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我是马文才?!>第37章 玉米

  小儿子是回来了,但马太守却开始愁起来。

  无他,在山上的时候他看不到小儿子的学习进度,只当有小仙翁教导。

  可回来以后的幼崽,恨不得睡到日上三竿。

  俗话说的好,远香近臭什么的,说的大概就是这种虚假的父子情了。

  马老太爷根本不觉得这有什么,他家乖孙这么小就离家去。

  就因为马卓那小子没本事,护不住自己的崽。

  现在好不容易幼崽回来,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对此马卓差点没给亲阿耶气死,他能怎么办,这是他嫡亲的阿耶,又不能换一个。

  他不能换老头,还不能收拾儿子了?

  其实马太守也算是冤枉了马小良,他睡到日上三竿,还真不是偷懒。

  最近不是他阿耶能干,推销出去一批红薯土豆的苗苗。

  马小良当即获得了功德,同时之前阿焕同意,先修一些路出来。

  因为动工了,马小良也得了一部分的功德。

  有这些功德以后,他终于可以开始绘制玉米了!

  这画玉米不得多描会啊,不然画出来不像可怎么办?

  一不小心,这不就睡过头了嘛。

  不过家中长辈,就没有一个觉得有啥问题的。

  毕竟满打满算,幼崽不过才三岁大,正是合该多吃多睡的年纪。

  全家也就是马太守看幼崽不爽,不过他也没啥时间来教训马小良。

  无他,作为太守,他的工作又不是只用在家就好,底下随时会有各种问题报上来。

  所以马小良还不知道,他赖床的事,已经被他阿耶记在了心里。

  准备等空闲下来,就让小儿子开始学习。

  不过半个月的时间,马小良就收到了来自阿焕的包裹。

  马小良知道机会来了!

  是的,他已经能够画出玉米种子来了,所以他这次就准备,伪装成阿焕给寄来的。

  反正也没谁会去真的调查,阿焕是不是真的给他寄来的东西。

  这千载难逢的机会,错过了又要等大半年了。

  所以马小良伪装从包裹里,取出了玉米种子来。

  机智如他,他想到了一个绝佳的方法。

  也是没有办法,马小良不确定自己画出来的玉米,是否真的能种出玉米来。

  不是什么玉米都能种植的,所以他连玉米的外包装都画出来了!

  先是在梦里尝试了许多遍以后,终于成功了。

  是的,他画的就是带了外包装的甜玉米二十八号!

  一包还是半斤重,得亏他上辈子见过,不然还真画不出来。

  马小良都觉得神奇,自己上辈子的记性也不算顶顶好,却是过去这么些年了,居然还能对那外包装有些印象。

  尝试绘画以后,就真的给他画出来了。

  主要还是运气好,马小良连连画了四包,然后倒出来两斤种子。

  足够他种了,马小良将种子分了一部分给岛上,说是他师父给的。

  至于太守府,就说是跟着阿焕前往京城的老道偶然得的。

  反正他们家的庄子上,有不少的地。

  马小良也在自家的院子里种上了一些,谁都知道,他们家小公子,不爱在院子里种花,就爱种一些可以吃的。

  就冲着他院子里开花结果的辣椒就能看的出来,这孩子的爱好不一般。

  对待第一次种植的玉米,马小良是谨慎的对待。

  开玩笑,这要是不成的话,就要等明年了!

  错过了要等大半年的话,可不是开玩笑的。

  他还记得玉米第一批适合的时间是四五月份,而现在已经是有点热的七八月了,第二批的极限种植时间。

  等以后他再研究研究,他隐约记得,好像还有其他的品种来着。

  在梦里可以一一的尝试过去,马小良是一点也不着急。

  能弄出来这一种,也已经可以改善不少百姓的生活了。

  当然了,也可以改善马小良的伙食。

  毕竟玉米可以做不少的东西,光是早膳就能做玉米糕、玉米烙、玉米粥,更别提那些好吃的玉米蔬菜肉丸、玉米排骨汤。

  光想想,马小良都快流口水了。

  三年了,足足三年了,他缺的是一口玉米吗?

  当然不是!

