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泽一愣。

  对方居然知道他的名字,他是从哪里知道的,是鹿未晞告诉他的吗?鹿未晞对别人提过他吗?

  佟泽迅速瞟了一眼鹿未晞,发觉对方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傅荟兮,像是无暇分心给其他任何人、任何事。

  佟泽好不心塞,他望着傅荟兮无懈可击的笑颜,不得不伸出手与他交握,“你知道我的名字?”

  傅荟兮笑道,“佟同学是今年的高考状元,我怎么会不知道。”

  佟泽对这个答案有些失望,眼神又不自觉地瞟向鹿未晞,停留一瞬就匆匆错开,心里还因为他持续不断地望着傅荟兮而倍感焦躁。

  傅荟兮用略带遗憾的口气对一旁的鹿未晞道,“之前我一直以为状元会是未晞。”

  不止他这么以为,佟泽和鹿未晞也是这么以为。毕竟在高考之前,佟泽从没战胜过鹿未晞一次。

  高考前一天,鹿未晞的母亲突发急症进了医院,鹿未晞陪床一夜,第二天赶到考场时精神欠佳影响了作文的发挥,就差这么一点,就败给了佟泽。

  这次的失利对鹿未晞是有实质性影响的。因为之前四中一直对他寄予厚望,许诺如果他拿到全市高考状元就奖励十万元奖金。

  毕竟横幅上写「恭贺本校学生某某考取全市高考状元」要比「恭贺本校学生某某在高考中取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要拉风的多。

  虽然鹿未晞的成绩距第一名只有毫厘之差,但毕竟还是差了,他最终没能拿到奖金,只拿到学校奖励的一个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新手机。

  因为这件事,鹿未晞又有些怨恨佟泽,觉得这个人天生与他八字不对,就是老天爷派来克他的。

  虽然佟同学本身也很无辜,他只不过是正常地参加高考,正常地发挥水平而已。

  其实佟泽对高考状元的名头一点也不在意,从前没在意过,现下也不在意。

  除了鹿未晞的名次,他谁的名次也不关注,甚至是他自己的。

  眼下让他在意的,是傅荟兮亲切地称呼鹿未晞为「未晞」。

  这两个人关系已经好到直呼其名了吗?

  佟泽带着疑惑,冷着脸问傅荟兮,“你们认识?”

  “你们……”里的另一个主人公自然就是鹿未晞,他问话时却没有看鹿同学,有点刻意躲避的意思。

  傅荟兮敏感地知觉到他两个室友之间的气场有些奇怪,却还是礼貌地回答了佟泽的问题,“高三时就认识了。”

  佟泽想追问一句「怎么认识的」,又知道自己没有立场。

  但他最后还是问了。

  硬着头皮问的。

  他问话的语气没问题,但问题本身有些踩线。所以听在鹿未晞和傅荟兮耳里就有点不舒服。

  傅荟兮保持微笑回一句,“高中生物知识竞赛的时候认识的。”

  佟泽眼神复杂地看了鹿未晞一眼。从初中开始,鹿未晞就只参加数学知识竞赛,高中他们也做了两年的对手,他不懂鹿未晞为什么在高三弃了数学改比生物,难道是为了躲他?

  毕竟高三后半年他一直处心积虑地躲着他。

  其实鹿未晞改换竞赛学科不是为了佟泽,他高三时已经决定大学要学医学。

  所以关注的学科重心有所偏移,当然,不用再与佟泽有接触只是顺带的福利而已。

  另一个福利就是认识了傅荟兮。

  对鹿未晞来说,这是比赢得竞赛本身更大的福利。

  傅荟兮从初一到高三参加了六次生物知识竞赛,赢了五次,最后一次败给了鹿未晞。

  比赛之后,他用最谦和友善的态度对鹿未晞表达了恭喜,又说了一句与赛事完全无关的话。

  “你名字后两个字的发音跟我弟弟一模一样。”

  鹿未晞没想到自己会被搭话,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他在比赛时目光就没办法从傅荟兮身上移开。

  傅荟兮太耀眼了,他耀眼的不光是他出众的外貌,更是他与生俱来的超然气质。

  在此之前,鹿未晞从没想象过贵族是什么样的。在见过傅荟兮之后,他觉得如果还有贵族这种生物存在,就应该是傅荟兮这样的。

  这世上有一种人,待人永远貌恭谦和,彬彬有礼,却会在无形之中让人觉得无法匹敌。

  他的淡然优雅和游刃有余靠的不是金银堆积起来的装腔作势,而是来自累世的门第教养与严苛的自我要求,拥有那种自信与底气的人。

  即便身上穿着最破旧的衣衫,也能保有俯视众生的淡然与凌然。

  傅荟兮就是这样一个人,即便他年纪还小,却已然拥有了一个贵族该有的品质。

  除此以外,属于他本人的个性特质也很让人着迷:神秘、温和、平易近人,又似触不可及。

  在此之前,鹿未晞从没体会过一见钟情,也不相信一见钟情。

  但在遇到傅荟兮之后,他明白了有些人就是有让人一见就为之倾心的资本。

  傅荟兮也很喜欢鹿未晞,他对他主动示好不完全是因为所谓的比赛精神,输也要输的优雅,慕强是刻在他骨子里的本能,他一定要认识这个天才,结交这个人才。

  何况对方的性格很好,似乎也很适合做朋友。

  鹿未晞极力掩饰自己的怦然心动,笑着问傅荟兮,“你弟弟的名字是哪两个字?”

