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历史军事>绵绵诗魂>第78章 一个小姑娘,本来很小很小

197x年,我四(二灯大师)

说来也巧,几天后,培特的中国女朋友(应该说前女友)到我的办公室来找我,说是要跟我请教一下她的学士论文的选题。她从来没有到我的办公室来过。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巧合。

我说,用的是德语:田女士。她打断我,用的是中文:对不起,教授,我不姓田,我姓何,叫何田田。我说:嗬,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就这最后三个字。她说:是的。我说:好名字啊。你爸爸是诗人?她说:不是的,我爷爷是作家。

说实在的,我是首次观察这位何田田小姐,而且是近距离,面对面。

我不知道那个培特是什么眼光。简直是瞎子嘛。也许欧洲人认为中国女人就应该是长着细细的眼睛的,而我的前妻更符合他们心目中的中国女人形象,当然也可能是我的前妻勇于冲锋,善于进取,毕竟当了一个阶段的人妻,床上的初羞已经淡了,没了,说扑就扑,活扑猛扑生扑。我这个前妻绝对做得出这样的事情。我相信。我也为我自己庆幸。

而这个何田田却长得颇有些接近欧洲少女,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身体也象,全身该鼓的地方就鼓,该收的地方就收着。

从论文我们谈到了诗,从办公室谈到了咖啡馆。我知道我是个挺有些魅力的男子,可我毕竟比这位何小姐大了十五六岁。也是这个原因,我当初见到她,有些赞叹,或者说赞赏,但并未细究过。

没想到,我一说喝咖啡她就说好的,我说吃饭她也说好的,我说到我家去坐坐她还是说好的,我握她的手她没有抽回她的手,我搂着她她就让我搂着,然后还靠了上来,柔柔的越靠还越紧。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主的(非介绍的)谈一个女朋友会那样的顺利。

后来她告诉我,或者说透露,她主动接近我,一开始有几个意思,一个是报复,既然我的前妻夺走了她的男朋友,她也要把夺走她男朋友的女人的男人夺走。第二个意思是,她觉得她是输在了恋爱的起跑线上了,问题可能在于她过于矜持。她不能老是输,也要跑起来。

她很诚实,作为一个女孩子,在一个男人的眼里,这种品质就叫纯朴。

我问过她,直截了当地问的,我说:你并不是真的喜欢我,就是为了报复?她有点急了,她说:不是的,真的不是的!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对你特别有好感,就想,这个男人好帅。但我觉得,我说实话,你别生气,我就是觉得你年龄大了一些。我说:不是一些,是好多呢。她说:是的。我一开始接近你,动机上是有点问题,可是如果没有对你的好感我也不会这么做。接触了几次,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不久后她就跟我真的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了。就是说,发生了现在的年轻人所理解的从普通朋友到男女朋友的那种质变。用老话说,我们做了结婚后才可以做的事情。用现代话说,我们实现了身体的无缝衔接。

第一次,她表现得有些犹豫,十分的羞涩。但她很快就克服了这种羞涩。

我问她,你这是第一次?她说:是的。看到我很惊讶的样子,她说:我跟培特没有做过这种事情。她说“这种事情”,从她的语言或者说用词就能看出,她说的是真话。她真的很羞很涩。

我真的很惊讶,但后来我也意识到了,正是因为她拒绝着,没有进一步,而我的前妻则轻车熟路,用上海话说叫老吃老做的了,所以我的前妻才会该吃就吃该做就做,高奏凯歌,攻下欧洲小帅哥的堡垒。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她当初轻车熟路地干掉了我,应该是在轻车熟路地干掉过若干个甚至很多个男人之后,她有足够的经验和勇气,显然是积累起来的。

可是,从来没有做过的事做过之后,或者说羞涩的门槛跨过去后,田田就变得充满了激情,比那些久经沙场的女子的激情恐怕要强烈许多倍。可以说,她到了可以不吃饭不喝水,但不可以没有我的地步。

