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二手情话>第7章 把脚剁下来

  把那脏辫哥们儿赶走之后,虽然装得二五八万似的,可许俊彦到底也没能把这事儿掀过去。他搂过来一个酒瓶子放在自己跟前,喝白开水似的一杯接着一杯。

  刘明江被他盖上了“喝多了”的帽子后,凭借着自己动物般的直觉,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迅速地把自己灌成人事不省。他搂着许俊彦,往他身上喷着酒气,挺大块头个人压在许俊彦身上跟他咬耳朵。他说了点什么,然后趁着酒疯又哭又笑,但大舌头啷叽的,叫人听也听不懂。

  许俊彦把歪在他身上的老刘推开,仰脖又灌下去一杯。火从胃里烧上来,胸口连着脖子红成一片,甚至眼角都泛着点粉。嘴松得跟棉花套子似的,他在心里把这人骂了一万遍。

  老刘爱跟小孩们玩儿,说看着年轻人的样子就感觉自己也朝气蓬勃的,于是这一桌上,除了几个熟得不能再熟的老混蛋之外,剩下的都是不知道他打哪儿淘换来的实习生。一个个看着嫩得要命,说话办事透着点青涩。

  眼看着老刘倒下了,也不谁招呼了一句“许老师还站着呢”,然后一群小鹌鹑就排着队,战战兢兢过来给他敬酒。“天天开心”“工作顺利”也还算是靠谱,到后面,可能是会的词儿都被说完了,再来的人举着酒盅,顶着红脸,醉眼迷蒙,张嘴就是“健康长寿”“寿比南山”。

  许俊彦靠着墙站着,看得直乐。

  今天难不成是他忘干净了的八十大寿吗?

  掉下来的碎头发把他的鼻尖弄得痒痒的,没腾出手来,就甩了甩脑袋。头发甩没甩过去不知道,他倒是被这个动作弄得怪晕乎的。背抵着墙,冰凉的触感一点点渗过来,他打了个哆嗦。

  许俊彦低着头,意识像是蒙了一层雾,也就没发觉自己一直在笑。

  旁边有人过来,他斜了一眼,是胖子。那种谈不上多熟,但算是在一个大院儿里长大的发小。胖子捏着杯子用手背推了推他,许俊彦重心贴在墙上,单脚站着,一个没留神差点摔倒。胖子吓了一跳,连忙扯着他衣服把他勾回来。

  “你这是要讹我啊这是。”

  许俊彦毛衣领口被扯得变了形,卡着他半露不露的肩膀,在那嘿嘿傻笑。

  胖子被吓得不清,把这人捞回来了还在那儿念叨:“喝多少了你这是?成天吃不吃饭啊,飘轻的。”

  许俊彦微张着嘴,歪着头吐烟圈。烟圈是子弹,射向喋喋不休的一张脸。看着胖子被呛得挤着眼,他漫无边际地想,或许再过不了几次,这聚会就得成了老刘公司新人培训的保留项目,最后再变成他们公司那全是糟粕的企业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直到被人举报给老刘他媳妇儿后才可能叫停。

  而那个“人”,必然是他许俊彦。

  胖子的嘴开开合合,许俊彦配合地在每个停顿的地方点头,认错态度良好但一点没往脑子里进。胖子叹了口气,抽了根烟出来,满身上摸打火机,“你啊你,你真是——”

  许俊彦瞧见了,努努嘴,伸手找他要。

  那是最后一根,烟盒都被胖子顺手捏扁了扔地上了,许俊彦不听解释,固执地一直伸着手。胖子看看离他们两米远的觥筹交错,一点不愿意动弹,没辙,就手把自己嘴里的拔出来给许俊彦塞上了。