  “荟兮蔚兮的蔚兮。”

  “原来如此。”

  鹿未晞腼腆地笑了,傅荟兮的态度却很坦然,“我们还挺有缘分的。”

  “是哦……”

  “是啊……”

  他坚定的说完这一句,鹿未晞又笑了,这一笑把傅荟兮也笑的有些不好意思。

  于是两个人相视而笑。

  笑过之后,傅荟兮回头看了一眼等他的司机和两个同校的同学,问鹿未晞道,“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鹿未晞点头,“我们学校入围生物竞赛的就我一个,只好自己来了。”

  “急着回去吗?”

  “倒也不是很急。”

  “那我带你去个地方?”

  鹿未晞见傅荟兮一脸神秘,原本就剧烈跳动的心脏又躁狂了一个等级,脸上却极力掩饰激动,淡淡地回一句,“好啊……”

  他们竞赛的场地是本市郊区的一所职业高校,两个人出了大门,傅荟兮带鹿未晞来到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看似不起眼的烘焙小店,原本跟在傅荟兮身边的司机和同学却不知去了哪里。

  进门的时候鹿未晞就有些诧异,傅荟兮身上穿的校服他认得,这位贵公子就读的是一所财阀权贵子弟才有资格上的贵族中学。

  依照常理来说,这种家世的人是不会随便在外面吃东西的,更别说光顾这种连连锁店都不是的小铺面。

  傅荟兮像是看穿了鹿未晞在想什么,故作不经意地解释一句,“这家店虽然很小,却已经开了十几年,我很欣赏这种可以持之以恒的商家。

  毕竟能够持续经营光靠毅力是不够的,一定还要有其他做的好的地方。

  他一边说,一边熟门熟路地走到吧台前点了一份蓝莓慕斯,又笑着问鹿未晞要吃什么。

  鹿未晞回一句,“我也吃蓝莓慕斯好了。”

  傅荟兮沉声说一句「正合我意」,却没有另外帮鹿未晞点一份慕斯,等到店员把甜点端出来给他时,他才小声对鹿未晞道,“这家的蓝莓慕斯很大,一个人吃不完,两个人吃正好。”

  看到他对自己眨眼笑的时候,鹿未晞觉得还没吃到甜点的嘴里就已经满溢了甜。

  两个人自取餐具,找靠窗的小桌子坐下,面对面分食一块四方形的蓝莓慕斯,用闲聊的方式交换彼此的基本信息。

  吃到最后一点的时候,两个人的叉子叉到一起,对上眼神,都禁不住噗嗤一笑。

  最后还是傅荟兮做出礼让,鹿未晞将仅剩的哪一点蓝莓慕斯取到自己盘子里,却没有急着吃,他不想这么快就结束这次愉快的共食经历,于是问傅荟兮,“你之前比赛完都会来这里吃东西吗?”

  “大概是在四年前吧,比赛之后肚子饿了,出来觅食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这家小店,当时吃的就是蓝莓慕斯,所以一直对这个味道念念不忘。”

  鹿未晞知道自己将要说的话很讨厌,但他还是顶着锅盖说了,“以傅同学的家世,想吃什么都能每天吃到,何至于念念不忘?”

  傅荟兮淡然一笑,“其实对于谁来说,这个蓝莓慕斯也不算奢侈品。但这家店离市区太远,宝贵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不应该被花费在满足一个馋嘴孩子的食欲上。”

  鹿未晞有些吃惊,“我还以为做有钱人的好处之一就是随时随地能够满足心愿。”

  傅荟兮摇头笑道,“能随时随地被满足的还叫什么心愿呢,这个甜点之所以让我留恋。是因为它在我饥饿之时为我解困让我饱腹,也是因为之后的每一年我只能享用一次所以稀有。”

  鹿未晞对傅荟兮心生敬佩,原本能轻易满足欲望,他却选择克制。

  因此便仍然能在生活中时常体会所求之物得来不易的欣喜。

  这是一个清楚地知道金钱会让他失去什么珍贵感受的青年,也是一个手握财富却知不可滥用财富的难得清醒之人。

  “所以之前你都是跟同学一起来吃吗?”

  傅荟兮笑着否认,“这是我第一次跟除家人以外的人分享这个慕斯。除了四年前我太饿了自己吃掉了大半,之后都是打包回去跟弟妹一起享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