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听雨>第16章 轩佑

  二十年前

  “田小姐,这个孩子以后就在你们这儿了,我去办一下手续。”

  “这…”田晶晶看着邹警官怀里哇哇大哭的婴儿,婴儿小小的,看起来不过几个月,包裹在襁褓之中,拳头紧握,四肢不停地挥动着,田晶晶不是没有在福利院见过这么小的孩子,但警察亲自送来倒是第一次见。

  “他家里是没有其他亲人了吗?”

  邹警官面色凝重,随行的女警咬咬嘴唇,不知该从何说起。

  田晶晶接过婴儿,将他抱在了怀里。

  后来从院长那里知道,这个孩子的父母死于一场车祸,明明在最危险的位置,孩子却意外地活下来了,当警察着手联系这家的亲朋好友时,竟发觉根本查不到任何信息。这家就像凭空出现又突然消失了一样,令人脊背发凉。

  当时婴儿颈上戴着一块翡翠玉饰,上面写着“轩”字,田晶晶是信仰宗教之人,认为正是这块翡翠庇佑了他,便取名轩佑,再后来,至于澹台氏,这大概是警方从轩佑父母那里查到的唯一有用信息了吧。

  轩佑性格内敛,平和沉稳,属于既不喜欢装腔作势又懒得讨人欢心那种,总体上不会惹事生非,也不会引人注意,是半个小透明。

  为什么说是半个呢?

  因为田晶晶喜欢他。

  田晶晶初到福利院的时候只有十八岁,一年前,他四岁的的弟弟刚刚过世。

  对于田晶晶而言,轩佑就像她的弟弟一样,在她日复一日的照顾下,轩佑一年年长大,课桌和椅子逐渐取代幼儿园的小板凳,曾经小猫般大小的婴儿如今已经长成了俊郎少年。

  抚养轩佑的这些年,田晶晶的心性也跟着变化了许多,弟弟刚去世的时候,家里充斥着不必要的埋怨和争吵,那时候的她只想逃出去,离开这个窒息的家庭,只要经济独立就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田晶晶从来没想过组建一个家庭——或许年轻时候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是她渴望过的。无论是亲眼所见还是他人讲述,成家意味着各种麻烦与争吵,当恋爱的新鲜感过去,任何一点小事都有可能成为激化矛盾的导火索,她也未曾在这些每天都会上演的故事里感受到当事人有半点幸福可言。

  现在这样其实很不错了,轩佑这孩子…估计没有人会领养吧。

  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偏偏长了张嘴啊,自恋就自恋吧,藏在心里不行吗…

  譬如数学竞赛。

  同学甲:“你说咱这次能有几个人晋级?打个赌怎么样!”

  同学乙:“赌十包酸妞!”

  轩佑:“别赌了,只有我能晋级,进决赛的——也只有我。”

  于是轩佑被锤了一顿。

  后来轩佑给自己设计了一个没人能懂的签名,刚开始的时候每次发作业本他的本子都会被老师高举起来询问,被说了无数次依旧不改,直到各科老师和课代表看见那串签名就知道出自轩佑的手笔。

  福利院搬迁时田晶晶辞职了,临走的时候领养了轩佑。

  父母已经离婚,但离婚的时候各自给了田晶晶一些钱,让她在外面照顾好自己,如果哪天结婚,也算做父母的一点心意。田晶晶没有询问他们各自的去向,缘聚如萍,缘散如水,离开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可田晶晶离开的太早了。

  那天下午,她一如往常同弟弟轩佑告别,她穿着一件非常漂亮的浅色碎花裙,发梢留有淡淡的香味儿,她背着斜挎包,步履轻盈,临走前还微笑着对轩佑招了招手。

  她说公司里有一个很好的男人,这个男人很可能成为轩佑的姐夫。每每提及他的时候,她的嘴角会忍不住地上扬,露出甜甜的笑,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几年前,回到了她还是少女的时候。

