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第25章 打猎吧

  几只矮小的穴居兔人在青翠的草地里忙碌,他们身边放着小小的背篓,初春萌芽的嫩叶花蕾是他们的主要食物来源。

  这种兽人种族身高只有二三十厘米,背后是灰棕色的被毛,脑袋上有兔耳,身后还拖着小球似的尾巴。他们平时胆子非常小,就躲在洞穴里不出来,一个洞里起码窝着一大家子。

  虽然是兽人里最弱小的族群,但穴居兔人生命力极顽强,等到草原上的嫩叶长大,他们又会改吃小虫和草籽,面对浩劫时反倒是他们最能存活下来。

  两只棕毛的穴居兔人正在家附近的草地上采摘草茎,他们细细的手指动作灵活,快得肉眼都无法捕捉。因为速度太快,强大的肉食动物都懒得抓他们。

  因此也导致穴居兔人似乎是处在食物链低端,但好像又不在。

  其中一只长着胡子的老年兔人一边采摘一边快速进食,两侧腮帮子都塞得鼓鼓的。

  “砰——砰——”

  忽然,大地被一阵奇异的脚步声惊扰。

  地面的碎石一颤一颤,连带着穴兔的身体都上下跳跃,好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在迅速接近。

  兔人们飞快躲藏进洞穴,只露出两只小眼睛在地平线上围观。

  他们瑟瑟发抖,因为类似的阵仗最近频频出现。

  ——数量众多的夜魔不知道从何处赶来,带来遮天蔽日的乌云和死亡。

  因为草原被污染,这种邪气入侵一直渗透到了草根,一路上的食草生物全部被迫离开了家。

  草原上天天都是拖家带口逃亡的羊群、地鼠、鸟雀、双头牛,一日都没有宁静。他们穴居兔人的窝一般都深入底下好几米,所以侥幸逃过一劫。

  即便如此,栖息地附近的食物也全部被污染了,他们只能背井离乡。

  “爷爷,那不是夜魔吧?”

  小兔人问。

  因为他们看到一个大得出奇的人在草原上狂奔,大船一样的脚踩在地上激起一片尘沙。

  他挥汗如雨,不停向前跑去,比起来穴居兔的身高居然还不到这人的脚踝。

  从精灵领地一路追着乌云跑出来的阿布粗喘着气,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远,也不知道究竟到了何方。

  起先,他还能勉强追逐着夜魔群,到后来他们一瞬间消失无踪,他也最终失去了方向。阿布看不见元菱的去向,也找不到夜魔的踪迹,只能凭着直觉,跟着动物们迁徙的方向前进。

  白天他不停地赶路,无数牛马被他撇在后头。

  晚上他就着奔流的河水喝饱肚子,躺在草地上入眠。

  又一次停下脚步,阿布茫然地看着远处烟雾朦胧的群山,觉得眼睛干涩,他使劲揉了揉,继续迈步。

  ——草原那么大,她到底去了哪里?

  两只穴居兔从洞里探出头来,小手悄悄扒开草根看向那个缓慢远去的人影。

  小兔子说:“那是巨人吗……长得好高大,可怕,像座山!”

  兔爷爷摸摸胡子:“但是看起来不大聪明的样子。”

  “孩子别怕,巨人都是笨笨的,他们本性不坏,比人类好相处多了。”说着,兔爷爷又挎着小篮子开始采集嫩草,“快些干活,我们必须要在日头西斜前收集足够多的食物回家。”

  爷孙俩又开始了专注的忙碌,忽然,小兔人看到自己面前的草地被一道黑影遮蔽了。

  他默默回头,看到一座人形肉山就蹲在身后,一双‘铜铃’般的黑眸看着自己。

  小兔人:!!!

  吓到灵魂出窍。

  阿布脸颊和鼻头都被冻得红通通的,他瓮声瓮气开口:“你们好,我要找人。”

  面前的草地上,两只小得看不清脸的兽人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发出尖细惊恐的叫声。身边还丢着一些采集好的小花朵,散发着好闻的香味。

  阿布饿得头晕眼花,下意识吞了吞口水。

  一个大得如同小山的人对着自己咽口水……

  小兔人直接崩溃大叫:“白花草原上没有人!这里只有狼,好多好多狼!我不好吃的,不要吃我和爷爷啊啊啊!”

  阿布根本没听清这小家伙在叫嚷什么,他挠了挠头,又重复了一遍:“我要找人。你们有看见人从这边经过吗?”

  双方鸡同鸭讲了一阵,还是年纪大的兔人爷爷率先镇定下来,他大着胆子上前。

  “陌生的巨人啊,草原上没有人类,但是离这里最近的城邦是鞑靼城,那里有好多人!密密麻麻的,恐怕有好几万人口!”

