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被抛弃后拥有了三种属性>第6章 神仙,你吃肉吗?

  说是收拾行李,其实身无长物的林氏父子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只有一些衣物和碗筷需要收拾,还有沈喻灵送来的肉。

  林书宇再次看到这条鲜肉,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和沈喻灵仅仅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他怎么就知道自己住在哪里,还知道自己想吃肉?知道这些也不打紧,关键是他还买了肉送过来,这就有点奇怪了。

  难道说这附近的神仙都是大好人,有求必应?那他求点银子,下次沈喻灵也能送来吗?应该不会了吧,毕竟他都搬家了。

  林书宇摇头打消自己这些奇奇怪怪的念头,背上大包小包的行李,拉着林无情往镇子上赶。

  沈喻灵将刘大捆了送往冥府,那里有惯会使用刑讯手段的黑白无常,不管是人还是鬼,到了他们手下,不出半日必然招供。

  他百无聊赖地在冥府各处晃了半日,再去无常殿的时候,白无常笑眯眯地迎出来,将押了手印的供词交给了他。

  “天神,这是您要的供词。”

  沈喻灵接了供词,传开来看,纸上详细记载了刘大上山砍柴期间发生的事情。

  那日风雪太大,但是他家中已无多余的柴火,必须往山上去一趟。他挑了一条少有人走的路,那种路上往往木材比较多。

  刘大走着走着有些累了,就在路边一块石头上面坐了下来歇脚。这时,有位模样俊俏的公子出现在了视线之内,缓缓朝他走了过来。

  “阁下,请问山泉村怎么走?”

  刘大一听这人要去的是自己住的村子,热心得很,忙指方向给他看。

  “从这儿下去,左拐第二条小路向右,过一会儿就到了。”

  那位公子谢过刘大的好意,两人告了别,正要分道扬镳之际,他突然眼里闪过一道红光,紧接着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噌一下跳上刘大的身体,攀住他的肩膀,照着他的脖颈狠狠咬了下去。

  刘大死命睁大了万分惊恐的双眼,可是却一动都不能动。他身体里的血液在一点点流失,整个人迅速变成了一具白色的干尸。

  嘭一声,他向后摔倒在了雪地上,直挺挺的,僵硬如冰。

  吸完血后的公子一脸餍足,眼中闪着兴奋的光。

  尸体会吸引附近的狼群过来捕食,为了让刘大成功异变,他需要将尸体藏到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

  所以他拖着刘大的尸体去往山顶,用积雪将他覆盖,只露出其中一根手指,指向苍穹。

  根据刘大的说法,他被吸干了血,可他其实并没有死透。他的意识断断续续,之后发生的事情他都隐约知情。

  随后他异变成妖,意识便不再受他控制,饥肠辘辘,仿佛自出生到现在就没有吃过饭。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杀人吸血,只有血才能填补他饥饿的欲望。

  雪山上面没有人,距离最近的山村就是山泉村。刘大一路跑下山来,先是解决了帽儿和帽儿他爹,随后又趁众人忙着去烧尸体的时候,溜进了林书宇的家中。

  按照他的说法,林无情身上有种奇特的香气,让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吸血的欲望。明明他夜里才刚吸过帽儿和帽儿他爹的血,短时间内不该再感到饥饿才对。可是一嗅到林无情的味道,他就克制不住想要再次捕猎的冲动。

  沈喻灵蹙起了眉。血妖需要吸血,就像人类需要吃饭。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种类繁多,林无情当属比较可口的那一类型。即是如此,他和林书宇的处境便十分危险。

  沈喻灵提步要走,被白无常拦了下来,他脸上噙着满目慈祥的笑意,可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十足阴寒。“天神,小仙这里有一物件,可助天神捉此血妖。”

  沈喻灵顿住脚步,问道:“何物?”

