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总裁豪门>歪兵正传>第3章 痛失一臂(3)

那一夜,因为于诺回来的太晚,我们只好去了串店。

这家串店是鞍马县比较有名气的店,名字叫富贵串店,大约开了有二十年之久,肉串算是一绝,远近闻名。

不过,我更喜欢他们家的黄面条,葱油做的,入口极香。

于诺给我点好了喜欢的黄面条,她知道我的口味,以及我全家的口味,因此一进门就安排好了一切。

满满的一桌,爱吃的一个不落。

我感觉我妈笑的嘴都合不拢了,对于诺那叫一个百分之一千的好评,而且关心备至。

吃完之后,我以为这丫头会回家,准备送她,结果她住在了我家。

而且轻车熟路,好像比我还熟悉。

这时我才知道另一个让我吃惊的事,原来的二楼那间客房,早就改成了她的闺房,在我不在的这两年多里,她经常来陪我妈。

娘俩经常叽叽喳喳的聊个通宵,好像总有聊不完的话。

我小时候的全部糗事,陆太太也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把我掀了一个底儿掉!

于诺果然全面掌握了我的所有信息,知己知彼这一块,我不如她。

我在想,如果这要是战场上的敌人,她应该是属于那种可怕的对手,做事滴水不漏,而且遇到什么事都游刃有余。

至于我那个伟大的娘亲,她还真是我的亲妈,对于眼前这丫头的满意度,已经达到了无法超越的巅峰阶段。

干脆一不作二不休,反正迟早要进门,不如先把婆媳这层关系处到极致,于是老太太直接把屋子折腾了一遍,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感觉她房间的品位像极了公主,而我的屋子满打满算的是狗窝。

于诺的地位已经远远在我之上,分明是我们家的二号首长。

她说句话,那是太子妃的旨意,谁敢不从?

因此那一夜,公主大人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很自然的准备就寝了。

我呢?

还是干我老本行,门卫+看门狗,睡在一楼,人家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上了二楼。

我感觉我是捡来的那种。

......

待我的包裹寄到家里,拆礼物的时候,于诺跟一个小蜜蜂一样,在我的身边飞来飞去,一会儿拆拆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

她好奇我会给她带什么样的礼物,我告诉她,是一枚军功章。

她眨着大眼睛看着我,说:“真的吗?”

她明显有些不相信,因为军功章代表着军人的荣誉,那是至高无上的。

我打开盒子,轻轻的拿军功章拿到手里,三道杠,看起来像上小学时的小队长臂章一样,然后放到了她的手里。

这一刻,于诺激动的热泪盈眶,感觉一切的努力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她手里攥着军功章,宝贝的不得了。

我告诉她,这一枚证章,有她一半的功劳,所以她收着名正言顺、理所应当。

坏就坏在“名正言顺、理所应当”这八个字上了,于诺显然误解的我,她觉得我在表白,而且是最浪漫的那种。

她拼命的点头,然后不管不顾的给了我一个拥抱。

我爸和我妈在这个时候相互对望了一眼,然后知趣的离开,悄悄的关上了房门,把时间和空间都留给了我们俩。

希望我们俩在进一小步。

本来,我是这么想的,因为在部队上,我绝大多数的所谓的进步,其实确实都与于诺的帮助有关。

哪怕是最危急的风雨时刻,她也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后,迎着滔天巨浪,想着尽可能的为我们保障一些物资,哪怕就送上去一瓶矿泉水也行。

她的存在,我身边所有的战友都知道。

她的付出,我身边的所有战友也都知道。

后来我才知道,8.18洪峰那天,其实她也在现场,只是一直在我的身后,直面一线最危急地方的正后方,包括水利专家在内都几十万人都撤退了,她选择留下来,要么一起见到明天的太阳,要么一起葬身洪流,反正不离不弃。

这让我很感动。

所以我的军功,自然有她的一半,她当的起,完全不用受宠若惊。

其实,在我的心里,的确不知道怎么对待于诺这份炙热感情,既不是朋友、也不是兄弟、但也不像是恋人。

她直接一顿神操作,飞跃成了我的家人!

