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连下一周暴雨, 搭好的台柱子冲垮了好几根。

  剧组停工,宋景淮工作走不开,纪临便跟着宋景淮回了北京。黄庆红本着物极必用的精神,给纪临接了几个杂志拍摄。美其名曰提醒纪临时刻忙起来, 不要在爱情的坟墓里迷失双眼。

  下飞机后, 刚好赶上晚高峰, 机场高速车满为患, 汽车像一排蚂蚁走走停停。

  车厢放着轻音乐, 干燥的夏夜沉沉欲睡,纪临没一会儿就摇摇晃晃,宋景淮就把他的头扶到自己的肩, 低声问他, 要不要先送他回家。

  纪临迷迷瞪瞪抬眼, “那你去哪呀?”

  他们挨得很近,纪临一开口说过,柔软的唇若有似无扫过宋景淮的侧脸, 偏偏纪临以此为乐, 时不时轻轻咬一口。

  宋景淮被挑衅,钳住他的下巴狠狠反咬回去,纪临的睡意就被咬没了, 挥着拳头假装威胁道:“你要背着我去哪?”

  司机从后视镜瞥了一眼,握住方向盘的手抖了一下, 公司传言宋总下凡尘,他们都猜测宋总这样的大冰块究竟会不会谈恋爱, 没想到谈起恋爱来这么黏糊。

  沉默片刻, 宋景淮说出一个地址。

  纪临一个激灵, 以为自己听错, “你说你住哪?”

  薄唇扬起好看的弧度,像是在诱哄,又像是在邀功,“要不要跟我回去?”

  纪临脸上呈现出茫然的空白,纠结几秒后,说了声要。

  宋景淮的住处在A大附近,纪临上学时,纪父买给他的房子。

  当年他和宋景淮确定关系后,他要求宋景淮从宿舍搬出来,陪他一起住在这里。

  后来为了还债,固定资产全部变卖,这所房子也不例外。

  因为地段好,学区房,房价涨了不少。

  他记得当年卖给一位海归老师作为回国的过渡房。

  简简单单的小二居,衣柜、桌椅都没变,沙发和床都换成新的。

  “你真住这里啊......”

  直到进来之后亲眼看见,纪临才敢相信。古旧的八仙桌放在靠墙的位置,以前宋景淮在这张桌子上教他解高数题。纪临咽了咽口水,“你们公司不是有做房地产生意?...应该不差房子住吧....”

  宋景淮随口道:“刚回国那会儿找房子,看到这间公寓在中介挂牌,就买下来了。”

  那肯定是海归老师换了大房子。前两年纪临还完债务后,就计划好好搞事业,努力把之前变卖的东西再买回来,这间房子被他放在首选。

  那时他经常搜索我爱我家这类中介网站,中介也帮他打听过,说现在的房主是不婚主义,没有换房的需求,更没有卖房的打算。他当时惋惜好久。

  纪临仍缓不过神。

  “当年我当宿舍住的,房子小,也不新......你一个大总裁,怎么不去住大平层?”

  “集团顶楼有一间独立的起居室,工作忙就住在公司,太大的房子用不着。”宋景淮说。

  风吹窗帘动,户外蝉鸣不绝,楼下放着广场舞的劲爆音乐,齐整的口哨声从不停歇。这里不是门禁严格的豪华别墅,也不是奢华无边的翡翠庄园,这里人声鼎沸,这里是人间。

  宋景淮的声音藏在喧嚣人声下。

  “这房子很新,到现在也没有被翻修过,浴室花洒下面第三块瓷砖裂了一个纹,是你当年手压在上面留下的痕迹。”

