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天选倒霉蛋>第45章 一见钟情

  何景乐和颜煜去吃饭,一路上都心不在焉,搞得颜煜想说话也不敢说,只能频频朝他投来欲言又止的视线;不算长的一段路走下来,给颜同学憋得脸都发青,直到他们几人一屁股坐到了店里,趁看菜单的的功夫,才终于逮着空问出一句:“你刚才——”

  何少爷把菜单递给服务员,惆怅而又忧郁地说:“你好,要一份黑椒牛柳面,再加一个炖猪蹄,两个荷包蛋。”

  颜煜:“……”

  他短暂地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话,非常不可置信地道:“你中午不是刚吃了饭么?”

  何景乐还在持续忧郁,闻声,轻飘飘地抬起眼皮子看了他一眼:“你昨天吃了饭今天就不吃了?人是铁饭是钢,我这花一般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滚你的,”颜煜骂道,“你上次吃饭是中午十二点半,现在才下午两点五十八。”

  “噢,”何景乐丝毫没有自己是个饭桶的自觉,他抬起手,又给自己要了一杯冰可乐,这才接着说,“那可能是因为我今天动脑比较多,饿得快。”

  “……”

  颜煜又一次感到词穷,他在心里酝酿了又酝酿,最后用三分凉薄五分讥笑两分你简直无可救药的语气,幽幽地说:“你还动脑,你脑子挂二手平台上卖都能标九成九新。”

  “哎你要人身攻击可就没意思了啊。”饭端上来,何景乐开始吧唧吧唧地吃,在周围一圈人看国宝似的稀奇目光里,他镇定自若地跟颜煜说,“其实我刚才,碰见辛随了来着。”

  颜煜顿住,看了看他一身乱七八糟的脏黑印儿,表情复杂:“你和他打架了?”

  “为什么要打架?”何少爷疑惑,“辛随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了,我脑子有病才会和他打架。”

  妈的,你昨天可还不是这么说的!

  颜煜深吸了一口气,克制住自己吐槽的剧烈冲动,又问:“那你弄这么脏,是干嘛去了?”

  “这个啊?我摔的啊,你还不知道我。”何景乐嗦了口面,云淡风轻地说。

  “……”

  颜煜深吸一口气,觉得早晚有一天会被这个二货气出心肌梗塞,他端起自己手边的奶茶吸溜喝了一大口,刚想说点别的,余光里又看见何景乐拿着勺往嘴里送饭的速度慢了下来;对方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耳朵越来越红,眼神也越来越飘忽,他就这么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听见何景乐问了声,“咳,那个,颜煜,我问你个事儿啊。”

  “放。”

  “就是、就是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何景乐似乎也觉得这个问题问出来会显得自己十分八卦,所以很有些难以启齿,说完,就低头对着碗里的饭一阵猛扒,好像要钻进去了似的。

  但他很长时间没听见颜煜的回复,又过一会儿,再纳闷地一转头——好家伙,颜煜人都要熟了,脸看上去比他自个儿的还要红。

  何少爷的良心开始痛了,于是又小声地道:“算了,你还是当我没说。”

  这回颜煜总算有反应了,红着脸,十分欲盖弥彰地大声说:“我没有,谁、谁有?反正我没有!”

  “没有就没有呗,跟我大小声干嘛……”何景乐被他吓了一跳,随后又开始拄着自己的脸那一块肉发呆,过了会儿,他摸出手机,噼里啪啦给向空山发消息:[帅哥,江湖救急!]

  向空山回了:[他今天羽毛球社比赛,手机放我这儿了,我是虞叶好。]

  何景乐:“……”

  [虞叶好,]何景乐真心实意地说,[你干脆直接和你老公换个手机号得了,反正我看结果也没差。]

  [去你的。]虞叶好切了自己的号和他贫,两个人又聊了几句,这才切入正题,[说吧,你找向空山什么事?我一会儿帮你说。]

  临门一脚,何少爷又莫名有些羞涩:[就是,有点问题请教他,他跟你说了吗,就是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个小gay。]

  [说了啊,他什么事儿敢不和我说?]虞叶好回答,[山哥跟我说你就是个颜狗,还说你影响他睡美容觉。]

  [……这个世界上哪有1还天天睡美容觉啊!都是你给他惯的!]

