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学霸和他的学渣男友>第3章 红衣女鬼(三)

  第二天一早,初时和初丞真跑步回来,吴馨还在睡觉,初丞真软磨硬泡好不容易把人叫醒,吴馨又开始化妆打扮。

  在初时的印象中,吴女士是那种精致到骨子里的人,即使是出门倒垃圾都会化妆穿裙子。

  他们本来计划的九点出发,愣是被吴女士耽误到十点才出门。

  外公住在部队上,初丞真给老丈人买了不少礼物,大包小包的两只手都要提不过来,下车后,初时和吴馨要帮他提,他不让,“你们可别害我,要是看到你们帮我提东西,你外公一会不得活剥了我。”

  “谁要活剥了你啊?”外公的声音传来,初丞真吓的一抖,手里的东西差点掉在地上,定了定神,急忙跟老丈人打招呼。

  外公昂头,容色倨傲,“你们还知道来啊。”

  从家里到部队上,开车要两个小时,昨天跟外公说的是十一点过来,谁知道来了部队上都快十二点了。

  外公黑着脸,初丞真嬉皮笑脸的凑上去,“爸,这是给您买的东西,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耽误了会。”

  “我稀罕你那点东西?”

  在初时的印象中,外公每次见到爸爸总是不会好好说话,动不动就吹胡子瞪眼的。这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不顺眼。

  外公记恨爸爸抢走了他的宝贝女儿,而且是记恨了很多年。

  初丞真比吴馨大十五岁,刚认识那年,吴馨十八岁,而初丞真已经三十三岁。吴馨是部队歌舞团的成员,一次表演的时候遇到了初丞真,并且一见钟情,在她死皮赖脸义无反顾的大胆追求下,成功把人追到了手。

  两人的关系正式确定后,要谈婚论嫁时,吴馨才告诉了父亲吴振廷。

  刚养大的白菜就被猪拱了,还是一头上了年纪的猪,吴振廷死活不同意,吴馨以断绝父女关系做要挟,也没能逼得人服软,给她气的好几天吃不下饭。

  初丞真心疼吴馨,决定背水一战,他私下里找到吴振廷,两人秘密交谈了许久。

  那天谈完之后,吴振廷总算松了口,正式把吴馨托付给了初丞真。

  但是他给初丞真提了一个条件:三年之内不能有孩子。

  初丞真答应了。

  至于他们两人具体谈了什么,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谁都不知道,过了这么多年了,吴馨也没能从初丞真口中问出来。

  吴馨护着丈夫,“老头,你别得寸进尺啊。”

  吴馨的妈妈,也就是初时的外婆,去世的早,吴振廷又忙于公务,吴馨从小缺少父母关爱,导致她的性子很叛逆,喜欢处处跟吴振廷作对。

  结婚后,在初丞真的撮合下,父女俩的关系才开始有所缓和。

  “馨儿,”初丞真道,“不许这么跟咱爸说话。”

  吴馨气愤道,“是他先不好好说话,你怎么不说他?”

  那我也得敢说啊!

  初丞真腹诽完,急忙将手中的东西递给外公身边的警卫员,然后上前拦着暴躁的妻子,“爸,您别生气,馨儿她不是故意的,您别放在心上。”

  吴振廷,“用得着你在这假好人。”

  初丞真夹在中间打圆场,却是两边都没讨到好。

  “老头,你……”

  吴馨暴脾气上来了,要跟吴振廷干架,被初丞真死死的抱着腰,连拖带拽的带了出去,“爸,我先带她去舞蹈团那边看看,晚点再陪您吃午饭。”

  吴馨在他的怀里挣扎,“就算他是我爸也不能这么对你,你别拦着我,我今天非得好好收拾收拾他……”

  “好了好了,”初丞真哄她,“你把我当成咱爸,收拾我吧。”

  “……”吴馨,“你占谁便宜呢?”

