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玄幻奇幻>罪人们的陈词滥调>第43章 我一直想让别人因我而自豪

据我所知,在查尔斯·蒙哥马利的光荣情史里鲜少碰到违反游戏规则的对手。他向伴侣提出的要求不多,但执行起来难度不亚于用汤勺吃牛排——对于任何一位追求者无数的美貌男人来说都是如此。首先,他要求他的男友听得进他的建议,其次一定不能是大嘴巴,其三要对他足够忠诚。只要满足了这三个条件,无论是学历高低、道德标准还是生活习惯,其实都无关紧要。他的情人们会自发执行他的规则。


每一位了解过他的gay都会说他是自己的主人,是统率情场、甚至凌驾于情场之上的顶级老手。违反游戏规则的玩家不是没有,此前那位雇人把他打到脏器破裂的是唯一一例。那时哪怕查尔斯被送进医院的速度稍微再慢那么一点都有可能当场毙命。但这个恶棍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我阅人无数,查尔斯肯定不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他美貌出众但又算不上特别让人过目难忘。真不知道他是靠什么才让每一位男友都服服帖帖。我并不觉得查尔斯像他们话里说的那样夸张。在我眼里,他只是个和善青年,除了过分的圆滑,他就跟所有19岁男孩子一模一样。比起我交往过的几位道德败坏的娼妓,这样的男孩子有什么可怕的呢。


三天里我每天跟查尔斯打三次电话——早餐一次、晚餐一次、睡前还有一次。尽管他只离开三天,我也时时刻刻数着他回来的日子。我的确很想快点见到他,好在今天就是最后一次。


“你在抽烟,勋爵。”我低声笑道,手里抱着的布吕歇尔吐着舌头。


他轻笑着,低沉的牛津腔带着种年轻人特有的轻盈与活泼:“真的吗?”


我故意大声吸了吸鼻子,厌恶地嗔怪道:“真的。您身上的烟味已经隔着手机屏幕飘进我的鼻子里了。”


“好吧,我的确刚抽完。”


我调侃道:“身上沾点烟味,倒也适合中和您身上那股朽木味道(他喜欢用Tom Ford的珍华乌木香水),我的勋爵。”


“那您该拿什么中和自己身上那股烟熏菠萝味呢,克里斯蒂安·萨列里先生?”


“我尊敬的勋爵啊,你明明知道那是CREED牌的拿破仑之水,却还要叫它烟熏菠萝。决一死战吧,我们在美学方面永远达不成统一!”


为了恶心查尔斯,我曾把他的一瓶全新珍华乌木当空气清新剂洒光了,整座房子里登时充满了朽木的气味。不过,美学方面我们也不是永远不能达成统一的。查尔斯收集了很多只泰迪熊,歌剧魅影限量发售的那一只就让我爱不释手……看来我为数不多的爱好就是音乐剧。


我夸张地把手机丢得远远的,就像把查尔斯推开了一样。咣地一声,手机跌到了床底。屏幕倒是没摔裂,但却苦了查尔斯……他习惯用耳机接听电话,这一声巨响就这样被小小的耳机数倍放大,压迫在他的鼓膜之上。


可怜的勋爵半天说不出一个单词。


“查尔斯?”我意识到自己做得有些过分了,诚惶诚恐地叫他的名字。


“……今天下午来机场接我,克里斯蒂安。”他被我搞得头痛欲裂,缓了好一会,才尽量平静地把话说完。“在连吃三天羊杂土豆泥、肉沫炖土豆和鳕鱼土豆汤之后……现在我已经没办法集中注意力看路了。”


我装模作样地关切道:“你还好吗?”


“好得很呢,谢谢关心。”


之后随便寒暄了几句,我就把电话挂断了。


查尔斯是个挺不错的情人,但我知道自己不得不好好考虑如何应付养父。昨天夜里,我终于接到了久违的来自养父的电话。他彬彬有礼地向我提前几小时送上了生日祝福,却也隐晦地询问我大概什么时候准备回佛罗伦萨。


“你的养父母都很想念你,克里斯蒂。”他委婉地表达了他的意见,“或者说,难道您打算就此把您的母亲波格丹娜抛诸脑后了吗?”


