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吉祥以前常和季仲远混在一起,他身材瘦小,混社会常遭毒打,季仲远帮过他两次,他就常跟着季仲远转悠,颇有点狐假虎威的意思。

  这也不是个老实的,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和季仲远不同,季仲远只偷樊雨花,赵吉祥确实往家拿的。

  他家里有个半瘫的老娘,和一个年幼的妹妹,过得艰难,老娘和妹妹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他也正是为了给他娘买药才四处偷东西,谁料一朝失手,被人抓了个正着。

  这个朝代律法森严,偷盗不是小事,一下子就判了一整年,算算这会儿,应该是刚放出来不久。

  他身穿粗麻衣,季仲远一看就知道出事了,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赵吉祥苦着一张脸,一听他问,泪水刷刷就流了下来。

  原来他出了牢狱,第一件事就是回家看母亲,却发现母亲早已化作枯骨,想想母亲临死前经历的饥饿和痛苦,他就不能饶恕自己,这几日在胳膊上咬了好几个血淋淋的牙印,额头也撞得血肉模糊。

  但是又不敢去死,因为年幼的妹妹不知所踪,他得活下去,把妹妹找到,不然死不瞑目。

  他把家里收拾了,老娘入了土,然后就发现自己面临着巨大的问题——没饭吃。

  因为他入狱,他家地被收了,他没有地也没有粮,彻底成了无根游魂,不知要往哪里飘,思来想去,唯一一个能找的人就是季仲远了。

  季仲远明白了,这是来讨饭的。

  赵吉祥饿了两三天,已经快连站都站不住了,季仲远让田小野去给他取了一碗酸枣子来,又递给他一根嫩茄子,赵吉祥就这么生啃着吃了起来。

  “还是季二哥够义气,心眼好,当初跟你混我就知道我跟对了。”赵吉祥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说道。

  季仲远蹲在地头看他吃东西,听了这话,说道:“我不混了,我现在娶了夫郎成了家,以后好好过日子,再不犯浑了。”

  赵吉祥一愣,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田小野,问道:“这是嫂夫郎?”

  季仲远点点头,赵吉祥赶紧对田小野抱拳示意。

  他入过牢狱,又一身江湖气,田小野有些怕他,不知该怎么应对,季仲远便让他先把南瓜带回家去,省的他在这里不自在。

  赵吉祥吃了一肚子生茄子,胃里不舒服打了个嗝儿,对季仲远说:“哥,你说我这以后怎么办呀?”

  季仲远道:“你想怎么办?”

  赵吉祥叹了口气:“我想把我的地要回来,好好耕种,多少能弄口吃的。”

  “那得是明年的事情了,今年眼瞅着就要入冬了,你怎么过冬啊?”

  “我也不知道,一会儿我往后山去走走,挖些野菜,再看看能不能捡个兔子鸡什么的,走一步看一步呗。”

  靠野菜是过不了冬的,季仲远想了想,问道:“吉祥,你改了没?”

  “改了,我改了,我真改了!”赵吉祥连连摆手,牢狱的滋味可不是一般的难受,再说他之前偷盗主要是为了给老娘买药续命,自己几乎没捞着花,也没过过好日子,整日里衣衫褴褛,一身的穷苦相。

  如今老娘没了,妹妹也没了,他偷盗为谁啊,为自己?才不会,他自己都不想活了。

  “哥信你,这样吧,咱俩兄弟一场,我不能看着你冻死饿死,这几日我们要去镇上做点小买卖,可能顾不上家里,眼瞅着过冬了,家里木柴还没准备,你给我家柴房填满,我给你工钱,你看怎么样?”

  赵吉祥一听就蹦起来了,大叫着:“一点问题没有啊哥,多谢哥,多谢多谢,你就是我再生父母!”

  “呸,我可不要你这样的儿子。”季仲远笑骂一声,又收了笑,从口袋里摸出五文钱来。

  “拿去买点纸钱,替我烧给伯母。”

  赵吉祥怔怔看了他手中铜钱,好一会儿才接过去,摸摸眼泪无声点点头,又见着季仲远在整理菜园子,便主动拿起耙子,说:“哥我来干,你歇着去。”

  季仲远没拒绝他的殷勤,自己倒也没闲着,拿了铁锨把菜园子周边垒起来,清理雨水冲刷下来的淤泥。

  过了一小会儿,田小野从家里出来,端了两碗热水给他们,赵吉祥受宠若惊,田小野却还是有点怕,被季仲远拉过去,让他去帮着樊雨花做衣服。

  菜园子很快收拾好了,季仲远又去清理地窖,赵吉祥也跟着去了,都是做惯农活的人,轻车熟路地干起来,工程进展确实加快了。

  过了中午一会儿,地窖修葺完毕,季伯山和常小惠也回来了,那边的田地情况有点不太好,他们花了不少时间扶正被打得东倒西歪的小苗苗,有些已经砸烂了的,都不能再用了。

  见到赵吉祥,季伯山也有点愣,反应过来是谁之后,眼神就不太友善了,他弟弟刚刚改邪归正,这些狐朋狗友就找上门来了,难道是想把弟弟再拉去混?这可不得不警惕。

  季仲远眼见着大哥脸沉的都快下暴雨了,连忙解释一番,说赵吉祥只是来帮忙的,又说了他家里的情况,说他已经改好了云云。

  季伯山不信,赵吉祥只能赶紧走了。

  一同回了家,樊雨花也从屋里走出来,忧心忡忡地问季仲远赵吉祥的事情,她也很怕儿子学坏。

  季仲远费了好多心思解释,樊雨花才稍微放下心来,听说赵吉祥的娘没了,心又软了些,便说道:“且看他柴砍得怎么样,我不听嘴巴说的。”

