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当alpha遇见军雌>第19章 别恋爱脑,我不需要

  “废物废物!一群垃圾!就让他们那么跑了?!”

  厄清栀一把桌上所有的东西全都砸了个稀巴烂,面容无不疯狂隐忍,他右手缺了一根小拇指,是用金属仿生材质续上的,此刻因为用力过猛而隐隐有裂痕。

  属下全都屏住呼吸不敢搭话,一个比一个把头埋得低。

  厄清栀是个疯子,这是组织里公认的。

  日常任务比起和厄清栀汇报,属下们都更愿意向莫酒笙汇报,即便是坏消息,由莫酒笙亲口向厄清栀说,也都可以烟消云散。

  看在莫酒笙的面子上,厄清栀甚至会纵容那些莫酒笙一派的虫犯些小错。

  但现在莫酒笙走了,还是当着首领的面叛逃的,这下某些平日里和莫酒笙关系还算好的没一个敢说话的,巴不得现在就遁地跑掉。

  桌子上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伽摩斯,一张是凌墨。

  这两只雌虫带走莫酒笙的场景仍历历在目,厄清栀咬牙切齿:

  “他们两个的所有资料,半个小时后送到我面前来。”

  有虫立即领命退下,有的虫却瑟瑟发抖。

  这时被扭送过来的白大褂雌虫很好地打破了可怕的寂静,白大褂雌虫被压在地上,一副金丝眼镜狼狈地挂在嘴边:

  “首领饶命,首领饶命!我只是想研制雌雄转化剂,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首领看在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份上,饶过我这一次!”

  厄清栀所管理的各行各业虽然大部分都是一些黑色交易,其中内容上不得台面,也有不少违法犯罪的事情,但都有一个准则:不允许招惹雄虫。

  一旦得罪雄虫保护协会,必然会惊动帝国高层。

  一旦引起帝国高层的注意,被追究到底,那么他这么多年的心血都将白费。

  不过对方说的转化剂确实符合厄清栀的追求,也引起了厄清栀的兴趣。

  厄清栀走到他面前,黑色皮鞋一脚踩在脸上,漠然道:

  “那么,你研制出来了吗?”

  即使被摁在地上摩擦,白大褂雌虫也没有一点恼怒,反而愈发卑微小声:

  “只要再给我一点时间,首领,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成功的!都怪那些雌虫幼崽不争气,他们等级太低了,挺不到药剂发挥完全的作用就死了。”

  说着,白大褂雌虫突然笑得格外疯狂,竟是一下折腾开了厄清栀的腿,他跪在地上,虔诚地仰头:

  “莫酒笙......对!他是S级!他一定能够让我的药剂成功!首领!一定要盯紧他!他一定可以的!”

  脖子猛地被掐上,被掐断呼吸摁在地上,白大褂雌虫剧烈地挣扎,却无济于事。

  厄清栀理智断裂,更加用力地掐紧:“你说你也给莫酒笙用了那玩意?”

  白大褂雌虫艰难地掰着厄清栀的手,在手背抠出血痕,缺氧到翻白眼。

  也就是因为这个玩意,莫酒笙才掉到A级,才会精神海紊乱失去记忆,才会离开他。

  厄清栀控制不住自己,他目眦欲裂,青色的眸子裂开绯色。

  直到周围的属下冒死提醒:“首领,他快死了。”

  厄清栀这才甩开手里的雌虫,留给对方一丝生气。

  什么狗屁转化剂!竟敢用到莫酒笙身上!

  厄清栀蹲下身,捏起对方的下巴:“解药!”

  白大褂雌虫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没......没有。”

  厄清栀用力几分,白大褂雌虫痛的嗷嗷叫,厄清栀语气愈发逼迫:

  “我问你解药呢?!”

  白大褂雌虫缩在地上,痛呼:“没有没有!转化剂还没成功,所以暂时没想到解药!但是再给我一点时间,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一定可以把解药研制出来的!”