  他缺的明明是开心果、西瓜、绿豆、胡萝卜,哦,胡萝卜就算了,他也不爱吃。

  看百科全书他才知道,上辈子吃到的,习以为常的东西,居然如此的艰难。

  在本朝之前压根没有,像开心果,据说是唐晚才从中亚传入的。

  现在想吃,要么自己画,要么派人出海找。

  出海是不可能出海的,就现在的造船技术,他很担心出去就回不来了。

  西瓜据说是唐朝的时候传入疆域后,再传入到中原,这进程缓慢到宋朝才流行起来。

  这……

  夏天没有西瓜,那还叫夏天吗?!

  感觉再也不可能快乐起来了,除非有个深井冰西瓜!

  算了算了,玉米有了,西瓜还会远吗!

  人要充满了信念,才会越来越好。

  不过马小良的行为听在马太守的耳朵里,就十分的艰难了。

  他看好的小儿子,堂堂一个神童。

  怎么就被带上山后,教成了一个酷爱种地的孩子?

  倒不是说种地有啥不好的,但也没什么好。

  马卓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便与妻子商量起来,“是不是该给良儿找个先生,开蒙了?”

  “良儿还小,不过才四岁。”王氏并不觉得这主意有啥好的,长子马朗不也是五岁才开蒙的吗?

  小儿子为何如此的着急呢?

  “不小了,而且良儿天赋极高,若是荒废下去……”马卓的意思,身为妻子的王氏肯定的听懂的。

  王氏也很矛盾,毕竟小儿子到底年幼,可丈夫的话也不算错。

  “还是再等等吧,毕竟良儿师父是小仙翁。”王氏最后还是慈母心占了上风。

  “确实要同小仙翁商讨一下。”马卓差点忘记了,他家小儿子给自己找了师父来着。

  这小仙翁可不是一般人,这次随了会稽王一同回了京城去,也不知道何时能回来。

  考虑到小儿子的师父不回来,也不能太耽误孩子了。

  马卓就给自家的大舅子去了信件,希望对方可以推荐能教小儿的先生来。

  他读书读的还可以,但马卓没有时间,也没有教孩子的经验。

  真要胡乱的教孩子,教坏了,到时候头疼的还是他自己。

  这时候,当然是求助大舅子了。

  王家可是一直出不少大儒的,就是京城的王家,跟他们家也是带点关系的。

  这也是为什么,马卓不希望小儿子被带去京城的原因之一。

  那王家的野心实在是太大了,就是他家大舅子也曾经说起过,迟早要惹出祸端来的。

  好在已经出了五服,又离的比较远,不然真的是麻烦了。

  很快他大舅子就来信,表示自家有个子侄,正好可以教导幼儿,做了推荐。

  马卓自然是欣然接受,大舅子推荐的,肯定是极好的。

  就等着大舅子推荐的孩子来,至于他家小儿子,快活日子怕是没几天了。

  其实给马小良上课,还是很简单的,无非就是背诵诗文,认识几个字罢了。

  最重要的是,管住这个小家伙,不让他整天在府里头瞎跑。

  马卓有一次就看到,小儿子才在平安身上,努力的想要爬树。

  现在想爬树了,以后是不是想上房揭瓦了?!

  所以不能再继续放任下去了,但马卓也聪明,知道不能跟他家老头老太说。

  就这二老宠孩子的劲,迟早宠坏了孩子的。

  马小良每天都很勤快的度过,早上睡够了起来,先去习武练习。

  没办法,这武艺要是退步太多的话,师父可是要发脾气的。

  按理说老道要是发脾气,马小良肯定是不怕的。

  但!

  老道说过了,他发脾气就是不背锅。

  那可不行,没有师父背锅怎么可以!