“希望我的母亲过得还算不错。”


母亲。听到这个词,我终于勉为其难地露出笑容。我没想到威尔吉利奥阁下居然这么直白地威胁我。母亲只是他控制我的道具。


“好的很,克里斯蒂安。”养父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其实他根本不关心我母亲的近况,只是希望我带着我那魔法唾液腺赶快回他的身边去,并重新投身于那场暗无天日又永无止境的战争中去。


我从来没有亲手杀死过任何人,但因我而死的活人尸首已经堆成了小山。在刚开始给活人注入精神控制素的时候,我总是因紧张注入过量,导致犯人在极大的恐惧中陷入休克,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死了。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要做噩梦——我太愧疚了。有人因我而死,而且死得毫无价值。只是因为我需要继续戕害其他人,所以不得不拿他们做我练手的试验品而已。


很多次以后我终于成了位熟稔的帮凶,生命消逝的全部价值就在这里。这怎么会不让我心情沉重。


我知道,自己在杀人方面根本没有什么才华。要不是因为我足够聪明,而且天赋无可取代,养父早该抛弃我了。


“克里斯蒂安,你在英格兰遇见了什么看对眼的女孩吗?”他呵呵笑着,“只要你高兴,就带回来和家人们见个面。当年我就是这样认识了你母亲(这里是指我的英国养母),把她带回佛罗伦萨成婚的……说到底,什么样的好女孩配不上你呢?”


英格兰有他的势力范围,我猜他肯定是知道我正在跟一名男性勋爵谈情说爱。与诸多迂腐不化的家族首领不同,我的养父思想一向开明,其实就算哪天我真的带个男人到他面前说是结婚对象,他也不会说什么的。


他不鼓励同性恋,但他也不在乎,因为他会把那归结于年轻人赶时髦的好奇与冲动。而且他一直都觉得,只要我到了他这个年纪,心态就一定会变得跟他一样。


我不想让查尔斯知道威尔吉利奥家族的勾当。他从来不过问,我就从来不告诉他,这样我们才能一直相安无事。但要是真的都瞒不住了,那为了保障他的人身安全,我会逼他跟我分手。要是勋爵知道我私底下究竟干些什么工作,会怎么看待我呢?


我含糊其辞地报了个归家日期。


他对我的私生活其实不感兴趣。哪怕我不分男女老幼跟一个城的活人开趴乱搞,他也无所谓……说不定还要因此高兴哩。年轻人精力旺盛不是坏事。好赛马总是急着挣脱缰绳的。


“好极了。”


养父挂断了电话。


我眼前天旋地转,想吐,简直快晕倒了。真奇怪。我的心里其实平静如水,为什么身体却先我一步产生了反应呢?我思考了很久,也得不出一个所以然。


……随他去吧,此时此刻我已经无暇他顾。一想到即将跟我的恋人见面,我就忍不住地心跳加速,几乎要唱起歌来。现在我只想梳妆打扮后去见我的爱人。


我会让我可爱的勋爵成为被接机人里最惹人艳羡的一位,我要让周遭的目光全部停留在他的身上……在接机时,即使是好莱坞大明星造成的轰动也不能盖过查尔斯的风头。为此我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


傻子都能看出来,如果我真心想要查尔斯高兴,那我应该穿上一身奔丧似的黑大衣,把扣子一扣到底,最好把领子立起来遮住脸。查尔斯虽然比我还年轻,但属于那种不爱显摆的古板不列颠人。


最后我思考了一会,挑了件有光泽的bottega veneta长款深灰色风衣,配了件白底有花纹的ETRO牌秋冬款衬衫,衬衫底塞进了ETRO高腰阔腿裤里。最后我还围了条颜色很花的丝绸围巾,就像音乐剧里的于连那样松垮垮地挂在胸前。这丝巾是件昂贵的定制品,配色参考了马蒂斯的《菠萝和银莲花》。


说实话,我不算多么好的情人,但身材高挑,脸很漂亮,嗓音也悦耳动听。这就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


我的衣品经过了专业调教。毫不夸张地讲,即使从我位于佛罗伦萨私宅的衣柜里随便掏出几件单品,搭配起来都挺有艺术感。


每当对着镜子顾影自怜,我都不得不感激母亲把我生得这样好,我长得和她很像,尤其是自然微卷的红发和琥珀色眼睛。虽然美貌不能给我带来什么实际好处,却的确能极大程度地满足我日益膨胀的虚荣心。只可惜,除了美色,我没有任何足以让别人为我骄傲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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