  “十天,做不出解药就死。”

  厄清栀打开抽屉,戴上了他惯用的黑色手套,白皙的手掌被手套包裹住,留下一截雪白的手腕,

  “其余的,跟我走。”

  厄清栀眯起眼睛,趁着月色凉薄,踏进夜色:

  “雄虫幼崽的绑架痕迹,一处也不能放过,务必把所有能够查到的都抹掉。”

  夜色深沉,黑暗遮掩了所有的暗流汹涌。

  晨曦笼罩大地,微凉的晨风拂过窗帘,天蒙蒙亮,凌墨意气风发地整理好衣着,提前做好了早餐,朝伽摩斯招手:

  “早上好啊,都是我做的,来吃早餐!”

  常年准时生物钟的伽摩斯第一次怀疑自己晚点,他再次确认时间是六点没错,又看向桌上丰盛的餐点,有些震惊:

  “昨天一点才歇息的,你几点起的?”

  凌墨很开心伽摩斯关心自己,他拉开椅子,炫技:“我学过烹饪课,优等生毕业的,做这些不麻烦,也就半个多小时。”

  做的都是些热食,天气已经开始转凉,再过一阵子就正式入冬了,早上吃些热乎的能够让一天的幸福指数上升。

  至少凌墨是这么认为的。

  “热牛奶热豆浆还有你们特色的咕噜汤,你都尝尝看,味道不好我换家......换家店买原料!”

  凌墨眼神躲闪,递给伽摩斯碗筷,厨房里面传来了肉香,他连忙离座,

  “天啊,我忘了还煮着东西了!你先吃,我去把饺子端出来。”

  吃食摆满了整张桌子,伽摩斯喝了半碗咕噜汤,嘴唇微抿,咀嚼了一会,吐出一小块骨头。

  热气腾腾的一桌子早餐,甚至还有甜点、水果,难以想象凌墨是怎么完成的。

  凌墨兴致冲冲地端着饺子出来,讨好的动作已经很明显了,他拿出蘸料盘:

  “味道怎么样?尝尝饺子吗?三鲜馅料很足的。”

  伽摩斯没有多言语,只是默默地吃着,每一份都照吃不误。

  但即使军雌的食量大,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再加上时间紧迫,军部还有一堆事情处理,没空慢慢解决这些吃的,最后还是剩了一大半。

  伽摩斯第一次把早餐吃这么撑,到最后捏着眉头叹气:

  “下次不用做这么多了,浪费。”

  凌墨却不在意,还在慢慢用筷子挑着面条,难得困倦地撑着头,打了个哈欠:

  “没关系,我等会打包放冰箱晚上吃。”

  伽摩斯皱眉:“你昨晚通宵了?为了这个早餐?”

  如果真是这样,伽摩斯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考虑凌墨这个副官的位置是否给得太过草率,他从来不觉得大费周章去做一顿饭、为了感情耽误正事诸如此类的行为有多么值得感动。

  如果是休息日这样,伽摩斯并不会说什么,但是昨天他才提醒过,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一起去查“雄虫绑架案”的相关细节。

  浪费宝贵的时间,耽误真正重要的事情,对合格的军雌来说,这是大忌。

  看着伽摩斯逐渐严肃的表情,凌墨微微一笑:

  “如果我说我真的为了这顿早餐,准备了通宵,你会感动吗?”

  伽摩斯听了,二话不说起身:“那我或许应该收回昨天晚上的话,如果你的追求方式是这样的,那么你的价值我随便找一个厨子来都能代替。”

  伽摩斯身为少将,更看重凌墨身上的能力,也更希望凌墨在军部展示自己的能力,发挥自己的作用,而不是变成一个只会谈恋爱的厨子。

  伽摩斯沉声,愈发凝重,和凌墨对视:“我需要的不是一个厨子,凌墨。”

  这话倒是说得有些绝情,不过好在凌墨曾经也是上将,能够理解伽摩斯为什么说出这番话来。

  凌墨摇摇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存储卡,递给伽摩斯:

  “好吧,我说实话,确实是通宵了,不过是去办正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