  白无常从宽大的纱质袖子里面掏出一根银簪,簪头雕刻为两颗并蒂柿子的模样,寓意好事成双。

  “天神只需将此物扎进那血妖的百会穴,便能将其制服。”

  沈喻灵将银簪放在掌中,眼前突然晃过林书宇那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此物若是盘在他的头上,当不负为簪。

  “谢了。”沈喻灵将银簪揣进怀中,纵身而去。

  山泉村内,他数次轻敲林书宇家的门,无人前来应门。他还当是前日突然出现,捆了这家小子,吓怕了他,惹得他不敢前来开门了。

  他轻轻捏了一个诀将门打开,屋内没有半点动静,再一细看,就连碗筷行装都消失不见了。

  沈喻灵心头一惊,反身追出门去,恰巧迎面撞上一位老年村民,经过打听才知,林书宇已经领着林无情离开山泉村了。

  “唉,都是因为这吸人血的妖怪,吓得大家跑得跑,散得散,这村子是越发没个村子的样儿了。”老人家叹了口气,无线唏嘘。

  沈喻灵向他询问:“老者,您可知道他们往哪儿去了?”

  老人家猜测道:“我看他们背着大包小包去了北边,许是往镇子上去了吧。”

  沈喻灵抱拳相谢,离了老者的视线,一个诀便来到镇上。

  距离山泉村最近的镇子名叫长寿镇,因镇子里面多长寿老人而得名。可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也来了许多年轻人,有长住的,有短住的,导致镇子上的客栈无论好坏,生意都红火得吓人。

  不仅如此,镇子上来来往往的人也比从前多了许多,热闹非凡。为了不引起骚乱,沈喻灵在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里面现身,朝空中抖动了一下右手的食指,便有一只流光溢彩的半透明灵碟振动翅膀,飞向空中。

  不多时,灵碟捎回消息,告知沈喻灵已经发现了林书宇和林无情的踪迹,就在距离这里两条街外的太平酒楼。

  林书宇前脚刚进太平酒楼后院的厢房,沈喻灵后脚就跟了过来。他从拐角处探出半个身子,瞧见林书宇拿着一个茶壶出去接水了,一个闪身进了他的房间。

  林无情正在房间里面收拾东西,两双短粗萝卜腿一扭一扭,走得飞快。沈喻灵脚步如猫,轻得细不可闻。林无情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还在漫不经心地哼着欢快的小曲儿。

  然而下一秒,他的小曲儿就哼不出来了。因为房门洞开,有阳光照射进来,打在沈喻灵的背上,投出一片高大的阴影。那阴影渐渐笼罩在林无情的身上,让他脊背一阵发凉。

  他下意识以为是妖,小手悄无声息地探向袋子深处,抽出了一把菜刀。回身,猛地将刀丢向来人。

  菜刀在距离沈喻灵不到二十厘米的位置停了下来,突然间调转方向,垂直砸落在地。

  林无情瞪大了圆滚滚的双眼,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你、你是怎么躲过去的?你真的是神仙吗?”

  沈喻灵反问林无情:“那不然呢?”

  林无情被他噎得说不出话。他还是谨记林书宇的教诲,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说话,但他又实在好奇得紧,想知道沈喻灵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憋了半天,红了一张带着婴儿肥的小脸。

  沈喻灵瞧他那副样子,便忍不住想逗弄,捏了一个听心诀给他,立马就将他的心声盗听了来。

  轻笑一声,十足炫耀:“我是神仙,自然无所不能,找到你们父子两个,易如反掌。”

  林无情再次惊到,沈喻灵无须捏听心诀,单是夸张的眼神就已经出卖了他的心声。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什么话都写在脸上。

  “你能听到我在想什么?!”

  “那是自然。”

  林无情兴奋得满面红光:“能教给我吗?”

  沈喻灵果断摇头:“不能。”

  林无情愕然:“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沈喻灵刚想说林无情没有仙根,是十足的肉体凡胎,修炼不了神法仙术。可他用慧眼匆匆扫了一眼林无情的胸口,发现他心尖之上竟然生了一棵冒着仙气的小芽。

  怎么回事?他不是凡人?

  不及沈喻灵细思,拿着茶壶出去接水的林书宇突然回来了,被意外出现在房间中的人吓了一跳,手一哆嗦,茶壶脱落。

  沈喻灵瞬间在原地消失,又出现在林书宇身畔,屈膝拎住了茶壶的手柄,缓缓站直了身体。幽然如炬的目光掠过林书宇的肩头,似有若无地飞过他的发梢。

  那簪子,该如何给他呢。

  “又见面了。”沈喻灵边说,边回身将茶壶放在桌上,顺手给林氏父子二人倒了两杯热茶。

  桌上只放了两个茶杯,有些扎到沈喻灵的眼。不过无妨,时日长了,自然会变作三个。

  林书宇心头突突地跳,还沉浸在被沈喻灵吓到的余韵当中,像只仓鼠一般喘匀了气,定睛看向沈喻灵。

  这人,是不是出现得太频繁了些?

