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朝鹤【完结番外】>第29章

  当天晚上他们在木屋前聊到很晚,郑青说完了那些话后鹤连祠有一段时间的沉默。

  他本应该说点什么,对郑青包含迷惘和苦痛的过去做一个表态,发出“没事,过去了”之类的慰问。

  但他什么也没说,因为无法感同身受。

  郑青经历过的那些鹤连祠都没有经历过,他成长的环境开放,父母知道他谈男朋友时态度也相当包容。他感受不到对方身为当事人的苦楚,自然也无法轻松做出安慰。

  只是要让他像郑青的“自我介绍”一样,礼尚往来在这里把自己的一切往事交底,他也做不到——郑青图的也不是这个。他只是想说出来,对鹤连祠说出他的心情。

  最后,鹤连祠探手过去握了握郑青的肩膀,说:“老板,你是个好爸爸。”

  不管初衷如何,过去怎样,至少现在是。

  郑青对他笑了笑,说对。

  后来他们又聊了别的,漫无边际、更轻松随意的一些话题。随着夜越深,山上的气温变低,郑青去木屋里把毯子抱了出来。

  两个人挤在一张毯子下面,靠得近了,小夜灯挤在他们中间,闷闷地发着亮。

  郑青起头,他们都喝了酒。聊着聊着就在呼啸的山风里睡了过去,鹤连祠下午睡过,只是迷迷蒙蒙眯着,郑青睡得熟了。

  两个人从五点待到晚上十点,睡了一觉才下山。郑青把蜡烛熄了,锁了木屋的门,他走在前面,手里提的夜灯照亮了下山的路。

  这座山是村民常走的,路已经被踩出来、踩实了,走的时候并不困难。

  但夜间行路总归有安全隐患,郑青时不时会回头看鹤连祠,遇到陡坡就回身用一只手牢牢握着鹤连祠的胳膊。

  鹤连祠一米九的个头,跳过伞,攀过岩。骑机车玩极限运动的大小伙其实不需要郑青这样照顾,可也许是因为他们刚刚促膝长谈完毕,又或者只因为今夜的星星太亮。鹤连祠没说话,也没挣扎,顺从又安静地任对方牵住自己,一步一步往山下走。

  到郑青家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

  小贝还没睡,坐在楼下等郑青。郑父郑母已经休息了,她是偷偷从房间里跑下来的。

  郑青脸上本来带着残余的困意,见到小贝后就抹了把脸让自己精神起来。他弯腰抱起小贝,小贝等久了不高兴,还挣扎了一下,郑青就和她道歉。

  “对不起啊,宝贝。”他和小贝贴脸,下巴上的青茬故意扎着女儿稚嫩的小脸:“爸爸和叔叔看星星去啦,让你等好久。”

  小贝的嘴巴撅起来,是委屈的。郑青难得回来,她光顾着缠郑青,其实都没和鹤连祠说过话。这时候才看一眼这个见过一面的叔叔,酸溜溜地说。

  “叔叔,你这么大还看星星啊?”

  鹤连祠没忍住笑了笑,点头:“对,我没见过。”

  他说谎话也坦然,小贝听了又觉得他有点可怜了,连星星都没见过。为难一会儿,问。

  “那你不会怕黑吧,今天我想和爸爸一起睡的。”

  郑青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鹤连祠本来还想逗逗小姑娘,当着老板的面实在没好意思。抚了把小贝的脑袋道:“让你爸爸陪你,我一个人睡。”

  小贝高兴起来了,胳膊抱着郑青的脖颈软软地靠上去。

  鹤连祠也不想再打扰他们,和郑青打了个手势就先上楼了。

  夜里,郑青把小贝哄睡。他洗了澡,端着一碗酒酿小圆子进鹤连祠睡的房间,但鹤连祠也已经睡着了。他便摸了摸鹤连祠的脸,把温热的夜宵放回了厨房。

  第二天清早郑母看到还很新奇,后来知道是郑青昨晚做的,改口骂他少折腾手。

  鹤连祠不知道这些,他出去晨跑了。

  原定是今天下午等郑青办完事就回去,但出了点问题,郑青得留一天,周一才能走。

  鹤连祠本来要请假,郑青不让,让他开车先走,说自己可以搭同村别人的车回去。

  “你的手还伤着。”鹤连祠眉毛蹙着,觉着不合适。

  “我受伤所以才不开车,搭别人的车正好。”郑青催他:“你明天满课呢不是,赶紧的吧。”

  这样的安排挺合理的,也是没办法的事。但大概因为车是郑青的,郑青的手也是为他伤的,现在他孤身先走,怎么都有些心理上的过不去。

  出于这份过不去,鹤连祠一个人往前走的时候,第一次回了头。

  车钥匙已经给了,郑青在原地笑着对他挥手。

  鹤连祠回了学校。

  郑青的车他直接开回餐厅了,到时候郑青要用方便。他在微信上和老板说了一句,之后才看起了唐朝的消息。

  说不准是什么时候,鹤连祠在郑青老家就不怎么看手机了,不止是唐朝的,微信聊天列表里积了一溜小红点没回。

  鹤连祠看完,先逐个回了别人的,随后直接给唐朝打了电话。

  唐朝这段时间来难得秒接,大概是猝不及防,公主的架子忘端了。听到鹤连祠的声音才反应过来是他的电话,笑着说。

  “是你啊哥哥,我以为你出去走得太开心,已经把我忘光啦!”