  所以他很少在这间房子里洗澡。

  纪临轻轻别开头去,夜风透过纱窗吹进来,一粒灰尘刮过眼角,他使劲地揉啊揉。

  此时此刻,夜风带来夏季的潮汛,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吹到胸腔发酸发胀。

  纪临就去那间浴室洗澡。

  花洒下面,第三块瓷砖,和心脏齐平的位置。

  五年前,他和宋景淮一起沐浴。他两手抵在这块瓷砖上,宋景淮就会把他的头往回掰,手指探进他嘴里。水花四溅,雾气迷失双眼,宋景淮就会在他的胃里种下一朵白色的花。

  那时他还没还程斯辰借给他的三百万,打算用那个钱付这所房子的首付。卖给海归老师也是存了买回的心思。

  老师三十来岁,快结婚的年纪,结婚生小孩就会换大房子。

  本以为再也无缘,时至今日,这所房子以另一种方式回到他身边。

  热水冲刷过脸庞,流到嘴角咸咸的,又顺着下巴滚到地上,汇成一条清澈的小溪。

  换好睡衣,宋景淮已经伏案工作,在那张他们一起写过作业的八仙桌上。

  纪临竟有些恍惚。以前宋景淮就爱在这张桌子上跑代码,说桌子宽大心情舒畅,从来不用卧室的小书桌。纪临走过去,满怀深情从后面抱住他。

  宋景淮侧头,脸就贴住了纪临,下巴那里冒出一点点的青茬,纪临被扎得心痒痒。宋景淮察觉到纪临的躲闪,故意又贴上去蹭了蹭,问他:“有事?”

  纪临咯咯直笑,“你跟我过来,给你看样东西。”

  宋景淮被纪临拉着走进主卧,一直到放置床头柜的墙角。纪临把床头柜搬开,蹲到墙角前。

  他招招手,示意宋景淮也蹲下来。

  宋景淮一脸狐疑蹲到他身边,“家里有蚂蚁?”

  “不是......”纪临指着墙角的包角线,那块黑色的长条瓷砖,“你看呀。”

  宋景淮定睛去看,黑色的瓷砖有两个被刻上去简笔画,一个小人站着,手里拿着鞭子,另一个小人跪着,正在接受鞭打。

  纪临说:“拿鞭子的是我,跪着的是你,我画的像不像?”

  一点都不像!宋景淮揪住纪临后脖颈,凶巴巴道:“你刚刻的?”

  纪临躲闪着笑,“是我五年前刻的,你个大笨蛋,一直都没发现......”

  笑着笑着,纪临察觉气氛不对,定睛一看,宋景淮正看着他,目光幽深。

  半晌,宋景淮低声道:“……我是笨蛋。”

  他的的确确是个笨蛋,五年前没发现,五年后也没发现,纪临曾经趴在一个墙角,小心翼翼画下这样一副画面。

  人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在墙角这种不显眼的位置画一幅简笔画?

  一定是情绪浓到溢出胸腔,才想借助外力去发泄。被刻上去的分明就不是画,是某一时刻无法言说的心情,那一份心情浓到心脏承接不住,就会转变为另一种方式固化下来。

  有人写在纸上,有人选择诉说。纪临选择刻在砖上,让那一刻的心情变成不朽。

  所以他忍不住想,纪临画简笔画的时候,是笑着的?还是恶作剧的?画面完成那一刻,纪临是想把画面藏起来?还是想被他亲自发现?

  幸好一切没有太迟。

  手掌从青年的后脖颈离开,拇指渐渐下滑到青年的颈动脉一侧,薄茧按住青色血管。

  胸腔重重震颤了一下,纪临知道,宋景淮要开始吻他。

  他被他挤在墙上,有火自脚底板燃烧,被烤得厉害,偏那唇是凉的,成了水深火热中唯一的冷源,于是他在火海中前行,靠近,再靠近。

  这个吻不像上一次那样霸道,而是春风化雨般温柔,从表及里,侵蚀他每一寸肌肤。

  宋景淮把手伸进他的衣摆,嘴唇下移去咬他锁骨上的痣。接触过的皮肤如火炙烤,纪临几乎站不住脚,两手无力地抓住对方结实的小臂。

  “宋景淮...我裤兜里有...前几天逛超市我...”纪临说得极小声,如蚊虫讷讷,被咬噬过的双唇呈现饱满的血红色。

  男人动作一顿,继而手背青筋暴起,好像有什么东西爆裂开来,蠢蠢欲动似要喷薄而出。

  山洪过境,却也只是在他唇角亲了亲,头埋进他的脖子里,语气是不曾有过的认真,“纪临,这一回,我们慢慢来。”

  这一回,我们慢慢来。

  纪临这才记起,五年前他们的恋情,开始得有多长仓促。

  那时宋景淮连本带利还了他22万,他以为宋景淮要跟他绝交,借着喝醉酒的由头把人叫来酒店,□□站在宋景淮面前。

  他以身为饵,留住宋景淮这个人,继续做他的跟班。

  那时他有多虚荣,以为留住身体就留住了心。

  事实证明他是错的,他们开始时有多仓促,结束时就有多荒唐。

  什么程度才叫慢?是秋去春来等一朵花开,还是冬雪化雨等一树蝉鸣?