  很长一段时间轩佑都不敢相信,明明那么乐观的人,怎么会因为压力过大猝死在工位上…

  轩佑很想告诉自己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可是田晶晶——活生生的一个人,忽然间就变冷了,她的眉毛、眼睛还是那么的好看,但再也动不了了,而轩佑却还要噙着泪吃完她中午冻在冰箱里的饭。

  饭吃一顿少一顿,钱花一分少一分。田晶晶给轩佑留下了一套房子和一笔钱,如果加上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话,这些钱足够支撑他到大学毕业了。

  轩佑打架不甚中用,但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故而提供答案、代写作业的活儿全部由他代劳,饶是校园混混也不敢随便找他的事儿。

  轩佑的目标自然是挤进全国最顶尖的学府,以他的成绩,实现这个目标也完全不成问题,如果不是高二那场意外,轩佑绝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起初是宿舍禁火,几个少年想烤香肠给自己开小灶,于是他们逼其中一人去偷实验室的火柴和酒精灯,不知怎么的,宿舍燃起大火,除却偷酒精灯的少年下楼值日逃过一劫,其余七人皆葬身火海。

  等到轩佑干完值日回去时,宿舍楼已经拉了警戒线,空气中弥漫着炙烤人肉的气味儿,七具焦黑被消防员逐一用担架抬出来,在宿舍楼下面的空地上摆成一排。

  “邹警官,现场报告出来了,初步判定是电路老化导致起火,已经比对过了,肺部大面积水肿,是吸入过量浓烟后窒息死亡的,您看一下。”

  邹警官接过调查报告,死者有七人,同属一个宿舍,而这个宿舍里唯一的幸存者——邹警官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澹台轩佑!

  十七年前那场离奇交通事故的幸存者!

  真的只是电路老化吗?如果只是这样,为什么他们一个人都没有逃出来…

  不,酒精灯…会不会是酒精灯,他们应该在用酒精灯,酒精是助燃的,我怎么没有想到!

  是我害了他们…是我…是我…

  轩佑茫然地站在原处,惊恐,错愕,更多的是懊悔。

  如果我没有把酒精灯和火柴带出来…如果我没有在学校住宿…如果…我根本不认识他们…

  “他们”是死去的七人,是田晶晶,更是他的生身父母。

  轩佑麻木地接受着悲痛欲绝的死者家属嘶哑着嗓子大声质问,说不出一句辩解的话来。

  “为什么你没有死?为什么死的人不是你!”

  轩佑的确想过自我了结,可这种方式非但无法结束自己,反而会伤害到更多人。

  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大概就是如此了吧?

  轩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了剩下的一年半,浑浑噩噩地参加了高考,连最后的志愿都是一顿乱报的。

  有人辛苦努力的三年才得到省科大的录取通知书,而他却是以这样的方式踏进这所学校的大门,真的好讽刺啊…

  当然,能考上省科大也不只靠努力,运气占了很大成分。

  譬如左家少爷,平时连中游水平都够不上,不知从何时开始,仿佛突然开了窍一般,轻轻松松就拿到了省科大的录取通知书。

  左家是本市首富,左氏集团的办公地点双子大厦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至于左家的这位少爷,他是董事长的独生子,不出意外的话将来也是集团继承人。

  像左蓝一这样的富家子弟定是吃穿不愁的,豪华轿车接送,所以他可以根本不用在学校住。左蓝一对这些排场不甚感兴趣,没事的时候更喜欢四处溜达。

  轩佑就不然了,暑假还没过完已经早早地搬进了宿舍,为了攒生活费四处做兼职,学校、工位两点一线,已经赚了不少钱了。

  这天他做家教的那家临时有事,叫他不用过去了,七八月份的宿舍又湿又热,上下须得爬五楼,并且没有空调。

  刚下过一场雨,外面倒是凉快得很。

  忙里偷闲方是闲,来了这么久,是该去附近好好逛逛了。

  如果一切都没有发生,轩佑大概率会选择历史系的专业,这是他自儿时种下的梦,在他获得第一本历史方面的书时生根发芽。

  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名垂青史的有多少?遗臭万年的又有多少?轩佑不得而知。冥冥中似有天意,每当轩佑翻开一本本厚重的书籍时,他总能感受到一股力量牵引着他阅读、探索,窥探全局,精细研磨。

