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幸福啊,要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啊。◎

  她不知道, 为什么和乔遇恋爱变成了原罪。

  明明在上高中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在一起了。

  是乔遇先表白。

  大雨,她没有带伞, 在公交站牌下避雨。

  乔遇经过,打伞送她回家。

  自那以后, 他就经常出现在她身边。

  在她课桌里塞早餐, 放学回家的时候抢过她的书包去背,一直送她到家门口。

  就像他第一次和她说话,在伞下。

  他说:“我是乔遇,乔木的乔, 遇见的遇, 不要忘记我的名字,我们还会遇到的。”

  他突如其来,又强势占据了她的一部分生活空间,渐渐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对她好的人太少了,乔遇对她尤其好。

  她能感觉到,乔遇是真的喜欢她。所以即使被喜欢他的人针对,她也觉得可以忍受。

  所以那个起风的傍晚, 他拎着两个书包, 懒洋洋跟在她身后, 突然说, 林清词,我喜欢你, 和我在一起吧。

  她没有犹豫太久,很快就答应了。

  知道有人针对她, 乔遇很生气。

  教训过几个人之后, 没有人再明目张胆欺负她, 只是在背后议论,只是一起孤立她。

  乔遇不可能管得住每个人,只要不被欺负,就已经很好了。

  他们每天都在一起,同进同出,那么幸福。

  但乔遇忽然消失了。

  有认识他家长的人说,乔遇因为早恋被家里人送出国,不会再回来了。

  她再也找不到乔遇了。

  考上一所普通大学,没人供她上学。

  她遇到处境艰难的刘大壮,去娱乐圈扑腾,试图证明自己,让曾经所有漠视她、欺负她的人后悔。

  实际上,一事无成,徒增笑料。

  不被拖下泥潭,已经是她倾尽全力才能做到的事。

  浑浑噩噩混了三年,乔遇回来了。

  像璀璨的流星,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不管他在哪里都会发光,出道就成了顶流。

  乔遇找到她,告诉她三年前消失的真相。

  家里破产,为了不牵连他,特意将他送走,断了所有联系方式。

  现在他回来就是为了找她,为了赚很多很多钱,为了他们以后可以做想做的事。

  她说不出那种感觉。

  好像没有那么喜欢了,但也没有拒绝。

  乔遇看她的眼神,就像她曾经看乔遇。

  那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稻草的眼神。

  一点也舍不得放开。

  不知道乔遇经历了什么,他好像有很多负面情绪,总压在心里,从不向她倾诉。其实告诉她,她也做不了什么,帮不到乔遇。

  乔遇仍然对她很好,只要他有的,都愿意毫无保留送给她。

  他们就这样,背着所有人相爱。

  大概是相爱的,但她有些累了。

  有时看到乔遇疲惫又绝望的眼神,她想提分开,又没有开口。

  他也很可怜。

  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帮他。

  后来,他们恋爱的事曝光。

  比高中时更恐怖的恶意向她涌来。

  她黑料满身,一些似是而非的照片成了她不择手段向上爬的罪证。

  乔遇像以前一样保护她。

  但他自身也像浮萍。

  她只会把他拖垮。

  而且,她太累了。

  不知道向前走有什么意义,不知道明天睁开眼睛之后要做什么。

  在一个晴天的午后,她从顶楼一跃而下。

  脱离了沉重的躯壳,飘在空中。

  想去哪里就去哪里,飞来飞去。

  很快,黑料被澄清,无数道歉像雪花一样向她涌来。她并不高兴,不知那些道歉又有什么意义。

  唯一使她放不下的只有乔遇。

  她从来没有看到那样的乔遇,像个绝望的疯子。

  或许她不应该蹭他的伞回家。

  或许不应该记得他的名字,不该被他抢走书包。

  要是没有认识就好了。

  要是没有在一起就好了。

  要是分开后没有复合就好了。

  但已经太晚太晚,没有后退的余地。

  “也不是没有。”

  她听到一个声音。

  她看向说话的人——

  一身白色国风上衣,衣角飞鹤欲飞,宽宽松松,更显得身形修长,仪态不凡。手腕上一串白玉菩提珠,色泽温润,尤其醒目。

  那张脸,大概每一个人都能认出来。

  顾云天。

  当之无愧的国际巨星。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的结局。”

  “你也不喜欢。”

  “为什么不试试,做点改动呢?”他说。

  “好啊。”她点头。

  反正,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然后,再醒过来,变成了加班后失去意识、在医院急救的程序员大佬林清词。

