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情感>田园犬有什么坏心思呢>第27章 玉米地

  在走了将近半小时后,江闻皓看着眼前一大片连绵的玉米地,觉得自己对云高的认知再次被刷新了。

  他盯着最面前的玉米杆静了下,由衷道:“云高的产业做的真大。”

  “这都是老校长种的,平时雇了人看,不过周末那人不在。”覃子朝边说边挽起裤腿,回头嘱咐江闻皓,“你就在路边等我。”

  话毕,他拨开绿油油的杆子,一低头钻进玉米地。

  覃子朝个子高,玉米秆不能完全将其遮住,只是随着风的方向轻轻摇晃着,而后再被他的穿行扰乱了节奏,簌簌作响。

  不一会儿,覃子朝抱着两颗饱满的玉米从地里走出。那玉米近看还裹着青白色的外皮和长长的须子,相当新鲜。

  江闻皓默默抬眼扫了下头顶的监控,只听覃子朝笑着说:“别看了,那是坏的。”

  “哦。”他淡淡应了声,心道你可真清楚。

  覃子朝拍了拍身上的土,朝一处递了递下巴:“走,到那边去。”

  江闻皓知道覃子朝应该是打算要把玉米烤了,心情颇好的跟在对方身后。他还挺爱吃烤玉米的,之前都是在街上买,这还是第一次自己烤。

  身侧的覃子朝抬肘蹭了把额头上的汗,江闻皓见他不方便,刚想说帮着一起拿玉米,忽然发现对方的脖颈和胳膊上被玉米秆划出了好几条淡色的红痕。有些割得还比较深,往外细细地冒血珠。

  “你脖子怎么搞的?”

  “没事儿。”覃子朝不以为意,“也不疼,就是有点儿痒,回去抹了药就好了。”

  两人来到墙下,大概是为了防止学生从这里翻出去,墙头被拉了圈灰色的铁丝网,在阳光下泛着金属的光泽。

  覃子朝找来三块砖熟练地垒成了个简易窑的形状,又拾了些枯草之类的易燃物塞进去,对江闻皓说:“你兜里的火机给我。”

  江闻皓眉梢跳了下:“你怎么知道我兜里有火机。”

  覃子朝抬眼一副“你说呢”的表情看了他一眼,江闻皓有些心虚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给他。

  覃子朝接过生好了火,将玉米放进简易窑里烤,时不时揪着玉米的根部给它调个面防止烤糊:“就是没带调味料,不然撒些辣椒孜然更好吃。”

  江闻皓托着下巴看他烤玉米:“你这样子怎么也得是惯犯了吧?”

  “不算,有几次实在饿的受不了才来摘。”覃子朝说,“老校长说是雇人看,其实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仅学生会来偷玉米,罗教官没事儿也爱来。”

  江闻皓脑补了下罗教官鬼鬼祟祟刨玉米的样子,觉得有点可笑,不由勾了勾唇角。想着下次最好拿手机给他拍下来,装信封里寄到校长室。

  转眼玉米已经烤好,覃子朝拍掉上面的草木灰,把皮剥了下来递给江闻皓:“尝尝。”

  江闻皓接过玉米啃了口,是一种很原始的味道。火候控制的也刚刚好,比过去自己吃到的那些都更可口。

  “怎么样?”

  “香。”

  “那就好。”覃子朝挺高兴,也不着急吃自己手里的,就看着江闻皓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把一整个玉米棒子啃光了。

  两人下午回了宿舍,覃子朝胳膊和脖子上的划痕还没消,他觉得痒就总是去挠,弄得整片皮肤都跟着发红。

  “应该是过敏了。”江闻皓从包里翻出了瓶青草膏递给他,“抹上。”

  覃子朝拧开瓶子,将药膏涂在胳膊的划痕上,瞬间就觉得缓解了不少。

  “这药挺好用的!”

  “嗯,去泰国的时候买的。”江闻皓倚站在桌旁,抱着手臂看覃子朝上药。

  “你应该去过不少国家吧?”

  江闻皓点了下头:“还行,基本每年假期都会出去几趟,计划今年走趟北欧。”他顿了下,“到时一起?”