  何景乐生气,咣咣敲键盘,但是吃人的嘴短,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求助自己的这对学霸情侣兄弟,因此,他也只是停顿了一秒,就继续发:[虞叶好,但我现在真觉得,我可能是个gay。]

  [因为……]他耳朵烧得滚烫,[因为我好像有点喜欢辛随了。]

  按理说,喜不喜欢的,都是成年人,这样问来问去的,难道何景乐自己就察觉不到么?

  当然也不是,其实他早就有这种模模糊糊的意识,硬要追溯,约莫能一直讲到那晚辛随留宿、他做贼似的看人家睡觉当天——甚至更早;并且他也知道,这种喜欢和对其他人的还不一样,就像他和辛随彼此互不搭理这么几天,放在其他朋友身上,虽然他也会伤心难过,但绝不会跟今天一样,为重逢紧张而激动,仿佛蒙恩新生。

  太奇怪了,他模模糊糊地想。

  他明明从不接受任何日久生情的说辞,像足球守门员一样严防死守着友情变质的可能发生,并笃信这个世界上一切长久感情的培养本身就是因为先天魅力无法交互,没有冲动所以才要培养冲动;可是他偏偏遇见了辛随,他和辛随一起乘过地铁、吃过饭,用相识的绝大部分时间来怄气、然后和解——

  ……还有呢?还有什么?

  餐桌上,所有人言笑晏晏,只有他一个人抿着嘴唇,在脑海中徒劳地搜索,做的全是无用功。

  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除了这些,好像两人之间,也再没有其他值得讲的东西。

  但在许许多多个不值得讲的时刻里,充斥的又都是值得纪念的东西。他和辛随坦白过自己微妙的情感诉求,和辛随坐过了站、在地铁的轰鸣声里讲那段巧合到让他疑心是否早就注定的假母子关系,他和辛随没有认识很久,但他好像总有说也说不完的冲动。

  那么,这也算一见钟情吗?

  记忆开始倒退,何景乐又回到和辛随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他想起酒吧舞池中纷乱的光,想到自己在一片迷蒙间、眼前出现的那个宽阔温暖的手背;回忆里的景色拉伸变幻,最后,马路边,昏暗的路灯下,有人逆着酒吧里的声色,笑容温和而浅淡,那人说:

  “我叫辛随。”

  是不是一见钟情,试试不就得了么!

  何景乐霍地站起了身。

  众目睽睽之下,他只来得及匆忙向所有人点头致歉,又对着表情错愕的颜煜说了声不用等他,就几步迈出了B大这个装修雅致静谧的小餐厅;下午炎热,路上行人稀少,只有他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外面裹着不合时宜的雪白的短袖衬衫,走出几步就迷失方向,淹没在陌生懵懂、汹涌而来的热潮中。

  何景乐从未像现在一样痛恨自己的路痴属性,来时没注意路,周围的一切景色对他而言都十分陌生,而他又恰巧是全世界最最最倒霉的人,永远不会拥有转角就遇见的超能力。

  如果、如果——

  何景乐嘴唇颤抖,鬓边是水淋淋的汗,夏日高温中,他像最虔诚的信徒一样闭上了眼睛,想:上天,如果辛随是正确的选择,可不可以赐我仅此一次的好运?

  “……景乐?”

  身后有人喊他,他猝然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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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没有文名诈骗了吧!(叉腰)

  尝试了写点一见钟情,但我个人其实很少写这种毫无原因动机可言的情感变动,和乐仔正相反,大概是因为我有限的感情经历中并没有一见钟情的样本供我参考!

  不过我真的思索了很久哎,我觉得没有人比何景乐更适合一见钟情了。首先他性格的缺陷是很大的,长久相处必然会使缺陷暴露,其次,他对于除恋爱之外的正常亲密关系太渴求了,一旦变质那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毁灭性打击。

  当然这些毛病后面都会狠狠改了,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辛随也是搭上了末班车耶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