  阿布眼睛一亮,女神大人知道草原上没有人烟,她一定会去有人的地方!

  他伏低身体仔细去看那只小小的穴居兔人:“请问,那座城在哪里?”

  兔人爷爷捋了捋胡子:“那可真是好远好远的距离啊,你必须穿过这片白花草原,起码需要两个月才能到达!”

  当然,两个月是穴居兔的脚程。

  阿布露出绝望的表情:“太久了……她不会等我的。”

  “有一条捷径,但是需要翻越狼牙悬崖。那太危险了,你会死的!”

  兔子爷爷双手乱甩,“你会被大风吹下悬崖摔死,会因为抓不稳石块掉入深渊,也可能被树枝挂倒,直到饿死渴死在上面。”

  “我不怕。”阿布咬紧了牙关,脸色煞白,但他还是坚定地点点头。

  过了一会,两只兔人相互依偎着站在原地,看那魁梧的巨人身影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草原的尽头。

  “爷爷,翻越狼牙悬崖真的能快速到达人类城池吗?”

  “当然是真的。”

  “他一个巨人,去人类的城池干什么?”

  兔子爷爷眯着眼睛回忆:“我听我的太太爷爷说起,他也曾听说过一个主动去翻越悬崖的巨人,和我们见到的这个一模一样,笨笨的,不太聪明的样子。”

  “那个巨人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呀,他成为了神明的守门人。”

  ……

  狼牙悬崖就是在山巅的一排犬牙交错的怪石,根本没有下脚的地方,环境艰苦程度只会比穴居兔人说得更甚十倍。

  这里的狂风卷着碎石块砸在身上,尖锐疼痛。

  因为石块裸露留不住植被,连生长的树木都没有,只有稀疏坚韧的杂草插在石缝里,没有动物居住在这里,甚至连靠近的都少。

  阿布站在山腰上,头发被狂风吹得乱七八糟。他仰头看着这座根本不可能靠人力爬过去的悬崖。

  它就像一座天堑,隔开了人世和荒原。

  人类的炊烟和灯火在山的那边,冷清和寂静在他的这边。

  阿布深深吸了一口气,随手从地上拔了些草叶塞进嘴里嚼着,他狠狠擦了擦脸,往山顶走去。

  他越来越强壮了,他不害怕。

  山越往上爬越是陡峭,到最后已经接近七十度的直角,阿布必须将双手双脚紧紧攀附着锋利石块才能不掉下去。

  他身上被撕破的衣服随风飘荡,旧伤因为元菱赐予的丹药迅速痊愈了,只留下斑斑驳驳的伤疤。

  阿布往后看了一眼,黑洞洞的深渊仿佛一张巨口。奇怪的是,他竟然不觉得恐惧。

  因为此刻他的心里满满的全是装的另一个人。

  手指用力扒着岩石,鲜血顺着被划破的指头流下,年轻的巨人坚定地看着高处。

  为了见到她,他充满了力量。

  “我会找到您的,我一定会……”

  狂风呼啸而过,带着讯息去了远方。

  元菱回过头,好像听见了谁的说话声,但她身后明明并无旁人。

  正在思索的时候,巴顿忽然道:“找到了。”

  元菱扭头,见狼人停在一处并无特别的土坡前,附近除了一成不变的草地就只有一棵歪脖子枯树。

  她表情怀疑:“所以,你的家……就是这里吗?”

  所以巴顿和父亲过去的家:厅堂就是这片草地,卧室是那片草地,厨房是远处那片草地,茅房就是那棵枯树呗?

  巴顿像狗一样趴在地上仔细嗅了嗅气味,表情严肃地点头:“是的。”

  “站远一点。”

  男人双臂用力握紧树干,然后胳膊上肌肉鼓起,以一种匪夷所思的力道,直直将深埋在地里的枯树连根拔了出来,露出底下一个挖好的土洞。

  巴顿将元菱以为是茅房的枯树丢到了土坡下面,然后站在洞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里面。

  元菱凑过来看了看,见洞里只是埋着许多沾满尘土的锅碗瓢盆,另外还有几件衣服,没有什么特别的。

  “你在看什么?”