  她有许多事想不起来,不记得自己为什么突然成了另一个人,也不太会用电脑敲代码。

  但她心中始终压着沉沉的阴云,不见天日。

  按照医生的嘱咐,她开始治病。

  按时吃药,规律生活。

  有时会梦见一些零散的片段。

  是“她”拒绝乔遇的画面。

  一而再、再而三拒绝乔遇。

  他们没有复合,那些不好的事没有再发生。

  终于,她看到乔遇心灰意冷。

  他肯定会难过,但总会过去。

  这已经很好了。

  她放下了一件重担,终于能好好生活。

  她在书店找了份工作,非常清闲,每天翻翻书,到点就回家吃饭。

  老板是个拥有梦想、并且实现了梦想的人。

  他的梦想就是开书店,又因为太懒,招了一个新店员。

  她不止要给买书的客人结账,将放乱的书放回原位,还要照顾老板的猫,溜老板的狗。明明是清闲的工作,随着老板的涨薪,她越来越忙。

  病情渐渐好转,她不再梦到乔遇。

  有段时间没有看到梦中的另一个她,竟然有些放不下。

  或许,她将另一个林清词当成了朋友。

  那个林清词很优秀,很聪明,很勇敢。一些她羡慕的、不属于她的品质,那个林清词都有。

  所以她很喜欢那个人,希望她能过的好。

  但意外总是这么猝不及防。

  她回家后,看到那个林清词找来,甚至拖家带口。

  换回去也不是不能接受。

  想到老板的猫狗,她有些舍不得。

  但它们也会有新的铲屎官。

  “我是来接她回家的。”那个林清词的家属说。

  他气质太冷清,是她会避之不及的人。

  难以想象,另一个林清词是怎么与他相处的,甚至让他怀了孩子。

  她大受震撼,对另一个林清词更是高山仰止,敬佩不已。

  很快,他们一家三口离开,回了原来的世界。

  看起来会很幸福,真好啊。

  她又过上了养猫溜狗的生活,再次加薪之后,连老板也归她养,要蹭她做的饭。

  后来,遛狗的时候老板也跟着去。

  说是她厨艺不错,他怕长胖,才跟出去溜。

  她的厨艺平平无奇,也没有很好。

  或许是她吃不出来,老板才能吃出来。

  总之,就这么凑合过。

  和老板渐渐熟悉之后,她才知道他在无人区当了十年森林管理员,抓过许多次偷猎者,直到某次受了重伤,才离职开了一家书店。

  他见过一个广阔的世界,所以总能讲出她没有听过的、分外有趣又惊险万分的故事。

  她的人生一无是处,无聊透顶。

  所以很难不被那些故事吸引。

  老板天天偷懒,也不是没做正事。

  他将那些故事写出来,让她做第一个读者。

  确实写的很好,都要卖版权了。

  失敬失敬,大佬竟在我身边。

  忽然有一天,他问:“你想不想永远第一个看稿?”

  林清词想了想,好像也不错。

  主要是想追更新,不图别的。

  她答应的那天晚上,梦见一场世纪婚礼。

  所有人都在祝福那对新人。

  是林清词和她那个怀孕的家属。

  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宝宝很可爱,被伴郎抱在怀里,集齐了父母的优点,可爱得能把人融化。

  烟花绽放,璀璨如雨。

  那对新人相拥,轻吻。

  美好得像童话。

  她在梦中也热泪盈眶。

  要幸福啊,要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啊。

  ***

  醒来,大佬买了早餐来敲她家的门。

  “来投喂我的专属读者。”他说。

  眉目清隽,看起来懒洋洋的,一旦认真起来,眉宇间就多了几分锋利,像藏锋已久的刃。

  不出鞘时,天际游云。

  一朝出鞘,石破天惊。

  “想看更新。”

  “没有更新就吃不下饭。”

  她有气无力地开门。

  “是要我一边敲键盘,你一边吃吗?”

  “也不是不行。”他总是很好说话,坐在电脑桌前,修长的十指落在键盘上,懒洋洋开工。

  听着键盘清清脆脆的声音,她想,她和另一个林清词也不是没有共同点,至少都经常能听到键盘的声音。

  阳光暖洋洋撒下,照亮了整个屋子。

  风吹动窗纱,轻盈又快活。

  “你这键盘挺好用,手感很好,应该是业内人士挑的。”他说。

  “一个朋友选的,”她想,林清词当然很会挑键盘,毕竟她可是敲代码的大佬,“很好的朋友。”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故事就到这里结束,大家都会有自己的结局。

  这本文磕磕绊绊两三年,总算迎来了自己的结局,其中也有许多不完美之处,但总归有了圆满的结尾,感谢一路陪伴的小伙伴们~

  专栏有言情预收,感兴趣可以往下翻翻,有缘再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