  纪临不知道。他只知道此刻的宋景淮把他当成情窦初开的小男孩,用最大的耐心轻吮他的唇瓣,生怕把他弄疼。

  时间回溯,终于在故事的起点,命运划下完美的圆。他们站在圆心中央,一切都变了,一切又好像都没变。

  纪临失去过很多很多爱,恋人的爱、父母的爱,那时世界在他面前塌陷、崩裂,他以为他会死无葬身之所,事实证明他活得好好的。

  在那之后,他自以为心脏已经百毒不侵,再没有什么能够动摇分毫。可就在宋景淮说慢慢来的那一刻,他突然心痛到无法自抑。原来他一直没有忘记渴求,渴求爱,渴求他再一次回到他身边。

  从此遗憾渐渐弥合,前路漫天彩霞,大道朝天。

  锁骨的红痣烫得厉害,是宋景淮灼热的呼吸,和嘴唇的温度。

  纪临抱着男人的头,低声呢喃又像是自言自语:“……其实三年前,我去过一次美国,那时干妈还有我妈妈,京剧团去南加州演出,我偷偷乘飞机去了波士顿,我...”

  说话声有些哽咽,“那天下了雨,我去了M大的中央校区,学校好大,我用蹩脚的英语去问路,终于在计算机科学系校友墙上看到你的照片。有个金头发蓝眼睛女孩注意到我,问我是不是认识你,我就问她在哪里能找到你,她说你每天傍晚七点都会准时出现在杜威图书馆上层靠窗的座位,但是今晚不行,因为......”

  纪临抽了抽鼻子,“她说你今晚去和Mary约会,Mary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你今晚肯定不会回来......”

  他有点语无伦次,也不知道是试探还是抱怨,他又有什么资格抱怨,那些他们错过的时光里,宋景淮无论做什么,都与他无关。

  宋景淮愣了好久好久,久到忘记反驳,纪临的眼泪就更凶,“对不起......对不起......我太贪心......”

  “没有”,揩去纪临眼角的泪珠,喉头忍不住滚动:“Mary是硅谷公司的技术经理,她每次找我都是咨询技术问题,我没有跟她约过会。”

  “可是你刚才犹豫了......”纪临一开口,发现自己有些得寸进尺,好像面对宋景淮时,以前的的思维模式就会支配他的大脑,让他忍不住想要索取更多。

  鼻尖相抵,男人低低的喘息,带着不自知的蛊惑,“没有别人,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脑子里都是你,你会坐在我身上,自己动手塞进去,然后两只手摁住我的肩……”

  “别说了……”纪临羞愤制止他。那个时候他被什么情感大V蛊惑,说是谁在上谁就掌握感情主动权。直到有一次他醉汉似的瞎晃,被宋景淮拍下一段小视频,他才知道他那样的表情有多么的欠……

  “我刚才只是在想”,宋景淮亲亲他的嘴角,语气满是遗憾:“我在想三年前曾有个学姐跟我说有个很漂亮的黄皮肤男孩盯着我的照片看了好久,我当时不以为意,现在回想,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你。”

  那日的记忆已经模糊,记得最清楚的是学姐提到男孩时表情很夸张,直言从没见过那样cute的亚洲男孩,再之后学姐每每很遗憾,总是问那个男孩还来不来找他。

  他不知道那个男孩是不是纪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原来这五年里,有那么一刻,纪临跨越千山万水。

  千山万水,他们曾离得那么近。

  他终究无法去想象,纪临那么娇气的一个人,半夜上厕所都要他陪着的人,孤身一人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按图索骥,好不容易找寻到属于他的丁点痕迹,却被告知他在和别人约会。

  如果换作是他,他估计会疯。

  他又忍不住想,万一当年他们没有分手,他们会谈一段异国恋,纪临会在假期来看他,他就会从机场接到纪临,把纪临带到自己的住处,给纪临煮最爱吃的肉片粥。

  然后他们就会在房子里做.爱,互相汲取彼此的温度,看每一个日落月升。

  不,不会。如果当年他们没有分手,他就不会出国,他就会陪在纪临身边,永远永远。

  “对不起,

  作者有话说:

  我应该早点回来。”

  早点回来,为他的小王子遮风挡雨。

  命运齿轮上残缺的一角,在知道纪临曾去找他那一刻,在纪临拙劣地试探他的那一刻,自动被补全。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他想要的并不多,只要纪临心里有他,哪怕只是一个角落,他就已经很满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