憨厚地笑着,“城里传来消息,说只差最后一味药材,咱们便能回城了。大夫怕我们传话说不清楚,特地写了书信给您,我们不认字,又怕耽误事儿,一送过来,我就给您拿来了。”

  “行,麻烦你了。”方臻从帐篷里出来,接过书信,看着传话的士兵走远,这才重新回到帐内。

  “给我看吧。”安向晨旋亮火折子,冲方臻伸出手。

  “给。”方臻拆了信,只把里面的信纸递给安向晨,自己则研究着信封,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暗号。

  毕竟从固城到山里说远倒也远不到哪里去,又不是跨了地区,这点距离要写信,还要用信封装着,这其中要是没什么别的深意,方臻觉得说不过去。

  安向晨只瞥了眼方臻的举动,便不再理会,专心看起手上的信。火折子亮度有限,他只能凑近了看,还得防着火苗别烧到信纸。

  两人一个看信,一个细心拆信封,过了一阵,对视一眼,果然都有发现。

  安向晨的发现说来就简单了,信是柳康宁写的,上面说的就是还缺一味药材,采到便可回城。柳康宁在信里解释了一下,说因为最近与关大夫的解药研究有了新的进展,所以才会指明需要这味药材。

  不过这药并不常见,所以柳康宁特地写信告知安向晨,药材生长的位置,希望两人能够尽力采摘,如果实在不行,也不强求。

  “此药叫做风疾草,生在峡谷间,这座山中何处有峡谷,我尚未见过。”安向晨说罢看向方臻手中被拆成一张纸片的信封,“你有何发现?”

  “信封是大哥给我的。”方臻把纸张展平放在毯子上,用火折子的光照过去,在折痕最深处,有一行蝇头小字,是李清胜的笔迹。

  “写了什么?”安向晨也凑过来,两个火折子举在一起,尽量将纸张照得亮些。

  方臻借着火光仔细看了看,“大哥说,毛永丰跟姓吴的度支使一起到了固城,住进了逸翠园。”

  “姓吴的度支使,应当是吴大人无疑了,看来大哥此次来信,是希望我们早日回城。”

  “是啊,我离开之前,他就希望我能留下来替他保护常文光,就算我愿意,常文光也不一定愿意。也是难为大哥了,他腿还没好,也不知道这次是怎么跟柳康宁联络上,通过这种方式给我传信的,万一我没看信封,他不就白写了。”

  “大哥自是知道你的性子,再者,即便你未看出他的深意,单是柳大夫这一封,咱们也要早日回去的。柳大夫在信中刻意提及,风疾草朝生夕凋,采摘后最多保留五日,且此草十一月间更是难寻,若是有幸采得,也定要快快送回。”

  方臻想起刚才信封到手时完好无损,那柳康宁肯定没有拆开看过,也就不可能知道李清胜在信封上动了手脚。这样还能不约而同地让他们早日回城,“柳大夫跟大哥倒是心有灵犀啊。”

  “这是自然,以大哥的性子,此种时刻还能想办法叫柳大夫用他的信封盛信,柳大夫即使不知具体所谓何事,也定能猜透大哥的心思。”安向晨把两张纸放在一起,起身披上棉披风。

  “也是。”方臻把安向晨的披风扒下来,“东西我收着,明天早上再处理,别折腾了。”

  “嗯,听你的。”安向晨抱着虎崽躺下,将披风盖在身上充当被子,“不如明日先要将士们回城,那风疾草,你我二人去找便可,如此一来,脚程反倒快些。”

  方臻把信封和信纸都叠好揣进怀里,又给两人加盖了一层毯子,而后钻进被窝里,连人带虎抱进怀中,答应了安向晨的提议。

  的确,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可以走险坡抄近道,可以马不停蹄,可以不考虑休整,行路的效率要比大部队拖拖拉拉快很多。反正只剩了一味药草,由他们采了直接带回去就行,不需要像之前那样边采边往回传。

  “采了风疾草你便先行回城,小风的伤还有两味药不曾找到,先前路上遇上几味,便顺手采了已给它吃下,瞧着这些日子是康健了不少,但比之从前,仍旧活力不足,该找齐的药,还是得找齐全才行。”

  “嗷呜~”虎崽听到安向晨提起它的名字,从他怀里探出一只爪子,厚厚的肉垫拍在他侧脸上。

  “哪儿都有你,好好睡觉。”方臻捏捏那只不听话的爪子,把它从安向晨脸上拿开,“我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山里,你忘了咱们遇上的那头熊,饿成什么样了。你就放心吧,我有预感,咱们这次找风疾草,肯定会有收获,儿子的药,到时候再说。”

  安向晨没有跟方臻争论,山里确实不安全,他也只是试探着提一下,既然方臻不同意,他就当没说过这话。

  “睡吧,明天还得早起。”方臻用手盖住安向晨的眼睛,充当他的眼罩。

  虎崽动动脑袋,再次伸出它的爪子,有样学样地把爪子盖在了方臻的手背上。

  方臻失笑,在一大一小两个的脸上,都印上了晚安吻。

  前些日子安向晨夜间抱着虎崽盖着披风同毯子,也说不得冷,但今夜有了方臻的怀抱,周身更是暖意融融,甚至在这狂风肆虐的深山老林里,在简易的帐篷里,竟然还感到了一丝丝热。

