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巧的是在一起的日期刚好是这么多年一直都在营销的五月二十号, 倒是好记,只不过这样一来段如槿那条微博的水花也就更夸张了,不过网络时代只要不去看那些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岑致收到了于鹿发来的请吃饭的消息, 也有温凛的一声“哟”。

  岑致:【别哟。】

  温凛:【这一声‘哟’是恭喜的意思,你得受着。】

  温凛:【祝福你啊, 阿致,挣脱牢笼了。】

  岑致弯了弯唇角, 回了两个字过去:【谢谢。】

  不过明天段如槿就要去临城了, 刚在一起就分隔两地, 岑致不由得从唇间溢出一声叹息,只是她也清楚地知道这是没办法避免的事情,两人的工作摆在那里,也不需要为对方做出什么牺牲或者取舍。

  恋爱就是这样, 哪怕不是异地, 也会有分手的可能, 感情的维系靠多方面, 但绝不是距离就可以完全决定的。

  对于未来会怎么样,岑致并没有过多的想法。

  眼下最重要。

  只是这么想是一回事, 等到了分别来临的时候又是另一回事,正好星期一岑致不上班,送段如槿去机场的工作就由岑致来了, 路上的时候段如槿拿着手机给她拍了好几张照片和好几段视频。

  岑致不由得问:“拍这么多吗?”

  “怕有的人不会给我主动发, 只能自己先弄点存货了。”

  “我会的。”岑致认真地道,“存货终究是存货,不是新鲜的。”

  段如槿:“哼, 知道就好。”

  到达机场时比预计的要早十来分钟, 两人没着急着下车, 就在车里牵着手闲聊,东一言西一语的,段如槿就下了车,她没让岑致送她去下车,因为这次行程紧密,她走vip通道,越少人知道越好。

  岑致没坚持,在车里望着段如槿的身影消失了就拿出手机解锁,给段如槿发了消息:【想你。】

  她以前从没觉得自己是个多么黏人的人,一直到段如槿这里才有所体现。

  分开的每分每秒都让她有种被拉扯的感觉。

  不过岑致没有驱车回自己家里,而是去了隗树的店,在征得段如槿同意的情况下,有的事情是要向隗树坦白的,否则这朋友关系到最后肯定会结束。

  隗树正在一楼搞石雕,她很有艺术细胞,做这些很擅长,看见岑致出现还挑了下眉:“贵客来临。”

  岑致笑了下:“等你忙完我们去二楼。”

  “行,那再等我几分钟,我把这个阶段收个手。”

  现在是上班时间,店里的人并不多,但在几分钟后,不少顾客都听见了楼上传来的一声“啊”。

  岑致在隗树对面捂着耳朵。

  隗树来来回回地在她的面前走着,步伐焦急,她时不时地看着岑致,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这次她压低了声音:“不是,啊?姐,阿致,岑老板,你告诉我这是真的吗?”

  “难道你希望是假的?”

  “不是。”隗树还是感到很震惊,她拿起桌上的牛奶喝了好几口,才迫使自己冷静下来,“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啊,阿致,结果偷走我偶像心的人是我的朋友,救命,什么小说剧情?”

  “我没有偷。”

  岑致说:“是她放我这里的,我的也放在她那里。”

  “……”

  冷静了十来分钟,隗树才从这个惊天消息里消化过来,随后才接着是一顿恭喜,笑容怎么也藏不住:“嫂子竟在我身边!”

  “嫂子?”

  “对啊,如果是男的我们就会喊姐夫,你不知道那些黑粉一口一个姐夫,气死人了。”隗树说,“谁能想到是嫂子!!!”

  “懂了。”

  “我以后要不要叫你嫂……”

  岑致的脸色难得痛苦起来,话还没出口,隗树就开始笑得变态起来:“嘿嘿嘿嘿,以后我就一口一个嫂子。”

  岑致:“……”

  好在隗树还是有些底线的,没有真的那么叫她,不过说开了以后难免也要被隗树给“宰”一顿,索性到最后跟段如槿商量了一下找个时间请她们一起吃饭。

  岑致以前都没有想过这些画面,觉得这些不是她可以拥有的,现在却跟段如槿聊着到时候吃什么比较好。

  而游格在第二天就来云城了。

  因为上次的聊天并不愉快,这次来云城没让岑致来机场,等到酒店入住了以后才给岑致打的电话,问岑致有没有时间见个面,问问这边的房子的事情,公司给了津贴可以自己租房。

  “就今天吧。”岑致道。

  游格:“行。”

  岑致抿了下唇,还是说:“游格,我有女朋友了。”

  作者有话说:

  聊天聊嗨忘记码字了(黄豆流汗

  对了对了,下本写什么我想好了!

  叫《夏夜有雨》,就在专栏,感兴趣的话可以收藏一下呀!

  要是预收能到200个我立马这边加更(点烟

  文案:

  工作太卷、上司有病、同事神经、客户难缠,刚过30岁生日的秦恣决定裸辞,并且第一件大事就是出门旅行。

  旅行途中的体验都不错,除了交几百块钱蹭的那顿婚宴,见证了一场并不圆满的婚礼——

  那位姓盛的漂亮到发光的新娘面对着司仪的提问,肯定地回答了“不愿意”三个字。

  一时间满座哗然,秦恣嘴里的喜糖都忘记咽下去,给她这个蹭饭人带来了一点震撼。

  当晚,她在酒店附近的清吧遇见了这位盛小姐。

  盛小姐卸了新娘妆,一张脸也好看得勾人,她喝得微醺,勾上了秦恣的脖子,吐气如兰:“抱歉,我站不住。”

  —

  盛朝光一向循规蹈矩,名牌大学毕业,工作也体面,性格好得像一杯温水,是家里最拿得出手的一张“名片”。

  面对强势的父母,她就连婚姻也可以妥协,平静地答应只跟见过两次面的英俊男人的求婚。

  直到在婚礼上看见了秦恣,她才惊觉自己的“青春期”原来迟了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