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朝夏【完结】>第13章 P-Ⅰ-6

  次日,林南朝醒的很早。

  连绵成片的山丘顶,积云一层层堆叠着,像是随时能坠下来,然后顷刻间将这小小一隅吞没。天未大亮,他站在窗台边,能看见早餐摊的生意人骑着小车,一路开到底,去人流量更大的江湾街了。

  清晨的风是最舒服的,吹过来的时候就如一段丝绸在皮肤柔蹭。但一连晴了好几天的高坪,空气潮闷,这雨下不来,天也呈黢灰色。

  让人心情都跟着暗了下来。

  林南朝洗漱完,换了件短袖,准备出门去买早饭。自己一份,楼上那提问机一份。

  他这大学四年过得浑浑噩噩,每年除夕回来高坪也都是待在家里,如果不是张姨执意要他去她家过年,林南朝寒假也不打算过来。

  他走到沿江东路出口,拐弯到另一条街,尝试把自己融入这座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小镇里,静静窥伺着。

  高坪近两年走旅游业,路修的很勤,但工人进度跟不上。

  譬如江湾街西路还在挖地铺泥,北路却已经铺上沥青,建起新店铺,跟他大学西门外的商业街差不多。一眼放去,割裂感十足。

  那家他吃了七八年的包子铺也重新起了招牌,林南朝记得他原本的名字是叫“老米铺子”,现在特地改了个谐音名“包罗万象”。

  他上初中的时候,班里走读生十根手指头都数的过来,早餐的重任就全落到他们身上。

  如果起得早,他就点一份三块钱的炒粉干,坐在外头随便摆的木桌上慢悠悠地就着紫菜汤。来不及了就一通乱买,等去了学校,在早自习的时候偷偷吃。

  林南朝那一阵可以说是人气王,成绩好,长得好,性格好。再加上这小镇上的人大多没怎么去过外面的世界,他又总是出去参加大赛,久而久之,大家都觉得他牛逼。

  如果初中同桌和大学同学走到一块,提起他这人了,都得怀疑聊得是不是同一个对象。

  “老板,来一份炒粉干。”林南朝望着这个新店铺,帘子后的立体空调一早就开了,从前那布满磨痕,纹理厚重的老木桌了也换成了玻璃的,标配的蹩脚板凳变成了简约轻奢的休闲款。

  “好嘞。”老板是男的,耳边的鬓角又白了几缕,他握着一双长筷子,掀开保温桶外面那层厚厚的泡沫盖,咸香味扑鼻而来,“要大份,中份还是小份?”

  “要三块的。”

  那老板一愣,手抖了抖,筷子上挂着的粉干掉下去不少,他笑着说:“我们这早就不卖三块啦,小份都要五块钱。”

  “那就中份吧。”林南朝扫了面前的二维码,“再来碗甜豆浆,多少钱?”

  “九块,你里面坐。”

  他这人天生体凉,夏天不开空调也不觉得有多热,以至于一进去的时候那冷气匆匆扑来,使得他胳膊上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这个点只有工人,他走到最里面的位置,伸手拿了木篓里一双筷子。

  连筷子上都专门定制了店门名字的logo。

  他细嚼慢咽地品尝起来,粉干里有鸡蛋了,豆浆里的渣子也没了,细腻顺滑。还行,起码涨价涨得理所当然。

  夏日的天亮得快,天空如同一幅倒放的泼墨画,暖阳丝丝照落下来。但有积了几日的厚云遮挡,这光照不如昨日晴烈。

  等林南朝吃完,店里客人就多了起来。他又打包了一份豆干包,两份烧麦,一瓶两块五的一鸣牛奶。

  连包子的皮都是光滑的,不是手擀的了。

  菜市场离这不远,林南朝想顺路去买点东西,走进去了才发现换地方了。询问了出口处水果店的老板娘,说是搬到亭桥那一块了。

  沿江街西路的尽头……也太远了,如果说林南朝的家在高坪的左端,那亭桥就是右端。

  等回家包子都冷透了,还是先算了。

  “那这里的菜市场就空着吗?”林南朝问。

  老板娘嗑着瓜子,含糊不清地说了句:“不清楚嘞,看政府怎么安排。”

  高坪镇地不大,林南朝出来这会,差不多能知道它变化成什么样了。

  这座小镇以后会越来越新,林南朝却喜欢不起来。

  它还是和从前一样热闹,仍然有为碎银几两忙碌的人,小镇上的中学越修越好,江湾街的店面也都变得精致。

  似乎每个人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去了,只剩下自己停滞不前。

  林南朝从口袋摸出烟盒,叼在嘴里,一只手遮住面前的风,“呲”的一声——

  他吐出一圈圈的烟雾,飘至耳后散去。

  *

  提问机已经起床了,这让林南朝蛮意外。

  毕竟到家这会也才八点半。

  他走到三楼时,夏遥睡眼惺忪,头发胡乱支棱地窝成一缕,步调不紧不慢,瞥见林南朝后虚虚蔫蔫地打了个哈欠:“早。”

  “嗯,洗漱了吗?给你带了早饭。”林南朝把打包好的塑料袋朝前递去,“你是拿到房间吃,还是去厨房?”