  这样的温度让人安心,也让人舒适,他就在这名为方臻的温柔里,陷入了酣甜的梦乡。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安向晨便被帐外的嘈杂吵醒了,不过他醒来发现方臻已经不在帐内,不知是同将士们说接下来的行程,还是替他准备早饭去了。

  他在帐内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擦了把脸漱过口,便裹好披风从帐中出来,见方臻正在吩咐众人收拾营地。

  说是营地,其实也就睡了昨晚一晚,但大家的帐篷毯子都在这儿,要开拔,的确得整理一番。

  方臻只是早起叫大家整理行囊,但事情还是等着安向晨宣布,毕竟安向晨才是官方指派的,这支队伍的领头人。

  在喝完方臻准备的野菜汤后,安向晨便向众人提出,要他们提前返程。

  起初自然是议论纷纷,但在听过安向晨的解释后,也不是不能理解安向晨的用意。于是众人没有再多说什么,要安向晨二人注意安全,便先行撤退了。

  近半个月的时间,都和这些士兵们在一起,突然一下子人都走光了,竟也感到了一阵空寂和不习惯,还有不舍。这种不适感是双向的,不仅安向晨有,这些士兵们也有。

  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一次分别,可能从此永不会再见,但这段回忆,却并不会因为大家的分离,而消失不见。

  或许具体的细节,同伴的长相、姓名,山中的情形,都会随着时间而变得模糊,但人们仍旧记得,想当年,我曾经和一群好兄弟进山里采药,那可真是一段难忘的回忆啊。

  队伍走了就不再回头,安向晨挑了块较高的石头,目送着这些士兵们远去,直到最后一个人的身影,也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当初进山时是仓促的,磨合期间也是问题重重,如今分别倒是首尾呼应了,仍旧是仓促。道别的话没有几句,大家默默听完安向晨的解释和安排,便各自背上行囊,挥一挥手,抱一下拳,转身,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不再回头。

  “舍不得也正常,我们每次新生入学都要军训,教官是从部队上调来的,训练内容算不上多苦,但对那时候还是学生的我们来说,确实比平常生活要艰难一点儿。”

  方臻也不是要安慰安向晨,只是此情此景,突然就很想讲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安向晨目光仍然停留在队伍消失的方向,安静地听着方臻的讲述。

  “军训嘛,又不是正式军事训练,练的内容特别少,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样,晨跑、转体、军体拳、还有站军姿,站军姿绝对是印象深刻,教官就爱专挑太阳好的时候让你站,就晒你。军训完别的都没剩下,但绝对每个人都要比原来黑一个色号!”

  方臻颇为怀念地笑了一声,跟安向晨解释了一下,什么叫一个色号。

  “别看训的时候我们抱怨连天,天天数着日子过,其实跟教官也就相处了半个月,还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跟教官搭话,但是每一次军训最后结束的时候,同学们那个哭啊,有的男生,哭得比女生还大声。”

  安向晨分了个眼神给方臻。

  “真的,骗你干什么,你信我,刚才队伍里肯定也有人偷偷抹眼泪,这又不丢人,男人哭怎么了,这是感情充沛的证明,憋着反而憋出病来,人有情绪就该发泄,有哭有笑,这才是正常人嘛……”

  方臻说着说着发现自己说跑题了,连忙回归正题,“哦,接着跟你说,我初中那次,哭的最厉害的是个挺胖的男同学,训练的时候比别人费劲,天天晚上睡觉前躲被窝里骂教官,结果走的时候就他反应最大,抱着人教官的腿不放。”

  想象一下当时那个场景,安向晨也噗嗤一声笑出来。

  “后来初中快毕业吧我记得,中考前班里同学出去聚了一次,大家玩嗨了就提起他这件糗事,结果他死活不认,说自己不记得了,但是绝对没哭,更没有抱教官的大腿。”

  “你不是说,你的过去,没什么可说的?”安向晨冷不丁问道。

  他这一问,倒是给方臻问住了。方臻自己也没想到,其实非要想的话,他还是记得不少类似的小事。

  最早跟安向晨讲起他的来历的时候,觉得人生乏善可陈,却原来,一些看似微小的琐事,他以为自己不记得,生活却一直替他记着呢,然后在合适的时机,自然而然地,重新回到他的脑海中。

  “你不说,我还没发现,说不定以后机会来了,我还能多给你讲些我过去的事。”方臻扶着安向晨跳下石头,“我们走吗?”

  “走吧,有缘自会相见,无缘,无缘便也罢了。”安向晨最后回望一眼队伍离开的方向,从方臻手中接过自己的背包背在背上,率先朝前路走去,“眼下还是风疾草更要紧一些。”

  “走了儿子,咱们找峡谷去。”方臻俯下身在虎崽背上拍了一把,然后跟上安向晨的脚步。

  “嗷呜!”虎崽紧随其后,绕在两人腿边跑来跑去。

  晨光中,一家三口的画面被照射成了一副温馨的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