  “三千,要还是不要?我跟你说——就是看你比较靠谱,旁人我还不卖呢!”光彩北路的古玩市场里,摊主声音洪亮,旁若无人。

  “你说你在这墨迹多久了,翻过来覆过去地降价,看你也像个懂行的,怎么这么啰嗦呢!…爱买不买,不买拉倒。”在摊主的先发制人下,青年显然陷入了被动局面。

  雨后的古玩城本来人不多,很多人被摊主的声音吸引,纷纷过来看热闹,轩佑本来在想事情,摊主忽然吼这一嗓子,反把他吓得不轻。

  “哎呦你这不识货啊,啧啧啧…”

  “…什么东西?我瞅瞅…”

  “……”

  有争议的物件儿是一根白玉雕花簪子,簪首雕刻孤舟枫月,刀痕深刻,背面有一句诗:生前不系黄金带,死后空赊白玉簪。摊主咬定是清代和田玉原石打磨,用的还是上好玉料。挨怼的青年戴着眼镜,背有点驼,手攥着斜挎包背带,看起来老实巴交。

  “给我看一眼。”轩佑两条胳膊交叉在胸前,不伸手去拿,也不往人群里挤。

  “现在年轻人真是的,光看不买…”摊主虽心生不满,却还是将玉簪递了过去。

  轩佑拿出随身携带的手电筒。上手凉滑细腻,表面有打磨过的痕迹,光斑照耀下玉质均匀,内部纹路清晰可见,敲击时有清脆之响,色泽和质地皆属和田玉中的上品。翻看鉴宝书时轩佑有过印象,明清和田玉簪种类繁多,装饰性强,扁宽的条状、锥形最为常见,雕刻以花鸟、瓜果、动物为主,重在雕琢。这支玉簪雕的是一副画面:孤舟枫月。

  迁客棹小舟,月色入林间。

  后面那句诗出自元末明初画家王冕之作,因而此簪的年代只能是元末以后。从手法上看背面的字和孤舟枫月出自同一人所雕,并非机器打造。字的力道比簪首的孤舟枫月娴熟了许多,可见二者并不是同一时期所刻。

  同时集齐孤舟枫月三个意象,这在玉簪中并不常见,雕刻手法不熟练,却非要在玉簪前端特意打磨出圆钝之感,倒是有意模仿宋制。唯一可说的便是景物选用上美而不妖,端而不华。倘若是仿制,又何必仿制这样一支——“奇怪”的簪子。

  元末明初,摊主卖赔了。

  “料子是和田玉中的上乘,老板你…”

  话音未落,肩膀反被一个人按住,“老板,这只簪子我要了,微信还是支付宝?”

  “微信微信!小老板痛快啊!”

  此人与轩佑差不多大,穿着一件藏青色休闲外套,内搭白色T恤,身材挺拔,属于天选crush的一类。

  “一会儿和你说。”

  青年很自来熟地拍拍轩佑肩膀,十分钟后拎着两杯市面上最贵的果茶在另一处摊位前找到了轩佑。

  “呼——你跑的还挺快,找了大半个古玩城,累死我了!”

  “找我干什么?”轩佑面露厌烦。

  “喏,请你的,顺便赔个不是。”

  “大夏天穿这么厚,不热吗?”

  “因为好看啊,热点儿算什么。”

  “真肤浅。”

  青年抬抬眉毛,熟练地挤出一个假笑,“那讨论一下这支白玉簪,不算肤浅吧?”

  青年原本就是来古玩城闲逛的,最近不知怎么的总想往古玩城、花鸟市这些地方跑,来了之后却又没什么相中的。

  “你有没有发现,那些看热闹的是在老板吼了一嗓子之后才围过来的,”青年放低声音,饶有兴趣道,“他们其实很多都是附近小摊过来的,人在江湖,主打一个帮衬,遇着不懂行的能骗一个是一个。”

  “嗯?”轩佑皱起了眉,嫌弃地打量他一眼。

  “不过老板也一知半解,清代离现在最近,留下来的玉簪最多,所以也最不值钱,就算是顺口胡诌,说哪个朝代不比清代有优势呢?”