  所以马小良只能做乖崽,前几天不算,那是在干活。

  现在玉米已经画出来,他也就没有借口赖床了。

  倒是平安,每天早早的起来,蹲马步,打拳,一整套行云流水。

  主要是非常的自觉,不需要有人催促。

  平安对照顾幼崽已经算是得心应手,毕竟以前他也照顾过弟弟妹妹。

  他亲阿母,也就是马小良的乳母崔氏,虽说是老太太崔氏的远房亲戚。

  但嫁的不算太好,嫁过去之前,还觉得对方算是殷实之家。

  嫁了才知道,丈夫是家中老-二,不像长子被家里寄予继承家也的希望。

  也不像幼子那般得翁婆的喜爱,不上不下的。

  又因为家里没有分家,日子过的憋屈不说,还紧巴巴的。

  但凡赚点银子,还必须上交,只因为没有分家。

  不过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崔氏托关系找到了太守府的工作以后,有了不小的改变。

  只是崔氏在太守府,儿子女儿难免看顾不到。

  平安作为大哥,自然是要担负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

  不让他们受其他人的欺负,他虽憨憨的,却也不傻。

  长房和三房,可是天天盯着他们家,恨不得分了他们家的财产。

  只不过自从崔氏入了太守府,才不敢那般的明目张胆。

  现在平安也跟着太守小公子,他们二房终于能抬头挺胸做人了。

  崔氏回家,不是没听那些人嫉妒的话语。

  还想让她推荐长房和三房的人进太守府,伺-候贵人?

  他们不会以为她疯了吧?

  崔氏能入太守府,首先是她嫁人前,多少还是学了点礼仪在的。

  又是老太太崔氏的远房亲戚,她的妯娌算什么?也敢让她推荐?

  更何况,崔氏了解自己的小主子,这孩子别看整天嘻嘻哈哈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其实这孩子从小就主意大的很,连带平安来府里,崔氏也是小心翼翼的。

  还好她家的平安运气不错,没有被小公子退货。

  马小良可不知道自己给乳母是这样的印象,不过他确实打小就有主意。

  没办法,任谁想起自己还有个上辈子,在其他食物可以温饱以后,怎么也不可能继续吃下去,不是吗?

  马小良也想按部就班的长大,奈何实力不允许啊。

  过了夏天日头最毒辣的时候,下雨竟有一丝的凉意,马小良的衣服也跟着厚了一点。

  差点忘记了棉花的事,只是棉花在这边种植,不是很合适。

  马小良记得,最好的棉花那是疆域的,其次还有中东部地区,也就是豫。

  他就是现在画出了棉花,也中不出来。

  路要一步步的走,饭要一口口的吃。

  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先解决温饱问题再说吧。

  吃上玉米排骨汤,才是第一步!

  每天他都在自己的院子里看玉米的生长过程,同时还让平安做记录。

  在山上的那段时间,平安夜算是认识了一些字。

  主要还是马小良年纪太小,不适合握笔。

  就算他练习画画,那也是在梦里,现实当中,拿笔的次数还是很少的。

  无论是他父母,还是他师父,都没要求他练字。

  也就是阿焕比较惨一点,去年就开始握笔,只是练的不多。

  别看他练的少,那字已经初显雏形,是有一定的天赋在的。

  对此马小良十分的羡慕,他这个天才神童,那都是他在梦里多么辛苦努力,才得来的!

  就是师父教的武艺,马小良看起来平时好像总是偷懒。

  但在梦里,他可是非常卷的。

  没错,就是要表面轻描淡写,私底下,我卷死你们!

  不然他怎么保住神童的称号,不是他自己想要卷。

  只是不想看到阿耶他们失望而已,更何况,确实在梦里学习,他可以学的更好。

  保证不浪费一点的时间,就是这么高效!

  “良儿,来见见你以后的先生。”马卓开开心心的见了来府上的年轻人。

  这人跟他长子差不多的年岁,可以说是十分的俊秀且一表人才。

  “世叔喊小侄逸少即可。”王逸少有礼的说道。

  ????

  先生?

  “阿耶,良儿不是有师父吗?”马小良一脸纳闷的问道。

  “先生是教你开蒙的,跟你师父并不冲突。”马卓好不容易等来了大舅子推荐的人,怎么可能让人跑了。“来见过先生。”

  “见过先生。”马小良乖巧。

  “我儿单名一个良。”马卓介绍的说道,事实上,他们老马家,起名都是单数。

  这样起名简单,主打一个方便。

  反正要是嫌弃不好听,等长大了,再起一个字就好。

  不过他先生长的是真脸嫩,有他大哥年纪大吗?