  巴顿似乎从回忆里脱离,他甩了甩头,两只耳朵耷拉在后头,表情有些落寞。

  “没什么。”

  他把洞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挑挑拣拣,最后找出一条最完好的黄色斗篷递给了元菱。

  她伸手抖了抖,于是黄色的斗篷成功变成了米色。

  元菱看见男人的窘迫,微笑道:“谢谢。”

  巴顿眨眨眼,心里觉得有些高兴,耳朵又竖了起来。他自己则随便找了一条衣服比划了一下就往身上套。

  套到一半就停下了。

  上衣还好说,解开几颗扣子大约能凑合,但是裤子……

  这是四年前、还是五几年前的衣服了?那时候他还没成年,现在穿起来……有点紧。

  特别是屁股那块。

  他试了几次,裤子都没办法成功套上。套上以后也只有两个结果:要么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无法行走和跑动;要么裤子尸骨无存。

  站在原地思考良久,狼人一把将衣服扒掉重新拍回了洞里。

  他回头嘱咐元菱:“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捕猎,很快回来。”

  他的话言简意赅,下一瞬,高大的男人摇身一变又恢复了毛茸茸的巨型灰狼的模样,快得像魔法。

  皮肤变成毛皮,手指变成利爪,人的五官变成狼头。

  有力的四肢跃出山坡,很快消失在了一望无垠的草甸间。

  呼啸的风吹过巴顿厚实的长毛,他的黄眼睛眯起,两只耳朵不断变换着方向,敏锐的嗅觉早已锁定心宜的猎物。

  他显然更适应狼身的形态。

  人身虽然灵活,但总难以控制身体本能的悸动……

  巴顿有些苦恼,就好比昨晚,他就十分想让元菱摸摸自己的肚子,但显然少女并没有这种需求。

  满足女性的需求,就是雄性应该做的。

  巴顿飞驰电掣在草地上,一些胆小的穴居兔被他吓得嗖嗖躲进洞里。

  打猎打猎打猎!

  他现在不是独自一个狼了,有家要养的,每天都得找到足够多的食物才行。

  巴顿完全忘了元菱一直在拒绝自己的食物。

  因为养家糊口、操持带娃,是作为昆伯勒大陆成年雄性合格的自我修养。

  最近草原上被夜魔侵扰,越往北方走,巴顿发现越多动物在从南边迁徙而来。

  因此他的食物变多了。

  今晚,巴顿很顺利地捕获一只肥硕的双头牛。他慢吞吞将咬断了喉管的猎物拖回家,扔在土洞边上,然后开始生撕。

  元菱:所以这棵树真的就是你家的厨房吧。

  狼撕咬猎物的整个场面血肉模糊,他将牛撕成一块一块的,再吃掉零碎的内脏等物,随即开始卧在草地上舔爪子。

  元菱看着不远处的巨狼,眼神复杂:“阁下……平时都是吃生肉的?作为人身是也是如此吗?”

  听见她的声音,正在舔血的狼摇身一变又变成了半.裸的男人。

  他坐在地上平静地望着她。

  而就算变成人,他的脸上、嘴边、手上也还全都是血迹,看起来仿佛经历了一起凶杀案。

  巴顿点点头:“嗯。”

  他用胳膊擦了擦脸上的湿润,低下头,却没有再舔血了。

  元菱默默看了一会,无奈地长长叹了口气。

  “借用一下您家的东西。”

  她走到那个土洞边,小心拿出了里面的石头锅碗瓢盆。

  先用驱尘术将锅子弄干净,然后召唤水神汲取清水。

  生火、架锅、切肉、爆炒。

  一番忙碌,巴顿始终蹲在旁边注视着,看着元菱使用魔法变换食物,将鲜血淋漓的牛肉变成了香味四溢的美味。

  等到他被拉到灶台边,捧着碗的时候才恍然大悟:“这就是父亲说的,神赐的食物!”

  元菱纠正他:“不,这叫大中华炒肉。”

  她将两根树枝塞进他手里:“用筷子吃饭,不要用手抓。”

  巴顿惊奇地看着手指间那两根细细的枯树枝,不清楚为什么元菱一定要他握着这个。操纵筷子夹肉比一口气咬断猎物的喉咙难多了,不过幸好他聪明,几番实验后就学会了。

  一顿饭宾主尽欢,全部的肉都被狼人吃了个精光。

  元菱表示很惊讶:她甚至都没有放盐!

  因为饱腹的满足,狼人的眼睛颜色加深,他又想要舔自己的爪子了。

  元菱眼疾手快拿出手帕递过去:“用这个擦擦。”

  巴顿乖乖接过,把手帕放在鼻尖闻了闻,然后,他闻了又闻,甚至眯起了眼。

  元菱干脆抢过来,亲手替他擦脸和脖子上的血。

  手帕沾了水,湿湿的。

  擦在脸上的触感像是有人在舔,巴顿想起了小时候父亲总会在进食后舔他的脸和手。

  但是此刻,这种感觉又是不一样的。

  因为面前的人。

  他的黄眼睛一眨不眨。

  巴顿望着女性姣美的脸颊想:又来了。

  人身的那种奇怪的悸动又来了。

  于是他遵循本能,一把握住元菱的手,侧过脸舔了舔她的指尖,温热的舌头划过细白手指,然后是掌心和手腕。

  这种气味,让他疯狂。

  作者有话要说:

  巴顿:你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咬几个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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