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穿越送老婆要不要?>第115章 鸡毛掸子

  “你回来了。”安向晨抿着嘴又扯住头巾,想将它取下来。

  带着这个,臊得他眼睛都不知该放到何处。

  要不是方进举缠着他戴,非说他娘亲便是如此,若是不戴,便要被追问缘由,他同个半大的孩子如何讲得清这等缘由,只好随意拿块布顶在头上,敷衍过去。

  布巾随意盖在头上并不十分稳当,动作大一些就会往下掉。方孝自告奋勇要替他整理,这才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模样,和其他的村妇的造型没什么区别。

  方臻不觉得他的扮相奇怪,人长得俊,麻袋套在身上都能被他穿得清新俊逸。

  “别动,挺好的。”方臻制止了安向晨扯头巾的动作,“防落灰。”

  虽然方臻的主要目的,肯定不是怕他头发落灰,安向晨嫌弃地撇撇嘴,到底没有将头巾取下。

  有了方臻的加入,大扫除的动作快了很多。他们家本来就不大,顶多需要打扫三间房屋,这其中还包括大红的马厩。然后归整归整院子,那些器材天天都用,随意擦擦就行。

  方臻一回来,方孝便懂事地拉着弟弟去打扫马厩和厨房,总归是要将屋子留给夫夫两个。

  临走前,方进举看到方臻在摆弄安向晨的头巾,还像模像样地伸手捂住自己的双眼,只从小缝里一边偷看,一边勾着腰跟哥哥往外走。

  安向晨见状,立马拍开方臻的手,气不过还用手里的鸡毛掸子抽了方臻一下。

  “小鬼。”方臻失笑,屈起食指在小家伙头上轻轻一敲,方孝这才拽着弟弟撒腿跑了。

  屋里只剩下两位主人,暧昧的气氛却越加浓烈,安向晨不知该对方臻说些什么,来打破眼下的局面,便选择了逃跑,从他身边走过,想要去屋子的另一角,至少先离人远一些。

  方臻不给他机会,在擦身而过的瞬间捉住安向晨的胳膊,委屈地道了声,“疼。”

  安向晨慌了神。

  方臻在他面前总是表现得太过出色,让他下意识以为这个人是坚不可摧的。这样的人说出“疼”字,还带着委屈,给安向晨的冲击要比其他人更加深刻。

  “让我看看。”安向晨急忙挣脱方臻的禁锢,要去解他腰间的衣带。

  “我没事,逗你玩呢。”方臻本来是想逗逗安向晨,谁知道对方竟然当了真。

  他推开安向晨的手,却又在安向晨执拗地眼神中,自己解了衣带,将上衣下摆撩起一点,让他看看。

  幸好只是一道红印子,不深,也没有肿起来。

  安向晨轻轻碰了碰,微凉的指尖触到方臻线条流畅的腰肌。

  感受到方臻在他触碰的一瞬间绷紧了腰腹,他连忙收回手,紧紧揪住自己的袖边,“是我行事欠妥,下手不知轻重。”

  虽则赌气打闹,他那一掸子却是实打实抽在方臻腰侧,都抽出印子了,如何不疼!

  安向晨自责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就算他让方臻抽回来,方臻肯定也是不愿意的,仅仅是口头道歉,又不足以揭过他的错误。他抬眼望了下方臻,又略低下头,陷在自己的内疚中。

  若是换了别人,给方臻做饭吃也好,送他些赔礼也好,总之是要比他好上许多,相比之下,他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难不成,要作一副字画、或者一首诗给方臻?

  方臻原本是想开个玩笑,就安向晨那点力气,使出全力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是一道印子而已,就跟挠痒痒似的,没想到竟惹得安向晨愁苦了一张脸。

  “真没事儿,我就是逗你的。”方臻拍拍他的肩膀,低头将衣带重新系好。

  天知道刚才安向晨带着凉意的指尖碰到他的腰,他花了多大的意志力才没躲开。这要是不赶紧穿好衣服,万一安向晨又心疼了,还想再摸一下,只怕要遭殃,后果会比再狠抽他十下还要严重。

  火气方刚的年纪,男人嘛,有点什么反应很正常,但瞎撩拨,就是安向晨的不对了。这小傻子一看就不会提供售后服务,他何必自讨苦吃。

  等方臻整理好衣服再抬头,见安向晨还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想了想从他手中拿走了掸子,随后抓起他的左手,掌心向上摊开用掸子柄打下去,“行了,你抽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扯平了。”