  覃子朝抹药的手微停了下,牵了牵唇。

  江闻皓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句蠢话,舔舔嘴唇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只能垂下眼,一下下用后背抵着桌沿。

  在看到覃子朝往脖子上涂药不方便后,江闻皓总算是找到了台阶,连忙拿过他手里的青草膏:“我帮你。”

  覃子朝本想说他自己可以,但江闻皓已经挖了药膏出来,示意他仰头。

  此时的覃子朝正坐在椅子上,江闻皓为了更方便给他上药,便挤身在他分开的两、腿间,微微塌下腰。

  蘸了青草膏的指腹触碰上覃子朝脖颈的划痕,将其抹匀揉开,一股清凉的感觉在皮肤间迅速四散开来。

  几乎只这一下,覃子朝的脑子便“轰”的炸开了。只觉得本该是冰凉的触感一经渗进毛孔,瞬间就变得灼烫起来。

  江闻皓见覃子朝的脖子抹了药非但没好,反而变得更红,疑惑地皱了下眉,想着别是久了没用过期了吧?

  于是微眯着眼将头凑近他颈间观察。

  “呼…”边揉边张嘴呵了口凉气,想让药吸收的更快。

  覃子朝的喉结重重一滚,本能的一把就攥住了江闻皓的手将他摁了下去。

  “别动了。”再开口时,嗓音已明显沙哑。

  江闻皓被抓的有点疼,莫名其妙地抬眼看他,覃子朝则是仓促地从椅子上蹭起身来,胡乱在脖子上使劲擦了几把:“已经不痒了!”

  他说完转身便匆匆朝寝室外走,用后背掩盖住眼底的慌乱。

  留在寝室里的江闻皓被覃子朝突如其来的举动搞得也有点迷。

  想了下后觉得可能是刚才他们的动作太近了些,毕竟是两个男人,覃子朝那样的大直男多半都会觉得别扭不自在。

  想明白了的江闻皓见怪不怪地将指头上残留着的青草膏拿纸擦了,团成一团抛了两下,扔进了垃圾篓。

  ……

  冰凉的水从水龙头里迸发而出,溅在了覃子朝的前胸上。他直接对着凉水就是一通猛冲,却发现那股不断往头上充的血液就是无法冷却。

  疯了,那可是江闻皓!

  之前也不是没有其他人跟自己有过亲密接触,打球的时候互相挤碰一下,受伤的时候彼此擦个药或是开些更恶意暧昧的玩笑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为什么独独在对着江闻皓的时候就……

  覃子朝狠砸了下洗手池,眼中的错乱褪尽,尽而生出了一抹浓重的自我厌恶。

  覃子朝,你太不该了!

  人家可是个男人,他有的你都有!要是让江闻皓知道自己居然对着他起了反应,他会怎么想?

  怕是要活活膈应死吧!

  ……

  作者有话要说:

  推推预收《逃跑后,小奶狗又病又娇》

  很疯很偏执的年下精分大佬攻(易炀)

  清冷落魄的天才美人画家受(宋洛之)

  七年前,宋洛之为了筹钱出国进修油画,在一户有钱人家给小少爷当美术老师。

  小少爷易炀待人有礼,笑容温暖,只是时常会对宋洛之表现出过度依赖。

  宋洛之放学不来接他,他就在门口站一整晚;宋洛之没有给他发“晚安”信息,他就整宿盯着手机不闭眼;手划破了也要等宋洛之来给他包扎……

  宋洛之起初只当易炀是缺爱,并没当回事,却不知道那触目惊心的伤口其实是易炀亲手所划,为的只是阻止宋洛之去参加他那可笑的大学联谊。

  就在宋洛之攒够了钱,从易家请辞之际,易炀将他带到画室,用天鹅绒布覆上宋洛之的双眼,画笔细细描摹他的脖颈线条,眼中是深不见底的迷恋:“不要动,还没画完……”

  七年后,宋洛之回国,经营着一家不怎么赚钱的小酒馆。无意间,他打开了那部停用多年的手机。

  屏幕亮起的同时,一个号码拨了进来,对方语带笑意,却比记忆中更加低沉:

  “老师,没有晚安我睡不着。”

  *

  易炀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缺乏起码的共情与同理心,是个天生的疯子。

  为了避免发生危险的事,心理医生建议易炀去钻研一门学科,艺术哲学都行。为此,易家人不惜花重金为其聘请绘画老师,但无一例外都被陆炀吓到仓皇逃离。

  ——直到宋洛之出现。

  看着这个俊美的男人,易炀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喜欢。与此同时,脑海里产生的另一个词,叫占有。

  他想要宋洛之永远留在他身边,不惜努力去学着扮演好一个正常的少年,可宋洛之最后还是离开了。

  易炀不知疲倦地一遍遍拨打宋洛之的电话,听着不断重复的“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易炀如画的五官藏在暗淡的天光里,喃喃自语着:

  “为什么…躲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