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第26章 鞑靼城

  温热的舌头缓缓划过手腕,留下暧昧的湿痕。面前的男人表情专注,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哪里不妥。

  元菱后背寒毛都起来了,胳膊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你做什么!……”少女耳根红透,抱着自己的手臂满面羞愤。

  巴顿掌间空空,只能垂着眼看她:“有气味。”

  “什么气味?!”

  他想了想也不知道怎么说。

  “是会让我有食欲的气味,很甜,很好闻。”说着,巴顿伸出舌头舔了舔唇角,殷红的舌头和尖锐犬牙露出一点在唇畔,十分蛊惑。

  “……”

  元菱脸色红得要滴血,她从小长在女师傅门下,连和男弟子的话都没说过几句,之前在过泥潭时坐在巨人的胳膊上已经是极限了,又何曾这般和男人亲近。

  她的手按在剑柄上,但看到巴顿干净澄澈的眼神,她又下不去手去拔剑。

  他的一切行动都遵循内心,坦坦荡荡没有一句谎言。

  现在的人类没有几个可以做到这样的纯粹。

  元菱艰难收手:如果、理解成被狗狗舔舔呢?……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她抿着唇,气鼓鼓道:“你以后不能再这样对别的女性,不能随便舔她们的手和别的部位,知道吗?”

  “我记住了。”巴顿很爽快就点头。

  元菱皱着眉看了他好一会:“也包括我!!”

  这回他不明白了:“为什么?”

  “之前我们晚上都是一起睡的,如果是我哪里做错了,你可以咬我、打我。”

  他以前见过,在狼人族群里有伴侣的一小部分雄狼经常挨揍,虽然灰头土脸的,但他们看起来都很幸福的模样。

  其余没有伴侣的单身爸爸狼人们也都露出艳羡的表情。

  巴顿一直坚信被女性揍是幸福的象征,于是他果断伸出胳膊,示意她来咬他。

  元菱看着面前肌肉结实,几乎有她两倍粗的手臂,面无表情推了回去。

  “那倒不必,我只要你答应我。身为男士,应当知礼节、明事理、敢担当、护安危。”

  巴顿望着她的眼睛,点点头:“我答应你。”

  你喜欢什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

  反正也不会喜欢别人了。

  狼的一生只有一个伴侣。

  之后几天,巴顿一直在狼身和人身间切换。因为频繁变换形态,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变身时也没有痛苦了。