  “爹,这人真是神仙,他躲得过飞刀,还能听见我心里想什么。”林无情一溜烟儿窜到林书宇跟前,抱住他的膝盖窝,献宝似的语气,好像已经默认沈喻灵是他发现的大宝贝了。

  林书宇搂了搂林无情的肩膀,侧目看向掉落在门口的菜刀,心里五味杂陈。

  这人神通广大,上天入地不在话下,就算是为了调查血妖一事,山泉村里那么多证人,何故追到这么远的长寿镇来寻自己?

  他看向沈喻灵的眼神里不自觉蒙上了一层警惕:“阁下是有什么事要找我吗?”

  沈喻灵负手而立,几根手指微微一动,便能听到林书宇的心声。他提步走向桌旁,非常自然地落座,嘴角噙着半分笑意,极尽善意之能势。

  “血妖一事,牵连甚广,我刚从黑白无常那里打探到了刘大的口供,特来寻你。”

  “黑白无常?!”林无情惊奇不已,大叫出声,被林书宇拽来捂住了嘴。

  后院厢房一排连着一排,就算不是有意偷听,也恐隔墙有耳。

  林书宇淡淡听着,面上无恙,但是心里早已暗暗炸开了锅。

  黑白无常,只在神话故事传说当中听到过的词汇。还有刘大,他都已经死了,沈喻灵竟然还能找到他的魂魄,让他作证。

  林书宇下意识搂紧了林无情,将他完全圈在怀里。

  沈喻灵接着道:“他说林无情的身上有种奇特的香气,让他忍不住想要吸血。我猜测,那血妖定会主动接近林无情,跟着你们,便能寻到他的所在。”

  林无情惊愕抬眸,和林书宇四目相对。后者不自觉间将指尖扣进了林无情的衣裳,小孩子的哼唧从指缝里溢出来,他才后知后觉地松开了手。

  沈喻灵的目光扫过林书宇捏拳到发青且颤抖的指节,道:“不过你也不用太过担心,这段时间我会一直陪在你们左右。他若来犯,我必保你父子安然无恙。”

  林书宇震惊之余,缓缓松了口气,为他先前怀疑沈喻灵的来意感到羞愧,不自觉红了红脸。他肤色白,任何一点轻微的变化都甚是明显。

  “那就谢过神仙了。”

  沈喻灵看到他耳廓上泛起的红色,勾勒出一圈好看的形状。他干咳一声,忙移开了视线。

  “此外,我这里还有一物,可在关键时刻保命,赠予你。”沈喻灵从怀中掏出那根银簪,轻轻落在了桌上,不经意的动作,似乎真的只是为了保护林书宇和林无情的性命。

  林书宇没有任何疑心,反而更加觉得愧疚,脸色又红了几分,为难道:“神仙如此帮助我们父子两人,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谢你了。”

  沈喻灵宽慰他道:“无妨,捉妖乃我辈分内之事,行善积德,人人有责。”

  林书宇低头看向放在桌子上的银簪,惭愧道:“此物贵重,待事情了结,我定完璧归赵。”

  沈喻灵静静听着,并不反驳,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种回答。他既拿了,便没有再还回来的道理,届时只需随便找个借口便能糊弄过去,叫他继续戴着。

  沈喻灵环视四周,这里的居住条件比茅草屋好上许多,不怪林书宇会答应来太平酒楼打杂。

  只是从一踏进这里便萦绕在他鼻息之间的妖气,让他着实有些难办。

  主动邀请林书宇父子来镇上生活,又汇聚了如此强大的妖气,这里必定住着那个为祸一方的血妖无疑。

  收服妖物对他来说只在一瞬之间,完工以后他还能用什么理由继续待在林书宇身边呢?

  如此想来,这血妖一时半刻还收服不得。只要这妖在他眼皮子底下看管着,便没有机会再出去害人。待他先借收妖这个理由麻缠林书宇一段时间,随后再找个机会收妖吧。

  这晌,沈喻灵的脑子山路十八弯,已然将前路分析了个九曲回肠。同时,林书宇的脑子也没停下,一直滴溜溜转着。

  忽而,他定睛看向沈喻灵,冷不丁问道:“神仙,你吃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