  “怎么会?”鹤连祠漫不经心道:“我放在心上的第一个人还是小朝。”

  “是吗?那哥哥来看我调酒吧,我会调让你很开心的东西。”

  唐朝的尾音上扬,一贯的勾人。鹤连祠笑了两声,配合地压低了声音问:“能让我多开心?”

  “开心到……”唐朝的嗓音也轻下来,耳语般说了句话。

  鹤连祠垂眼应了一声,久违地感受到血液加速。

  他说:“第一次看小朝调酒,不如小朝再送我一样礼物。”

  周四鹤连祠课少,他们约在了周三晚上。

  当天鹤连祠到时酒吧正值最热闹的时候,里面人声鼎沸,乐声震天。

  这家酒吧是唐朝和人合开的那家,也就是迟恭白驻唱的地方。不过迟恭白今天没来,另一个老板也不在,酒吧里只有一支缺了主唱的乐队,声嘶力竭地弹着重金属。

  唐朝依旧是群魔乱舞里最醒目的那个,而作为调酒师,他又站在了本身就醒目的吧台里。双重加成之下,几乎像是开了一束聚光灯,要把自己推到所有人眼球上去。

  ……更何况,他今天的打扮那么特别。

  酒吧里开了空调,并不冷。唐朝上半身穿了一件正正经经的白衬衫,连扣子都扣到最上面那颗,下半身却配了一条中央分叉的黑色褶皱长裙。裙摆过了膝盖,一双笔直修长的腿从中露出,大腿上戴了袜夹,细腻的丝袜自袜夹下三公分一直裹到脚底,藏进了厚底皮鞋之内。

  如果是女生这么穿,只能算作打扮风格较为哥特。但这一套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就显得十足的不伦不类。

  但唐朝又是个极漂亮的男人。

  酒吧昏暗的灯光下,他身上那种矛盾感被这身衣服放大,束起的头发、握着取酒器的手指和袜夹下白皙的大腿,一切都传递着一种中性的性感和性渴望。

  他偶尔从吧台出来送酒的时候,注视着他的人都会变得安静。

  安静,且眼神热烈。

  唐朝是个大美人,也是个花花公子。酒吧里关于他的传闻很多,然而他的一条铁则是不和店里的客人搞,因此大多数客人虽然心里痒痒,碰了钉子之后只好过过嘴瘾。

  鹤连祠在电话里要唐朝穿着裙子给他调酒,只是没想到对方选择的是这样的款式。

  他站在不远处欣赏了一会儿,才慢条斯理地走近被男男女女包围的唐朝。

  唐朝站在吧台里,看见鹤连祠过来立刻露出一个笑,隔着吧台用手搭上他的胸膛。

  “哥哥。”他亲亲热热地叫。

  这种语气惹来了周围所有人的注目,旁边一个熟客问了一句:“小唐儿,这谁啊?”

  唐朝用眼睛睨鹤连祠,笑着问:“哥哥,你是谁啊?”

  鹤连祠攥住了他贴在自己胸口的手,说话时胸膛震动,平静地说:“你男人。”

  周围人顿时:“哟——”

  起哄的声音包围了吧台,唐朝故作不好意思地抿唇,引鹤连祠就近坐下。

  围观的人多,拦不了人家看——唐朝也没想拦,他俯身,长发从背后滑到肩膀,给鹤连祠推过去一份酒单。

  “哥哥有想喝的吗?”

  “你不是说要给我调让我开心的东西?”鹤连祠问。

  “那个当然也会调。”唐朝笑起来:“我以为你要先喝点别的,礼物要放到后面拆。”

  “我喜欢先拆礼物。”鹤连祠和他对视,手指暧昧地捻过唐朝的发尾。

  “那你已经拆了一份了,满意吗?”唐朝压低声音,一只手撑着吧台,另只手略微往上提了提裙摆。

  鹤连祠不说话,只含笑看着他。

  唐朝拽住他的衣袖晃了晃,鹤连祠用手点了点酒单,道:“拆完礼物再告诉你。”

  他软硬不吃,唐朝仿佛很无奈似的叹了一口气,开始动手调酒。

  细长的宽口玻璃杯,唐朝熟练地往杯底加入三分之一的Bols Curacao糖浆,接着用小银勺引流,缓缓倒入柑曼怡柑橘味力娇酒,最后用白朗姆把酒杯填满。

  酒杯垫在倒扣的铁器皿上,高度正好把一只酒杯完整地展示在众人眼前。玻璃杯底的Bols Curacao透出宝石似的蓝,往上的柑曼怡是红橘色,顶层透明的白朗姆在酒吧摇摆的灯球下折射出光,迷乱。

  这杯酒过于艳丽,清澈如日暮的大海,又像雨林深处含有剧毒的芬芳花卉。

  ——很有调酒师本人的风格。

  唐朝拿起喷枪,冲着鹤连祠笑了一下,细白的手指扣下,火焰从枪口喷入酒杯。上方的朗姆酒顷刻燃起,随着时间收束,在酒杯正中央聚成一朵小小的火苗。

  他端起酒,稳稳在鹤连祠面前放下。鹤连祠垂眼,漆黑的瞳孔倒映着燃烧的火苗,他握上酒杯。唐朝也还未松手,指腹往下搭在了他的手背上。

  “我管它叫‘末日’。”唐朝低声说:“这是我自己取的。它还有个常用的名字,大家一般叫它……”

  鹤连祠动了动手,捏住了他的手指,接话道:“‘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