  “夫人大人大量……”

  吴馨,“你站住,对,就站那别动,让我打一下……”

  然后初时便听到了爸爸的嚎叫声,想来是被妈妈追着打了。

  听着爸爸的嚎叫声,初时笑了,脑海中想到了昨晚在饭桌上,爸爸说过的那番小姑娘理论。

  妈妈由着性子,被外公和她的初先生宠了一辈子,即使是快四十岁了,却依旧是个小姑娘。

  仔细想想,确实也没毛病。

  “外公,别生气啦。”

  外公和爸爸见面就是这样,十几年如一日不曾变过,但其实初时知道,外公的心里早就认可了爸爸。妈妈当初虽然一意孤行,但是不可否认她嫁对了人。

  “不生气不生气,看见我的宝贝乖孙我还生什么气。” 吴振廷变脸一样,跟初时说话便成了个慈祥的老人,脸上堆满了笑,“乖孙,外公给你准备了个好玩的,跟外公一起去看看。”

  初时跟着吴振廷到了靶场,他最近发现一款特别适合初时的枪,特意留着等他来玩。

  这把枪看着小巧,但威力巨大,也很难把控,练了好几回合,初时才完全驾驭了。

  初时的枪法是吴振廷亲手教的,他很有天分,几年的时间枪法练的出神入化,而且不止枪法,吴振廷曾亲自教养过他十二年,一身的本领跟特种兵没什么分别。

  “来休息会吧。”

  虽然昨天刚下过暴雨,可今天太阳一出来,天气依然炎热,在太阳下晒了不到半个小时,初时热出了好几身汗了。

  “谢谢外公。”

  接过警卫员递过来的毛巾,初时边擦汗边四下张望,眼神不经意间扫到了身边的外公,定定的看了会,突然问道,“外公您是不是生病了?”

  早在第一眼看到外公的时候,初时就觉得哪里不对劲,可他也说不上来,观察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外公似乎是比他上次看到的时候瘦了不少。外公在部队呆了一辈子,身体一向很好,但是他年纪大了,这些年的训练还有年轻时出生入死时受的伤,在身体上肯定会留下不少毛病。

  见外公的神色有瞬间凝滞,初时的心里咯噔了下,“外公,您……”

  把吴馨拱到手时,初丞真对吴振廷很愧疚,一直想要弥补。当年吴馨怀孕,生下一儿一女一对龙凤胎,便把男孩,也就是初时,送到吴振廷身边养着。

  自己的女儿不愿意待在部队,没想到会有个乖孙来继承他的衣钵,吴振廷高兴坏了,将一身本领倾囊相授。初时从小被吴振廷养大,跟他的感情很深。

  “我吃得好睡得好,怎么会生病。”好在外公只是愣了一下,仿佛是没预料到他会这么问,慈爱的笑道,“我们时儿长大了,会关心外公了。”

  “外公您又笑我。”见他确实不像是在撒谎,初时才放心下来。

  初时的童年是在部队上度过的,一开始吴馨和初丞真还担心他不适应部队上的艰苦环境,谁知道初时特别喜欢待在那里。

  吴馨虽然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上长大,但其实对那里谈不上有多喜欢,跟初丞真结婚后基本上就没怎么再回来过。她从小学习跳舞,优雅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平时教育初时最多的也是:做人要随时随地保持优雅,不要总是打打杀杀的。

  所以每次知道吴馨要来看他时,初时都会装的乖一点,但其实私下里每天跟一帮大老爷们混在一起,一起训练,一起切磋拳脚,一起出任务。

  初时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一次突发意外,将他过了十二年的打打杀杀的生活搅了个天翻地覆。

  那天是初时的十二岁生日,也是他的妹妹初晴的十二岁生日,一家人原本高高兴兴的准备为兄妹两人庆祝,却遭遇人寻仇,一番恶战后,妹妹永远的留在了十二岁。

  妹妹去世后,吴馨伤心欲绝,大病一场,初时从部队离开,回到家中,代替妹妹陪在了吴馨身边。

  这一晃,三年过去了,初时似乎已经完全适应了现在的生活。

  吃过午饭,初时晃悠到了训练场。正值午餐时间,平时总是人满为患的训练场上空无一人。

  太阳像红红的火球,炙烤着大地,初时走进了才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仍在训练,他身上的衣服全湿透了,豆大的汗珠顺着健硕的胸膛滑落,一滴滴落在地上,将脚下的地面都洇湿了一小片。

  听到脚步声,那人正要回头,初时抬脚便踹了上去,那人的反应速度很快,轻松避开他这一脚,再要出手反击时,看到了初时醒目的红裙子。

  初时踹完人后就没了动作,那人及时收手,拳头堪堪停在了初时的鼻尖上。

  “呦,小时来了。”刘宋收了拳头,随意的抹了把汗,挤眉弄眼道,“要不要切磋?”

