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梦回关山>第二百一十三章 创世

不经不觉,腊月将至。

多数人都在凭着感觉努力活下去,没有人感觉出此时此刻跟彼时彼刻有何不一样。

不过从南方断断续续传来的消息看,此刻正是风起云涌时。

店里的生意,算不上特别坏,但也算不上特别好,勉强维持而已。走马灯似的人来了又去了,已经不知道换了第几茬儿。现在那位“陆海空大元帅”张帅还是理论上的国家元首,不过周边蠢蠢欲动的势力也都不是善茬儿,都盯着台上那个位子起了心思。

店里好些伙计在咬耳朵,我也大体听到些风言风语,好像是很有些人想去扛枪吃皇粮;最后还是我用祥子亲身经历加上节后加工钱打消了他们的念头。

不过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坐吃山空了。

实在没办法,我只好想走走洋人那边的路子。

说起来,麻克累公使已在去年底离任。当时忙得焦头烂额的我,无意中才从一个上门讨茶喝的客人嘴里听到消息,刚好赶上到码头送他一程。

老实说,我也不是“崇洋媚外”,只不过是看在公使曾经帮过我不少忙,在公在私都觉得要去送一送而已。况且公使还差点成了小鱼儿的“教父”,他送的那个十字架现在一直挂在小鱼儿脖子上呢!

不过这样一来,我也没法求麻克累给我引荐新任公使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硬着头皮去公使馆求见了。

我想着,要是有个熟人就好了。

不过,有时候真的是想啥来啥……真见到熟人了。

问题是,这个“熟人”我宁可不见……

“哟!孙大少好久不见!这是来求见公使吧?需要我引荐下吗?”

看见一脸小人得志神情的那孙子,我猜他应该很得新任公使的欢心。

没错,我到了公使馆,第一眼见到的人,居然是“老冤家”史密斯。

这家伙是我刚穿越来的时候就碰见的,那时候他正准备“买画”,就是倒卖文物,结果被我搅黄了,就此结下梁子。

我也想到这孙子之所以在新任公使这边吃得开,估计跟他倒腾文物的手段很是有关系。

那么……这不就是意味着……现任公使很是喜欢这个调调?

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那位可爱的少帅来,要不我再去找找张先生画一幅《仕女图》……

不过往深了去想,《仕女图》又不是什么到处可见的东西,要是我再给这边送一幅西贝货,万一那位少帅碰到公使显摆,那我岂不是穿帮了?总不能告诉他们我跟唐伯虎很熟所以让他多画了几幅吧?

以上这些瞬间想法,最后还是汇聚成一句话——好汉不吃眼前亏。

“有劳参赞阁下了。”我笑嘻嘻道。

史密斯那孙子也许没想到我会打蛇随棍上,愣了一下,不过马上反应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好说,好说……”

看见他走进去了,我脑筋急转。

这孙子是进去了,不过料想到在公使面前肯定不会有啥好话。但我礼物是带过来了,至少也得送上吧,况且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面人”,先看看情况再说。

过了好一会儿,里面终于来人了。

我看了下,出来的两人一个就是史密斯那孙子,另外一个,梳子小胡子的,不用说我都猜到应该是现任英国驻华公使蓝普生了。

史密斯那孙子对那位耳语了几句,可以看到他的眉毛一动,嘴角露出一丝不以为然的笑意,然后慢吞吞走过来了。

“Sir Lampson?(是蓝普生爵士吗?)”我恭恭敬敬鞠躬道。

“It's me.(是我。)”对面那位简短回答道,摸了摸嘴上的小胡子。

可以看出他似乎对我的“洋文”有点意外——由此可见史密斯那孙子肯定没说啥好话——不过正好利用这点稍微改改那孙子给我立的“人设”。

“I'm Sen. Glad to meet you.(我姓孙,很高兴认识你。)”我赶紧用最简单的话介绍下自己,尽可能不让史密斯那孙子插话。

“I see.(知道了。)”

我好不容易把所有话一口气说完,那位公使大人就回了这么一句话。

啧!

就知道没那么容易!

一看史密斯那孙子一副幸灾乐祸的神态,我知道得出“撒手锏”了。

“I have gift for you, Sir Lampson.(我为你准备了礼物,蓝普生爵士。)”

我双手碰上一个锦盒。

史密斯那孙子“啧!”的一声。

蓝普生公使似乎也有点好奇,接过了锦盒,打开,取出里面一卷锦缎,随手把锦盒交给了旁边的史密斯。

史密斯皱皱眉,把盒子放到一边的桌上。

公使慢慢把锦缎放在桌面,缓缓展开。——从手法看,这位是个积年。

“well.(哦。)”公使发出惊叹的声音。

一旁的史密斯眼睛睁大,似乎难以置信。

只见锦缎上面是一群人物,左边的人伸出一指,跟右边的天神模样的人同样伸出的一指准备相触,天神身后有众多的小神,神情各异。

“Ultima!(创世纪!)”公使道。

“Keep in touch.(保持联系。)”我微微一笑道。

这副刺绣,可是耗尽了全体绣工的心力。

至于图稿,还是那位“记忆大师”小红的手笔。

记得当年小红也是凭借超强记忆力,在一瞥之下记住了麻克累公使的家徽。

这回这位蓝普生公使,我也没怎么交往,也不知道他好什么调调,想着搞幅世界名画可能不错。

但在这个年份没有网络,世界名画的图样可不容易找,于是我就想到了小红。

听完了我的要求之后,小红一口答应,然后拿出一套油画画具,毫不犹豫地开始画起来。

我之前完全不知道她还会油画——不过想想也正常,她本来就是学的建筑学啊。

待她画完,我都惊讶得合不拢嘴了。

我没想到她居然能够在这么短时间就把这么一副天顶名画还原出来,还颇得三味。

后来她才告诉我,她曾经周游欧洲,有段时期就是靠出售复制名画来维持的生活。

我不禁一叹。

“I agree.(很好。)”公使微笑伸出手来。

呼~~

看看史密斯那小子,脸色阴晴不定,我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