  “行,要是干地不好,我就不给他钱。”季仲远笑道。

  樊雨花再不好说什么,便招呼孩子们吃饭。

  午饭相当丰盛,樊雨花用萝卜炖了腌制的黄羊肉,羊肉放得不少,得有半条羊腿,又把那个裂了缝的南瓜劈了一半炒着吃。

  刚摘下来的南瓜嫩,又刚吸饱了雨水,不甜的,只能炒着吃,若是等放一段时间,里面的肉失水变干,就会很甜了,到时候蒸着吃就很好吃,做馒头的时候和进面里去,就会收获一锅甜馒头,十分受全家人喜爱。

  “这天看着不错,要不咱们明天就出摊吧?”季仲远商量道。

  季伯山也说:“我看也行,之前订的锅灶也给做好了,咱俩用车推着去镇上,很快就能摆好。”

  樊雨花想了想说:“行,那你们下午去左山村买木炭去。”

  季仲远:“大哥去吧,我得去趟北山村,去找老陈买些花肉回来卤着,明日做肉夹馍用,顺便把我的狗崽接回来。”

  季伯山点点头:“行,你去吧,木炭轻,我和你嫂子去拉就行。”

  行程就这么定了,季仲远和季伯山同时出门,他带上了田小野,没别的原因,就因为田小野随口说了一句,这么大的雨,他娘的坟不知道怎么样了,季仲远便说带他一起去看看。

  两人踩着泥泞的道路走到北山村,找到了老刘家,两只狗崽已经快三个月大了,比起上次来又结实了,看上去十分欢腾,迈着小短腿四处乱跑,肉墩墩的身子裹着厚厚的毛一颤一颤的,奶凶奶凶的。

  “这俩皮实着呢,也不挑食,青菜萝卜都肯吃。”老刘抽着旱烟一边说,一边漫不经心地打量了田小野一眼,眯着眼睛说:“小野过得不错,长肉了。”

  田小野不好意思笑笑,季家对他好,嫁到季家以来吃的好东西比他人生前十几年吃的都要多,可不是要长点肉嘛。

  季仲远也笑了,看看田小野,说道:“还是太瘦。”

  交接完狗崽,两人就去陈屠户家买肉。

  狗崽凶,不怕田小野,敢对着他龇牙咧嘴,被季仲远拍了头才老实,两只都机灵,会看人下菜碟,只在季仲远手里乖巧老实,季仲远只好一手一个揣在臂弯里,他可不敢让田小野抱,狗咬人可不是闹着玩的。

  陈屠户家正好杀了猪,上午被人买走不少,这会儿只剩十来斤五花肉,季仲远便全要了,又多要了些瘦肉,见着案板边有下脚料,这东西没人买,他便问能不能打包带走,陈屠户知道他是给狗吃,就索性五文钱全给了他,季仲远连着桶一起提走了,改天还要回来还桶的。

  这样他手里的东西就太多了,只能把两只狗崽放到一只手臂里,一只手提着小桶,至于那十来斤肉,则是让田小野拿着的。

  “本来想让你抱狗崽的,没想到他们这么凶,只能让你提肉了,重不重?要不挂我腰上也行。”季仲远见他小小一只,看着浑身的肉都没这十来斤肉重,有点不好意思。

  田小野连忙说:“不重不重,这才十来斤,不算什么的。”

  “那行,一会儿你要是累了,咱们就歇歇。”

  “哎好,其实我还可以提着那个桶的。”

  “不用,你提着肉就行,等回去把桶里的下脚料煮了,你喂给他俩,他俩就认你了。”

  “好呀。”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走,突然听见一声惊呼。

  “野杂种?”

  田小野脚步一顿,季仲远眉头一皱,回身便看见一个和田小野长得有三分相似的男孩站在身后,正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们。

  田小池,田小野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也是个双儿,与田小野不同的是,他的眉心是火红的,这是生育能力的标志,因此家里人一直将他当宝贝养着,就想着能让他嫁个好人家,换一笔不错的彩礼,要是婚后还能贴补娘家就更好了。

  田小池得了这份偏心,便最爱欺负田小野,总是让他做粗活重活不说,时不时还要打骂,完全没有把他当哥哥看。

  之前田小野因为被他们的爹打得半死逃出去,他还嘲讽来着,却没想到田小野阴错阳差嫁了人,原以为他嫁了村霸地痞,会过得很惨,却没想到今日一见,他不仅干干净净,还长了肉,最最要命的是,他手里提着好大一块肉,自己家过年都吃不起的那种!

  想想田小野走后,自己承担了所有的家务,养着懒爹懒娘,田小池心里就泛酸了……

  “野杂种,没良心的,嫁了人都不知回来看看!”

  田小池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