  元菱已经习惯了在旅途上有一个奇怪的兽族伙伴在身边,甚至她在巴顿变身时会下意识闭眼,然后默契地把斗篷扔过去等他穿上。

  两人一直在缓慢地朝既定的路线前进,他们目的地就是那座叫鞑靼的人类城池。

  据巴顿说,这里距离白花草原和魔兽森林最近的城市。

  旅途条件艰苦,偶尔会看见死去的动物,尸骸都被食肉动物啃噬过,只剩下森森白骨。

  因为草原干旱荒凉,他们在路过大河时会稍作停留,元菱用法宝储存饮水,偶尔也会帮忙巨狼刷洗毛发上的血痂。

  ……触感真的很像刷一只大狗。

  这一天他们照例在水源边停下,元菱刚从狼背上跳下来,就感觉面前劲风呼啸,巴顿整个狼猛地冲了过去,咆哮着发出凶猛的吼声。

  河边瞬间爆炸,食草动物狂奔着散开,蹄子溅起水花片片。

  她撩起斗篷,从兜帽下看向远处。

  原来是几只鬣狗,躲藏在茂盛的草丛间伺机狩猎喝水的动物,现在被巴顿一赶狼狈地跑了出来,不甘心地围着巨狼呲牙吼叫。

  鬣狗的被毛是斑驳的棕花色,单只的体型比巨狼小很多,属于集群的凶残猎手。如果遇到落单的大型猛兽,鬣狗群很有优势,也有几率把它们咬死。

  可惜他们遇见了在狼人族里也格外强壮的巴顿。

  元菱眼睁睁看着那几只鬣狗被巴顿咬着脖子甩飞一只、踢飞一只,剩下的发出呜咽的叫声最后被驱赶着逃跑。

  河边成为了食肉动物们的战场。

  虽然巨狼从头到尾都没对食草动物们表露兴趣,但不妨碍那些双头牛、尖齿羊被吓破胆,瞬间也全都跑没了影子。

  一阵乱七八糟蹄子的躁动结束后,奔流向下的大河重新安静下来。

  元菱熟练地支起篝火,等她坐好,回头就见灰色的巨狼垂着尾巴缓缓踱了回来,一双黄眼睛冷酷平静。

  他的大爪子按在地上,口中还咬着一只小尖齿羊,重心压得很低,每一步都稳稳的。

  元菱等着巨狼靠近,她发现除了一路上偶尔遇到危险的肉食动物,只有他们离得太近时会被巴顿威胁警告,其他时候这匹巨狼都十分闲散——甚至可以说是懒。

  甚至不在乎有一些无害的小动物爬过自己身上。

  她上回就看见一只白色小鸟停在巨狼头顶,而他一动不动等日出,小鸟立在狼头上,像尊可笑的雕塑。

  也许狼人族并不是外族人传言里的那样残酷冷漠。

  晚上依旧是巴顿独自享用他的晚餐,元菱盘膝而坐吸收月华。迎着温和的月色,身边的大狼卧伏在地,用巨大的身体替她挡住夜晚寒凉的风。

  元菱修为虽然不太高,但基础打得很是浑厚,她在修炼之余总感觉到近处传来的细小窥伺,并没有恶意,更像是好奇。

  她用神识一扫,果然在河边的土洞里看到了几个小小的影子。

  这东西长着人的五官和手脚,兔子的耳朵、短短的尾巴、毛皮覆盖四肢关节和背部。

  元菱·毛茸茸爱好者惊了:“那是什么?他们好像在说话!”

  “穴居兔。”巴顿抬起眼皮看了一眼,不太感兴趣,“他们在什么地方都可以住,很常见也很弱小的兽人种族。”

  狼人对不能吃的东西都不太感兴趣。

  元菱却不修炼了,她拍拍裙子小心靠近。

  她以为的兔子,都是魔兽森林里身高两米的嗜血魔兔,一门牙下去可以咬断骨头。没想到这个世界还有这么可爱的小兔人。

  “小家伙,你们好。”

  她伸出手,就被模样可爱的小兔人握住了指尖。

  他们彬彬有礼朝她鞠躬,眼睛亮闪闪的像星星:“美丽的小姐,非常荣幸可以见到您,您就像春天新生的花蕾一样美丽,我们愿意为您献上最甜美饱满的果实。”

  元菱一愣:“多谢。”

  在昆伯勒大陆,就算是小兔人,也想向美丽的女性表达爱意。

  几只雄性小兔子叽叽喳喳说个没完,元菱沉浸在撸毛茸茸的喜悦里,没听清他们说的到底是什么,不过没过一会兔人们就嗖一下跑走了。

  回过头,元菱瞧见蹲在身后的巴顿和他晦暗的眼神。

  巴顿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

  再等一分钟,这几只兔子就要求/爱了。

  元菱毫无所觉:“你怎么了?”

  “你很喜欢穴居兔,为什么。”

  少女笑眯眯的:“这哪有什么原因,可爱温驯的小动物谁不喜欢?”

  巴顿很不高兴,他蹲在元菱面前板着脸:“不要喜欢他们。”

  “你喜欢的可爱温驯,我也有。”

  他低下头歪着脑袋看她,示意了一下自己头顶:“我的耳朵也可以给你摸。”

  见少女面露迟疑,久久没有动作,巴顿眼神失落:“你……不喜欢吗?”

  个子大的狼,就是没有娇小的兔子好吗?

  他们一向都不吸引外族的女性。

  她们宁愿选择那些人马都不愿意多看狼人一眼。

  元菱看着蹲在面前的狼耳青年,她不清楚巴顿的心理,但还是察觉到了他眼睛的黯淡。

  总觉得,那双眼睛不该是这样的。

  巴顿垂头望着地上的沙土,忽然感觉头顶一重。

  有一只手轻轻捏了捏他的耳尖,然后顺着毛抚了抚,充满了安慰的意味。

  耳尖上布满了毛细血管,触感是十分敏锐的。因为这温柔的爱.抚,男人的身体僵硬,连眼眸都惊讶得瞪大了一些,他瞳孔微缩。

  少女微笑着回答:“嗯,喜欢。”

  ……

  元菱觉得自己抚摸鼓励的策略很成功,当天晚上巴顿狼嚎了一夜,第二天也精神抖擞,甚至追着几只鬣狗跑了好几公里。

  元菱(点头):果然对待毛茸茸就应该毫不吝啬地摸摸。

  他们行进在空旷无垠的草原上,看着越来越近的群山。

  天气逐渐温暖,草地已经有了明显的绿意。

  元菱看到头顶有一群大雁排成队飞过天空,组成人字形。

  这是个大家族,头雁最为健壮,担任了领飞的任务,瘦小些的大雁就跟在后头借力飞翔,他们可以一路跋涉几千里。

  她看到巴顿也停下脚步抬头凝望,表情很淡。

  “你羡慕它们吗?”

  他摇摇头:“不羡慕。”

  “为什么?”