  刘宋曾是初时在部队上最好的哥们,初时离开部队后,两人也见过几次,每次会面初时都穿着一身红裙,头发也越留越长。

  初时笑眯眯回道,“就你?手下败将,你再去叫几个人,我要跟你们群挑。”

  刘宋,“淦!”

  三年前,初时生日当天,曾和战友们打过一场。

  初时所在的队伍共有六人,除了初时之外的五人都是在上千人中,经过重重选拔,千挑万选出来的优秀军人,六人一起执行任务,出生入死。

  初时十二岁生日时,队友们提出要给他庆祝生日,初时表示他什么都不要,只想跟队友们真刀实枪的大战一场。

  因为他是吴振廷的外孙,在队里年纪又是最小的,队友们无论是在执行任务时,还是平时训练时,都会对他多加关照。

  初时想知道自己的真实水平,便提出了这个要求,队友们答应了。

  当时也是在这个训练场上,初时被五人围在中间,那是他打过的最酣畅淋漓的一场架。平日里训练时,队友们会让着他,初时为了不伤到队友,出手时也会有所保留,但这次打架不同,双方出手都狠厉毒辣,毫不留情,把这些年学的全部本领都用上了。

  那场架打到最后,大家都筋疲力尽,全凭一丝意识在撑着,初时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战斗机器,只知道出手,再出手……

  在意识消散前,初时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终于打倒了所有人。

  打完架后,初时虚脱的一屁股坐在离的最近的刘宋身上,他前几天刚剪过头发,是跟周围男生一样的寸头,汗水濡湿了打斗时扬起了飞尘,脏兮兮的糊在他的头发上,脸上。

  即使是累到想要昏厥,初时却依旧顽强的,颤抖的,竖起中指,对着周围人吹口哨。那神气的样子仿佛就在说:在座的没一个能打的。

  那时的初时肆意张扬,笑的没心没肺,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命运即将在几个小时后发生改变……

  刘宋,“你等我一分钟,马上回来,你不许走,听到没有。”

  队友们平时训练时都让着初时,直到真刀实枪的干了一场,大家这才意识到,初时并不需要他们的庇护,他的一身本领,不比他们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差,相反的比很多人都要好。

  而且这几年在执行任务时,初时从来没拖过大家的后腿,他听从命令,也会为了队友们不顾自身安危,多次救队友于危难之中。

  初时一直在成长,是他们把这些都忽略了,还一直把他当成需要庇护的孩子。

  因为这次比武事件,刘宋他们几人被其他兄弟们嘲笑了好久,这些年一直努力训练,就是想找机会把当年丢的脸找回来,一雪前耻。

  初时,“谁走谁是孙子!”

  这三年来,在练武上初时从未松懈过,不过身边没有能给他喂招的,也没跟人真刀实枪的干过,一身的功夫虽然没有落下,但是跟这些常年在部队训练的人,肯定是有差距的。

  不过该装的酷,该撑的面子还是要做滴。

  刘宋的速度很快,不到一分钟,当年的五个人就聚集齐了。

  三年前看热闹的那批人,听到又有好戏看,急忙往训练场走去,还有一些不认识初时的人,看到训练场来了个超级漂亮的妹子,也跟着来一饱眼福。

  只是……

  几人聚在一起,迟迟没有开打。大家看着眼前的红衣‘少女’,都有些恍惚。

  他们光想着找初时一雪前耻,但是他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肆意张扬,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小小少年了,现在的初时看起来更像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

  他留着及腰的长发,穿着女孩子们爱穿的裙子,而且他已经离开部队好几年了,即使打赢了又怎么样,很多东西过去就是过去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还打不打?”刚打了照面,初时就意识到打不起来了,而且打起来他也不一定能一挑五了。

  有人说,“这还打什么呀?”

  另一人附和道,“就是啊,这么好看的妹子怎么下的去手……”

  六人讨论了一番,最后还是刘宋代表大家发言,“不打了。”

  初时得了便宜还卖乖,“是你们不打,可别说我不肯打。”

  初时长的好看,这几年光长腿和身材了,脸还是那么小,搭配上及腰长发和红裙子,妥妥的美女一个,部队上的这群大老爷们,平时见个女的都不容易,更别说这么好看的美女了,围观群众中几个胆大的人对着他吹口哨,见他看过来,还夸张的抛飞吻。

  初时笑骂道,“滚蛋。”

  惹得周围人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