幸亏我虽然比她老了很多,但毕竟离四十还有一段距离,还不算太老。连老都算不上。

我当然问过她:你父母同意吗?她说:不同意也得同意。我爸妈是开明的人。可是注意了,她说的是“不同意也得同意”。意思是本来不同意的。她给她爸妈打电话是关着门在房间里打的,每次都是。可是当时我家就那一室一厅。尽管我开着电视机,她说话一般也不是大喊大叫的,可是总有些话会穿过门缝跑到我耳朵里来,尤其在她激动的时候。我“不当心地”听到她说:我怀孕了。可是当她满脸通红地开门走出来时,还有之后,我没有说什么,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们商量好了,先来个简单的蜜月旅行,就去德国,暑假里再到中国去,去上海,当然也去云南。她的家在云南,她父母都在丽江的小学里当老师。

于是,用现代的话说,我们来了个说走就走的旅行。当时正值复活节假期,时间不长,可是沿着德国的童话之路走一趟还是可以的。田田特别喜欢格林童话,所以我们选择了这条路线,是自助游。

德国童话之路有几十个站,都去是不可能的,我们选择了一些地方,比如格林兄弟出生的城市哈瑙,跟小红帽故事相关的马尔堡,格林兄弟上中学的城市卡塞尔,城市乐手故事的发生地不来梅。从维也纳出发直穿德国,最后我们到了北海边。我们的爱情披着童话的色彩一路走来,我们相对笑着,感觉自己就是在童话里。我觉得没法形容我对她的爱,这一路升华着的爱,她说我就是她的白马王子。到了海边,我们都爆发了。我们一起奔进四月还挺冷的海水里,我抱起轻盈的她,她轻盈地搂着我的脖子,被海浪冲倒,呛了水,抹了脸,我们还继续抱着笑着。

我写了一首诗,就叫《格林童话》:

一个小姑娘\/本来很小很小\/夜里\/她穿过男人的森林\/说是在寻找男人\/她胆子很大\/她找了很久很久\/她穿过格林的城门\/跑到了海边\/这里没有森林\/她便倒在了他的怀里\/她说\/我再也不找了\/于是她头发变得很长很长\/于是她人变得很大很大\/\/一个大男人\/本来很大很大\/白天\/他穿过女人的森林\/说是在寻找女人\/他胆子很小\/他找了很久很久\/他穿过格林的城门\/跑到了海边\/这里没有森林\/他便把她抱在怀里\/他说\/我再也不找了\/于是他心变得很满很满\/于是他人变得很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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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和尚今天发来的语音挺长的,可是我和小鱼一起听了好几遍,一直听到外面天黑了下来。

然后,我说: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后面是什么?小鱼说:虾戏莲叶间。我说:明明是鱼戏莲叶间。小鱼说:那好吧,虾戏莲叶东总可以了吧?我说:那好吧,鱼戏莲叶西。她说:虾戏莲叶南。我说:虾戏莲叶北,不对,是鱼戏莲叶北。他说:你输了,输了。我们相拥着乱笑。这个咯咯咯的小母鸡笑声我永远也听不厌。

小鱼立即在我们的“鱼虾诗社会”群里发表了老和尚的这两首诗,《留学记忆》和《格林童话》。当天就各有了二十几万个点击量,第二天就分别破了百万。许多人发表感想,有人说:《留学记忆》写出了交响乐的第二乐章快板的节奏,绝了。有人呼应:是的,以前有些诗有圆舞曲的节奏,比如戴望舒的《雨巷》,或者徐志摩的《雪花的快乐》,可是这样的快板节奏真是闻所未闻。有的说:《格林童话》这首爱情诗本身就是童话,把爱情和童话化为一体,既纯朴又感人。

由老和尚想到大哥二哥和顾城(我真不愿意称他为三哥),我让小鱼拿出那个钟来,放在一片白色的医院病房里的白色的矮柜上。我早就告诉过小鱼钟的故事,她也一直好奇得很。我就让她跟我一起凝视这个钟。

这回居然很顺利。钟又开始逆转了。这回去的是二哥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