我并不否认于诺对我付出的一切,因此我在部队的荣誉应该属于她。

但这不代表我们俩的感情一定要以身相许。

而且我也不想做有钱人的女婿,当时我并不知道于诺为了我所谓的骨气,已经和家里表明了心迹,她可以不要任何财产,只要能和我在一起举案齐眉、共同奋斗。

她相信父母这一辈能做到的,我们也可以。

就这样,她完全误解了我的这个表达,我本来想让她认识到我对她相敬如宾的态度,并不是真正恋爱态度。

试问,爱人之间本就不分彼此的,又何况于区区军功?

可是于诺不这么想,也不怎么理会,她美的在屋里跟陀螺一样,直打转儿,至于我什么意思她压根儿不当回事儿,更不会去多想什么。

在她眼里,反正我是她的。

我的一切,自然也是她的。

她不怕周唯,因为中国的世俗决定了我们两个即使是青梅竹马、感情再好,也不可能在一起,所以注定了一生的知己,她也会成为自己的绝对好姐妹。

至于那个摘掉了我牵挂的人,她也不介意,林家卉的基因在她的血液里流淌,自己的男人要靠自己护着,谁也休想抢走。

于诺天生的不服输性格,所以她不怵她,只是还没到真正交手的时候。

就这样,那天夜里,我们俩各自完成了自己所认为的最重要的事,

我觉得我跟她说清楚了我的看法。

她则认为我刚刚说的一切,正是承认了她的重要性和她的位置,军人军功章的背后就是媳妇儿,没啥好说的。

因此于诺开心的像个刚刚得了甜果的小孩儿。

从上学时候剪下长发从头再来的那一刻起,她就在等着今天。

这么多年,不负时光、不负执着、不负所待,亦不负所爱!

当她看到我包里一个精致的别样风格的小礼品盒的时候,好奇的指着问我,这是给谁的?

我瞅着她,知道这么精致的东西,如果不是给她的,她一定会嘟着嘴问到底,搞不好还要告我的刁状。

于是决定不逗她,直接对她说,这也是给她的。

但不是我给的,是我的一个异国朋友送的,名字叫安德烈·亚历山德罗维奇·卡特洛夫

那个小礼物的确是安德烈送的,而且确实是专门给于诺的。

这是在我们分开的时候,一起喝了酒后,他突然拿了出来,为了防止我偷看,上面还贴了封条,用中文和俄罗斯文双语写的一个封条,严密的贴在上面。

我就是想做假都很困难,这小子把封条做成了易碎贴,还特意提醒了我。

他神秘的告诉我,见到了传说中的于小姐,一定要送上这个礼物,这是他这个俄罗斯兄弟的祝福。

哎!我还是被这个外国货坑了。

于诺开心的拆开礼物,我大惊失色。

里面还有两个小纸条,分别写着1和2。

于诺打开了第一张,上面写着:“亲爱的久闻始终未见的于诺小姐,我是陆的好兄弟安德烈·亚历山德罗维奇·卡特洛夫,你眼前的这份礼物是我的兄弟亲手做的,他不好意思,委托我以这个方式送给你,这同时也代表我的态度,对于那个花心大萝卜,我觉得只有你最合适他,你懂的,成年人有的时候需要彼此再进一步才会有更好的结果。另外,我也希望你看在这份礼物的面子上,也能替我报仇,好好收拾他一辈子。最后,记得结婚的时候,记得来俄罗斯旅行,我在圣彼得堡和伏尔加河畔等着你们,并准备好最棒的伏特加以及那个家伙爱吃的鹅肝”

然后再看第二张,是写给我的:“该死的陆,别以为在一起的日子里,你总拿我开涮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拆穿你而已。现在我做了一件最开心的事,就是给你起了一个俄罗斯的名字,做为我的兄弟,你必须跟我一样,也叫安德烈,你的名字是安德烈·傻逼懦夫不为奇·蠢货四郎,怎么样?我不是好惹的,中国文化和日本因素我全部考虑到了,再见吧,你个二货、你妹的,瘪犊子、王八羔子、傻狍子......我的中国字也不错吧,如你推荐,庞中华先生的字体。再见吧兄弟,你应该珍惜眼前人,你知道的中国的门当户对很科学,于最适合你,门阀和土财主,我觉得你应该选择后者,何况你是个狡猾的狐狸,她正好是那个猎手,我会祝福你并请我的主也照顾一下你,你这个该死的中国士兵,记得到俄罗斯来的时候,要提前告诉我,我带你去享受一下灯光般的生活,你懂的。”

......