  许俊彦用牙齿叼着烟,变戏法似的掏出来一个火机,嚓地一声点上了,小红点明明灭灭的,他眯着咧着嘴朝他笑。

  胖子一愣。“你啊你啊”,然后悬着劲儿拿胳膊肘杵了他两下。

  许俊彦笑得很开心,小小一个火机夹在手指间转来转去,炫耀一般。似是想到了什么,他动作一顿,把那东西举到眼前,抬着眼睛从眼镜上面仔细看了又看,塑料的,印着花花绿绿的广告字,不是刚才的那个。他又开始转火机了。

  “老刘今天也没什么别的意思,你也知道他这人就这样,嘴里没个把门的。但人家今天说的也确实是有点道理。你俩感情深,打小就在一起,有感情,哥几个心里都清楚,但老丁也毕竟是走了这么多年了……”

  “也不是非让你跟大王在一起,但你说你这成天过得叫什么日子啊,守寡哪?就算是,那也差不多了吧,人得生活啊,”胖子恨铁不成钢,“你得往前看,真的。你想,老丁要是看见你现在这样,他能放心得了?日子还——”

  许俊彦猛地一个转身。站在胖子身前,想拽着胖子的领子显得有气势,但无奈那人一个大肚子影响了他的发挥,让他的“壁咚”看上去不伦不类。

  许俊彦扯着嘴角,笑得像是朵假花,他把烟摘下来,有样学样地塞进胖子嘴里,然后推着他的下巴让他含好。

  “别说我不爱听的话,”他用火机拍拍胖子油光锃亮的一张脸,“乖啊。”

  扶着胖子的肩膀撑起身子,他拿了围巾外套,也不知跟谁打了个招呼,径直推门走了。

  流年不利,今天果真不该出门的,不然怎么谁见了他都净说点子狗屁话。

  在屋里的时候还没什么,被外面的冷风一激,许俊彦感觉整个身体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头重脚轻,既冷又热,走也走不动。

  低着头,看不清旁边的样子,只能看到一双双鞋靠近又分离。高跟鞋常成群出现,漆皮亮面的,带着水钻的,挨挨挤挤,亲亲蜜蜜。皮鞋往往是单打独斗,脚步漂浮,走不成直线。运动鞋也有,但出现得很少,路过的那双是个设计老土的大牌。穿雪地靴的就他一个。

  不太体面。

  他已经很多年没干过这么不体面的事情了。

  年轻人无论穿成什么样都没人说的,他们就该漂漂亮亮,像是童话里喜爱珠宝的龙一样,把身上挂满了看得懂看不懂的东西。穿再生纸做的衣服,戴编织袋帽子,把剃须刀片栓个绳子挂在耳朵上……怎么都行。年轻就是资本,年轻就是可以干任何事。不用在意旁人的眼光。

  他年轻的时候也没少干荒唐事。穿裤腿能塞进去两个人的大喇叭裤,留长头发,学皇后乐队那样烫成小卷,买飞行员夹克,骑大摩托。然后油门一轰就飙到丁向阳的研究所,在自行车大潮里高调地按喇叭,蛤蟆镜一摘,神采飞扬,年轻得根本不知道天高地厚。

  丁向阳那时候好像没少被所长叫过去谈话,什么影响啦风气啦的大帽子扣个没完,可印象里他好像从没跟自己提起过,自己也就总去找他。

  但是中年人是没有这样的资本的。

  塞不进靴筒里的牛仔裤,茸毛溢到脚面的雪地靴,随手抓起来的卡其色羽绒服,画着个巨大战马的围巾。哪儿跟哪儿都不搭边。

  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许俊彦直想把自己动物般毛茸茸的一双脚剁下来。

  可能是酒精的缘故,他的情绪很不稳定,站在大厅里,他努力分辨着手机里的电话簿,名字和数字变成乱码,他鼻子抽了又抽。

  丁向阳在哪儿呢?许俊彦有点委屈。以前自己总是接他,他怎么就不能来接自己回家呢。

  不接就不接,谁还回不了家了。他心里憋着一股气,闷着头往外走。

  刚走没两步,没留神,就撞到了个什么。他烦躁地抬头。

  “……丁向阳?”

  他来接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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