  “说贵了怕那人买不起。”

  “好物不怕贵嘛,倘若摊主真知道这支簪子的价值,也不必把它和一堆仿品放在一起啊。”青年解释得头头是道,轩佑虽然鄙夷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却不得不承认他分析的是有点道理。

  “那你说它是什么朝代的。”

  “元末或者明代吧。”

  根据背面那句诗也只能这么猜。

  “投机取巧。”

  “料子是好的,选的意象也不错,唯独雕工差了味道,没钱的人家哪敢这么挥霍呀。”青年摸摸鼻子,对于随意挥霍这件事,没人比他阅历丰富。“所以我就想如果这只簪子出自某个官员或者富绅,也算捡个漏。”

  “就这样?”三千块,对于轩佑而言那可是他兼职两个月的工钱,这家伙居然说的不痛不痒。

  “就算不赚,起码也不会亏,”青年自信一笑,眼睛瞥向轩佑衣摆,“在场这么多人里只有你最懂行。”

  手机都有手电筒功能,可你偏偏要再带一个,一看就是有备而来,只要盯住他,还怕打了眼不成?

  “料是好料,工艺是现代的,顶多值几百块,和你想的一样吗?”轩佑怼道。

  “哦,”青年面色如常,沉思片刻,问向轩佑,“既然这样,我几百块钱卖给你,如何?”

  轩佑果真一点面子都不给,“没兴趣。”

  “我叫左蓝一,隔壁省科大的,你呢?”

  “你这么会猜,那你猜猜吧。”

  左蓝一/轩佑内心OS:还真是个讨厌的家伙…

  实际上从七个舍友发生意外后轩佑就再也没有和谁保持过比较亲近的关系了,既然生来就是祸害他人的灾星,那就做一个冷漠的人好了,这样任何人都会厌烦他、疏远他,也就不会再受到他的牵连而无辜死去了…

  家教兼职的合同还没到期,轩佑被孩子的家长解雇了,理由是说话太伤人,把孩子气哭好几次了。

  实际就是嘴太毒。

  不得已轩佑只能再找别的兼职。眼下临近开学,长期兼职自然不好找,短期又没什么合适的…

  短期…这个貌似可以。

  轩佑刷新了一下软件界面,一条新的招聘信息在最顶上弹出来。

  左氏集团下周六准备在秦山酒店办一场家宴,需要提前布置会场,正巧还缺些人手。

  有钱不赚是傻子,这单先抢了再说。

  轩佑的生活极其单调,对左氏集团也不甚了解。左氏集团位于本市CBD,下辖多个子公司、分公司,集酒店、房地产、商业零售于一体,董事长自创业至今不过十余年,产业却遍布本市。从当初社区旁边一家小小的便民超市到现在的龙头企业,即便是很多本地人也说不清楚左氏集团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壮大的,似乎意识到时,它就已经是如今这般了。

  左氏集团的办公大楼双子大厦位于主城区西北,双子大厦共计三十层,A1座是左氏集团的,A2则属于明城地产公司,据说当年两家企业同时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协商之后,左氏集团与明城以7:3的出资比例盖起了这座双子大厦,大厦十五、十六楼有双层空中栈道相连,但也只是为了美观,平时并不接通。近两年明城换了董事长后打算跨省发展,左氏集团也有收购A2之意。

  秦山酒店是左氏集团的产业,从酒店到双子大厦只需要过两个十字路口。左家兴于梧亭区左家大路村,属于比较传统的中式家庭,每年都会在秦山酒店给老爷子举办寿宴,邀请亲朋好友参加,受邀的除了左家人外,还有一部分响当当的社会名流,这种见世面的场合是无数人挤破脑袋都想去看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