  巴顿紧了紧背上的行李,里头装着父亲的全部家当。

  “因为我也很自由。*”

  *

  鞑靼城因为地理环境的关系,是作为交通枢纽和商线中转站存在。因此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车马来到这里,人流量大、鱼龙混杂,打架斗殴和强抢货物已经十分常见了。

  几个中年男人穿着脏兮兮的盔甲站在门口,检查国王的车辆和行人,他们是守城士兵。

  男人们来到一名老人拉着的板车前,用铁刀挑开上面盖着的麻布。

  “一车蔬菜。没别的东西了?”

  拉车的老人连忙点头哈腰:“是的大人,都是从山里摘的新鲜蔬菜,来城里卖掉换几个面包。”

  士兵露出嫌弃的眼神,拿铁刀随便戳了戳,刀尖扎进萝卜里留下一个个坑,扎烂了好多菜。

  老人虽然心疼但也没说什么,能被正常放行已经很好了。他拽起车把手,逃跑一样往城里赶,而士兵们已经开始检查下一个进城人。

  进城找工作的人类、背上绑着背篓的矮人、绿皮肤成群结队的哥布林,偶尔还能看到几个格外高壮的兽人。

  所有人都排着队,等待交进城费用。

  就在这时,“砰——砰——”缓慢但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大家还以为是地震,结果发现地震并没有这么有规律

  队伍最后方一个人回头,下巴差点没掉在地上。

  一个衣衫褴褛的巨人从山林里走出,步履蹒跚朝着他们走了过来。他的胳膊就如同矮人的大腿粗,身高是普通哥布林的两倍。

  排队的人窸窸窣窣议论着:“那是巨人?!”

  “流浪过来的吧,你看他身上的伤。”

  “我很久没见到巨人了,他们还没灭绝?”

  人们默默注视中的巨人浑身都是伤痕、泥土和尘埃,他走了几步,忽然“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面朝下一动不动。

  “不会死了吧?!”

  有几个胆子大的哥布林凑过去,用树枝捅了捅他。

  一点反应都没有。

  一个哥布林正要去摸摸呼吸,倒在地上的巨人忽然抬起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绿皮肤的小人直接大叫起来,嗓音又尖利又难听。周围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

  “啊啊啊!”

  “巨人要吃哥布林了!”

  阿布眼睛里都是红血丝,他咽了咽唾沫,大声道:“我要进城,我要找她……大人她一定!”

  他话还没说完,守城的士兵提着刀过来了:“不管你要找谁,奴隶和流浪人不允许进入城市!”

  阿布站起来大吼:“我不是奴隶!我有女神大人赐予的姓氏!”

  他这一吼,周围寂静了有两三秒,随后又爆发更剧烈的议论。

  “他说他有什么?”

  “姓氏!我都没有姓氏!”

  “只有历史传承的人家才能有姓氏,巨人族都流浪多少年了,繁衍树都毁灭了!”

  阿布在这些声音的攻击里一动不动,像站在洪水里的树,他抿着唇,表情坚定一言不发。他的胸口还是温热的,是信仰在给他力量。

  巨人族身高起码两米二三,他就和一堵小山一样,守城的几个男人就算拥有武器和盔甲也明显矮了一头,在魁梧的阿布面前不敢随便动手。

  明显是老大的一人笑了笑:“你说你有姓氏,好啊,你敢不敢到魔法石上测一测,证明你不是奴隶!”

  所幸,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

  而奴隶是不配拥有姓名的,他们只有代号。

  阿布在众目睽睽下将手放在一块外形纯白的石头上,片刻后,石头亮了亮,用通用语书写了一行字。

  “陈阿布。”好奇怪的姓氏,那男人挠了挠下巴,“你的形式是陈,我们从未见过。”

  虽然奇怪,但既然魔法石能检测出来就说明是真的,是被规则承认的,他们还没有胆子去质疑埋下规则的大魔法师。

  毕竟魔法师都是云端中人,不是他们这种底层士兵可以起冲突的。

  旁边一个男人摊手,嘿嘿一笑:“但是你交不起入城费一样进不去。除非你能拿出一个铜币。”

  阿布愣了愣,他看到自己粗糙的大手,几乎半/裸的身体和一双遍布细小伤痕的大脚,全身上下根本没有值钱的东西。

  别提入城的一个铜币了,他根本连铜币长什么样都没见过。

  可怜的巨人坐在城墙下,看着地上的蚂蚁发呆,他感受到了绝望。

  过了会,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一个老人,用很奇怪的眼神上下打量他。阿布并没有理会。他就像一只被主人弄丢了的小兽,到处寻找也无踪迹。

  老人凑到他耳边:“跟我走吧,我可以给你一个铜币带你进城。”

  阿布没反应。

  “跟着我,你不光可以进城生活,还可以找到你想找的人。”

  老人的声音如同蛊惑,阿布瞪大眼:“你说的是真的,我能找到她?”

  “当然,我的孩子。”

  “你只要走到最高的地方,她就自然能看到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布被骗走了,不过还好,早晚会见到的。

  *这句话是丁真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