  不知道是不是夏遥领口前的扣子散了一颗,林南朝总觉得这睡衣给他太大。垂落下来的布料摇摇晃晃地摆动,每下一个台阶,步子带的风就紧贴着后背,腰腹那一块的身形格外明显。

  太细了。这人吃的东西都长哪去了,喝露水长大的吗?

  “刷过牙了,就去厨房吧。”他走到林南朝面前,林南朝勉强能看见他头顶的发旋,很密,不仔细看还真找不到。

  手掌的虎口处被轻轻碰了下,林南朝下意识地往回缩,就听见夏遥问:“你手怎么了?”

  他听得云里雾里:“什么?”

  “手心啊。”夏遥声音陡然升高了,而后直接攥住了他的手腕,将他屈着的手指轻轻伸开,“这里,怎么搞成这样了?”

  夏遥手掌的温度要比他热很多,以至于皮肤间的触摸都变得更有存在感了。

  林南朝盯着他的杏眼好一会,才淡淡说了句:“不小心被烟灰烫了。”

  夏遥皱眉,观察那道烫伤的痕迹,明明泛红那么严重,嗫喏道:“什么烟灰能烫成这样?你这是直接嵌进烟头里了吧。”

  林南朝回:“黄鹤楼,你可以试试。”

  夏遥:“......”

  看来自己又不小心按了制冷机的开关了。

  “我可不抽烟啊。”夏遥叹了口气,看着林南朝这双骨节分明,细长白皙的手有些不忍,他平时最爱护自己的手了,听林南朝这幅无所谓的语气心里不是滋味,“我有带烧伤膏,你要不涂点?”

  “不用了。”林南朝抽回手,“还吃不吃?要冷了。”

  夏遥啧了一声,顺手把吸管戳进奶盒里,吮了一口说:“那你记得贴个创口贴啊.....”

  两人走到厨房,林南朝坐到位置上才缓过神——自己跟过来干什么?又不吃饭。

  “吃西瓜吗?”林南朝干坐着无聊,又站起身走到冰箱那,“吃的话我就切。”

  “行啊。”夏遥咬了一口包子,另一只手划着手机屏幕,“对了,我俩加个微信吧?我今天得出去,晚上可能不回来,不用给我留门。”

  林南朝在洗菜刀,腾不出手,报了一串电话号码,又问:“去哪儿?”

  “龙湾机场。”夏遥在搜索栏那找到了,“诶,头像是猫的这个人是你吧?”

  “嗯。”

  “加了,你记得同意一下。这猫是你养的吗?”

  “是。”

  “哪儿呢?我怎么没听到猫咪叫啊。”夏遥直起身子,环顾四周,“在你房间?我可不可以抱抱,我还没养过宠物呢。”

  林南朝用专门放饺子的瓷盘装西瓜,从牙签盒抖出几根签子,摆到原本放酱料的地方。

  他转过身,朝夏遥走来:“死了。”

  夏遥:“......”

  “...抱歉,我不知道。”

  “两年前的事了,早过去了。”林南朝捻着牙签,戳了块西瓜吃,泰然自若地移开了话题,“你去机场做什么?”

  “我朋友来这了,上午十一点的飞机,我得接他去。”

  林南朝点点头,没再说话,气氛陷入了一阵漫长的空滞里。

  他手心攥着的那根牙签正好贴在伤口处,林南朝低着头,一手支在下颌,盯着自己的右手,想象着慢慢挑开已经烧烂的表皮,看着它化脓...流血...结痂。然后再一次抠开已经和皮肉长在一起的痂皮,直到变成一道难以消除的疤痕。

  意识主导大脑,被水冲过的灼伤皮肤已经有些发白,林南朝慢慢合起了掌心。

  “林南朝。”

  像是被抽走了一根神经,林南朝茫然地微抬下颌,对上了夏遥那双乌黑深邃的眼眸。

  “林南朝?”夏遥见他不对劲,又叫了一声。

  “听得见。”

  “哦...”夏遥抿着唇,喉结上下滚动了下,他觉得自己好像把这台制冷机玩坏了,不小心触及到了别人的伤心事,询问的语气带着愧疚,“你在想你那只小猫吗?”

  林南朝回:“没有。”

  “好吧....”

  林南朝有些受不了他这吞吞吐吐的样子:“你想说什么就直接说。”

  夏遥窘了那么一瞬,而后开口:“其实我八岁的时候还尿过床。”

  林南朝:“......”

  “我小时候特别怕猫,怕那些有尖爪的动物,我被鸡追过,还被猫挠过,打疫苗的时候还哭了....”

  林南朝耐心快到极限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但我小时候去绘画班,有一次老师布置的任务就是让我们画猫,还是现场画的那种,所以我在前一天晚上做的梦都是被猫追....吓得尿裤子了。”

  “我就是想说...”夏遥睁圆了眼,语气变得诚恳:“你那只猫特别可爱,我看到的第一眼居然不是害怕,是想摸摸它身上的毛,它那么遭人喜欢,天上的小动物管理员也一定会帮它投个好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