  马卓早就收到来自大舅子的信,信里简单的介绍了这孩子的情况。

  逸少七岁学书,如今已经十九,据说书艺已经有所小成。

  目前还在游历当中,王昌文就询问了这个侄儿,是否愿意去教马小良。

  王逸少也听说过这马小良的聪慧,当即想来看看。

  反正只是简单的启蒙,这事他还是可以的。

  马卓愉快的介绍完,直接走人,让两个孩子相互去认识。

  作为颜值一派,马小良对新来的先生感官还是不错的。

  只感谢阿耶没给他找个丑的来,不然恐怕是没办法好好学的了。

  对此,马小良的担心基本是多余的。

  基本上士族少有丑陋的,就是想要出仕,长的太丑也是不行的。

  王逸少与幼崽闲聊,主要是了解这孩子学了些什么。

  马小良同学识字不少,但要说认真的读书,那是没有的。

  最多也就是听他大哥给念书听,但这么久的时间以来,他哥也没念完一整本。

  至于在山上学的,那他师父教的可就杂了。

  什么认识人身上各处的穴位,主要是方便下金针。

  同时还方便击杀,当然了,这得等他习武等级高了以后,才有可能用的上。

  目前来说,马小良掌握的,大概就是理论知识了。

  在山上还有一个木头人,那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

  马小良要做的,就是闭着眼睛摸,还要能够报出名字来。

  王逸少来之前觉得神童已经挺与众不同的,现在看来,太与众不同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他也只是负责启蒙而已。

  知道马家还没让幼崽练字,所以他也是没有这样的打算。

  不过他等离开的时候,会给孩子留下一些字帖。

  不枉费相识一场,其实王逸少来此地,更像是游学。

  只是不需要他多少的花费,生活的所需,都由太守府支出。

  甚至还能学到些东西,这是王逸少这些年游历下来,所得到的宝贵心得。

  对于有问必答,同时还能举一反三的孩子,王逸少自然是喜欢的。

  马小良对王逸少的好感也是蹭蹭的上涨,主要是对方不光长的好,谈吐也是很不错的。

  更重要的是,对方知识储备极多。

  并且年纪轻轻已经去过不少的地方,据说前不久才从洛阳回来。

  那是马小良这个年纪,甚至是上辈子,都没去过的地方。

  对王逸少好感高了,马小良就带对方去看他的玉米地。

  “瞧,这里都是我种哒。”马小良骄傲,当然了,也有平安的功劳。

  毕竟这里要全程让一个四岁幼崽来完成,实在是有点为难人了。

  马小良长这么大都没干过多少粗活,要用那稚嫩的小手干活,家里的人又不是瞎了。

  就是他院子里的,还有花匠在呢。

  除草什么的,都有花匠在,马小良一开始也就是平安挖坑,他将玉米地塞到坑里去。

  “这乃何物?”王逸少也算是见多识广,还真没见过这样的植物。

  不免有些好奇的询问起来,马小良表示不清楚,等种出来才知道。

  是他师父寄给他的,反正没毒。

  王逸少也没有多想,稍后就到了晚膳的时间。

  王氏作为王逸少的亲戚,说远也不算太远,知道逸少是本家的,自然是要好好的招待。

  马老太爷见王逸少这个孩子一表人才,别提有多欢喜了。

  看到王逸少的模样,他仿佛看到了他家乖孙长大,肯定也是像这般俊秀。

  同时还这般风度翩翩,温文尔雅。

  刚从洛阳回来的他,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就见面前端上来的菜,竟都是他不曾见过的,但良好的餐桌礼仪,又让他不好多问,尝了一口面前的菜,简直惊为天人。

  “喜欢就多吃一些,还有的。”崔氏就喜欢吃饭积极的好孩子,当即欢喜的说道。

  “这是何物?爽脆的很。”王逸少好奇的追问。

  “这道菜叫酸辣土豆丝,主要是用土豆做的。”崔氏见着俊秀的孩子发问,当即回答的说道,“这土豆啊,是本地的特产。”

  说土豆是本地特产,怎么不算呢?其他地方也没听说有。

  马小良望天,确实只有这里有,那都是他辛苦用功德画出来的。

  带着一丝功德的土豆,不光种起来发芽很快,连产量都非常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