  那一下说是打,还不如叫碰,轻轻一碰,不疼,还有点痒。

  安向晨左手握成拳,指尖触在掌心,仿佛这样,就能止住心中莫名的痒意。

  方臻瞧着安向晨神色不再像刚才那么难看,便放下心来。自己不知从哪里也翻出一块布巾,胡乱扎在头上,仗着自己全屋个子最高,站在炕上把屋顶的边边角角扫了一遍。

  在方臻穿过来之前,整个院子要多破旧有多破旧,后来在方臻的努力之下焕然一新。

  初秋修葺房屋那次,他就给屋子做过一遍扫除,所以屋顶还算干净,只有偶尔一个角落里会有一张蛛网,蜘蛛早就不知所踪。

  在方家村有一个好处,干旱不仅对人有影响,对其他的生物来说同样生存艰难。像是南方常见的各种巨大昆虫,在这里是见不到的,毒虫也很少。

  通常是在某个角落发现有蜘蛛一类的虫子时,它早就死了,只剩下一层干瘪的皮。

  不过也不是所有虫子都不适合生存,蝗虫就很多,尤其是碰上灾年,除过旱灾水灾,蝗灾对当地人来说也是一种天灾。

  还有一种虫子,村子里相对少,山里很多,都不用进深山,村子四面的这些荒山上随处可见,那就是蝎子。

  只不过这些蝎子白天不见,夜里出动,不然叫安向晨见了,怕是再不敢出门一步。

  这里的蝎子,不是苗疆那种又黑又亮的大毒蝎,一看就渗人。这儿的蝎子个头小,通常不超过一个巴掌大,身体呈灰色,有点类似透明的感觉。

  方臻记得以前看毒物介绍时见过,这种蝎子被称为中华药蝎,其价值和使用途径,一看名字便可知晓。

  他刚穿来时,就想过要不要干脆晚上出去抓蝎子卖钱,后来觉得不好存放,也不知道毒性如何,这玩意儿万一是个缝就能钻,他放哪里都不合适,别钱没赚着,把自己先给坑里边。

  上辈子家住西北的战友就曾说过,他们村有一段时间不知从哪里听说有人收购蝎子,于是全村人都出动抓蝎子,夜里村里没光,山上一团团微弱的光跟鬼火似的。

  那一阵子,家家屋里都有好几十个喝饮料的塑料瓶,瓶里都是满满的蝎子。

  后来因为村民的“坚持不懈”,中华药蝎一度在当地绝迹。

  他正想着呢,就听安向晨一声惊呼。刚转过头,安向晨已经穿着鞋踩在了炕上,一把扑进他怀里。

  如果不是安向晨从小培养的仪态刻在骨子里,这会儿估计能把两条腿都盘上来。

  方臻还以为想什么来什么,定睛一看,地上那黑乎乎一坨,哪里是蝎子,分明就是一只蜈蚣,哦不是,看腿型,应该是一只蚰蜒。

  这玩意儿吧,说毒不毒,跟蜈蚣蜘蛛没得比,但它能钻进人耳朵里,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钱串子,你没见过?”方臻拍拍怀里的人,这话一方面是转移安向晨的注意力,一方面也是真好奇,现代社会城市里见得少,古代这种虫子不该是遍地跑?

  “不曾……似乎是见过。”安向晨一愣,在方臻身边安心多了,便大着胆子仔细去看。方臻说的钱什么的名字虽没听过,但看样子,的确眼熟。

  他刚才在出神,还没从方臻的“打一下”里回过神来,结果一低头就看见黑乎乎的东西跑得飞快,直冲他而来,所以才被吓了一跳。

  缓过神定睛一看,原来是千足虫。他在家中也见过的,只是那时家中下人众多,即便是他,里外伺候的三四人至少是有的,区区一条虫,只怕他还没看清,就被下人踩死扔远了。

  “千足虫。不过并不多见。”安向晨没打算下去,幸好打扫前被褥床铺都先收了起来,他虽穿着鞋,也只是踩在了炕板上,“府中日日洒扫,若这样还有许多虫,便是下人办事不利,要受责罚……”

  安向晨这么说方臻就明白了,丞相是什么地位,虽然府里的日子跟嫡子嫡女没法比,勾心斗角也少不了,至少同是庶子的情况下,是比别家的庶子要过的好一些。

  而且古代人,有条件的人家对生活质量的讲究要求只怕有时候比现代人还要高,那么多下人伺候着,家里干净到没虫子也不奇怪。

  哦,苍蝇蚊子除外,那是人类难题,现代社会都灭不掉的噩梦。

  方臻下了炕,将那只蚰蜒处理掉扔出了院外,到时候会有别家散养的鸡路过时当做点心吃下肚,不会在门口再吓安向晨一次。

  见方臻回来,安向晨跳下炕。

  有了虫子风波的闹剧,之前鸡毛掸子事件才算是彻底过去,两人间又恢复了日常相处的氛围和节奏,很快就将整个屋子洒扫一新。

  别看安向晨当惯了少爷,这半年长进也不少,而且方臻虽然宠着他,却不会什么事情都大包大揽,该让安向晨做的也没少。

  例如做饭时烧火,平时洗个衣服,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都是两人分工合作。

  就算方臻喜欢安向晨,也没想过给自己找个主子,天天伺候人。如果安向晨就等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们也走不到一块儿去。

  安向晨可能依然会被方臻的能力打动,方臻可未必会喜欢上他。毕竟再好看的皮囊,配上一个不正向的内在,只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他能接受安向晨做的少一点,学的慢一点,但不能接受一个人把照顾和宽容当做理所应当。

  只有一味付出的感情,不叫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