我的脸气的发绿,没想到这个一脸真诚的,离别的时候,好像难过的要哭的俄罗斯人,居然心怀叵测的如此居心不良。

他给我挖了这么大一个坑,给于诺来了一个神助攻,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应该告诉他,我给于诺带了什么礼物。

这小子坏的很。

于诺看着小盒子中,赫然的放着两枚戒指,是用64式铜弹壳雕刻而成。

我深感庆幸,好在回家前在邮局寄快递包裹时,工作人员见我穿着军装,没有仔细检查,这要是带着到了火车站估计得被没收,我还得被关禁闭。

于诺很喜欢这两枚戒指,只是发现这两个戒指有些不同。

底座都是磨成了一个心型,有一个是没有击发的,有一个是击发过了的。

她问我,这是为什么呢?

我不太好意思的想蒙她,她何其聪明,立刻就知道我话的真伪。

于是我告诉她,这是部队的一个恶作剧,没击发的送给女朋友,如果和女朋友生米煮成了熟饭,就带那个击发过的,那个坑是未来镶嵌钻石的位置。

于诺一个大红脸,直接害羞的跑了。

我骂了安德烈一夜,只是当年通信实在不方便,如果是现在有微信、有手机、有国际互联网,我想我能直接把电话甩过去,骂的这个王八蛋痛不欲生,后悔来到中国认识我。

这对戒指,本来是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偶然说起弹壳工艺品,在他特别羡慕、嫉妒中国士兵有的时候,我告诉他可以做个戒指,做成一对,送给他。

等他有了自己的心上人,可以做为礼物,当然想上她的时候,就换成那枚击发状态的。

我觉得俄罗斯是一个开放的民族,这些也没有什么。

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一肚子坏水,藏着这么个心眼儿。

也正是因为他这个骚操作,让于诺深深的记住了他。

他在我们之间的地位,一下子飙升超过了李八路他们,成为了我朋友中的二号人物。

于诺那天晚上抱着戒指,美美的憧憬,脸红红的,我则是尴尬了好几天。

因为第二天,她就把那枚完好的戒指戴在了手上,还主动告诉我,什么时候想击发都可以。

给了我一个特别深情的吻,就像冬天级都孩子在室外,亲到了铁柱上一样。

她的芬芳让我慌了神儿。

她是我的,今生是,下辈子也是。

但有一点,要准备好钻石,大小无所谓,必须是我已经挣钱买的,然后镶上。

我只能干瞪眼,不能轻易答应,太吓人了。

眼前的这个姑娘可是什么事都很做的出来。

在工作上,她硬朗干练,在生活上她耐心细致,但是在对于我的问题上,她则是强悍凶猛。

就像一只小狗和嘴边的肉骨头之间的关系,谁敢动我一下试试,她肯定呲牙。

我妈到是开心的不得了,她只道这个戒指是我们小两口的定情信物,还一个劲的称赞说这点基因我是继承了她的优点,不像陆庭远那个呆子。

还对我说,要送就应该送个更好的,让我去金店挑挑,然后她来买单。

说完又反悔,说还是这枚好,亲手做的定情信物,比什么都珍贵,可以当陆家的传家宝了。

于诺美上了天,因为我妈说着说着,就把自己戴了一辈子的镯子从手腕上拿了下来,戴在了于诺的手上,还夸赞就是好看。

在陆太太的眼里,我既然送了戒指,她当然可以把给儿媳提前置办的首饰送给她。

我的肠子都悔青了,百口莫辩,好像冥冥之中,天地人神鬼,都向着于诺一样。

我成了一个弃儿,自己的努力与挣扎,怎么就没有人能看到呢?

这时,我爸看到了戒指上面的底火,作为一个退伍老兵,他随嘴问了一句,这会不会不安全,为什么不拿一个击发过了弹壳制作。

于诺又是羞的一个大红脸,在里羞答答的看着我,眼睛眨呀眨的。

我更不知道怎么回答。

还是我妈看出来一点端倪,她虽然不懂这是为什么,但是知道人家姑娘害羞了,那就不准继续说。

在他们的强烈要求和命令下,我去了于家,而且必须是以正主的身份进门,我若不服,那就捆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