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科幻末世>宿主【完结】>第295章

  牛族人对肉食的理解比豕人要宽泛得多。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獠齿猪。同样是腌制脂肪,肥猪肉无论口感还是味道都比鲸脂更好。

  当然,这是牛族人的片面理解。

  反正无论腌猪肉还是腌鲸脂天浩都不喜欢。他无法接受肥腻腻一大块固体油脂进入口腔的可怕感觉。非常恶心,刺激着肠胃翻滚,产生强烈的呕吐欲望。

  他喜欢猪耳朵,也不拒绝猪肠和猪肝。卤肉的美味贯穿着整个文明时代,无数国人厨师前赴后继,不断调整配方,做出各种富有地域特色的美味菜品。他们很节俭,从不浪费任何可吃的东西。被白鬼子黑皮傻逼抛弃的动物内脏,只能也必须在这群人手里发扬光大。

  酱油的制作过程其实不难,简单来说,就是黄豆发酵后的产物。

  还是要感谢那位早已消失在茫茫时间长河深处的朋友,如果不是大城市对他充满敌意,生活无着,他也不会选择归乡开始新的生活。那个时代很多东西充满了工业化色彩,食品安全成为了全民性质的普遍关心问题。家中有块地,平时养点儿蘑菇,顺便用黄豆做点儿酱油,做多了吃不完就给身在远方的天浩寄点儿,打开手机视频聊聊闲话,当然很大程度还是想炫耀一番。

  天浩没做过酱油,但他知道基本程序。

  基因记忆是深藏在野蛮人骨子里的知识,天浩开了个头,接下来的事情也就变得顺理成章:黄豆制成饼粕,加水蒸熟,掺入一定比例的酵母,接下来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失败的可能性很大,成功的几率同样存在。

  新做的酱油散发出一股浓香,天浩迫不及待命人宰了一头獠齿猪,他亲自监督放血宰杀的全过程。猪血没有浪费,掺入半熟的米饭制成血肠。两大扇肉按照不同部位分成小块,排骨和后腿在案板上码成小山。

  碎齿带着几个豕人亲信,像白痴一样看着天浩卷起袖子操刀上阵。挥舞钢斧砍下猪头,从中间剖成两半,点燃松明烧光猪毛,再用小刀仔细刮掉污垢,挖出猪脑备用,一点点取出头骨,最后剩下的就是整张猪脸。

  大锅烧水,剔骨干净的猪脸和猪蹄在滚水里连汆两道,捞起来沥干,倒掉锅里的热水,将锅洗净,加入各种佐料,连同新酿的酱油,放水淹没猪脸,盖上锅盖慢火炖煮,空气中很快飘散开一股很香的味道。

  除了百里香,其余的佐料只有大蒜、生姜、辣椒和变种的花椒。这些都是从甲四十三带来的收获物。尤其是大蒜和生姜,天浩下令在磐石城周边单独开辟地块种植。这些东西的香气和味道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变异程度不高。

  甜菜栽种的时间不长,规模也不大,天浩只能选择蜂蜜作为糖的代替品。

  从磐石寨时代过来的老人都知道天浩做菜手艺不错。早上杀猪的时候消息已经传开,包括老祭司在内一大群高层人员纷纷不请自到,天浩对此无可奈何,只好吩咐侍卫在其它房间另架起几口大锅,把此前切块的猪肉按同样方法处理,制成卤肉。

  太阳偏西的时候,肉熟了。

  掀开锅盖,浓郁的香气令人垂涎欲滴,碎齿等一群豕人统领看傻了眼,纷纷站在锅边吸溜着口水。这种食物彻底颠覆了他们对肉食的理解,没有什么同类之分,也不是以往那种散发着浓烈腥气的做法。大块的卤肉装进藤筐,阿依带着几个妇人手持扇子给肉降温。

  碎齿流着口水,可怜巴巴且小心翼翼凑到天浩面前,压低声音问:“大人,为什么要给那些肉扇扇子?它们……很热吗?”

  “为了追求最妙的口感。”说着,天浩走过去,用刀子割下一小块散发着热气的卤肉,递给碎齿:“尝尝,自己感受一下。”

  那是一块带皮的后腿。碎齿翘起手指,就像用针线绣花的小媳妇,带着无限崇拜与高度神秘拈起这块肉,如珍宝般放进嘴里,慢慢咀嚼。

  “……我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的肉。”他实在舍不得咽下去,可莫名其妙不知什么时候就吞了下去,残留在舌尖上的味道非常浓郁,整个口腔弥漫着他无法用语言形容的鲜美。

  天浩用怜悯的目光看着他,不断摇头。

  十多分钟后,肉也晾得差不多了。他再次用刀切了一块递给碎齿:“再尝尝。”

  肉其实不算冷,表面微凉,猪皮在低温状态下收紧,将肉质部牢牢固定。

  第二百二七节 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

  肉煮得恰到好处,很有嚼劲。

  碎齿有种想要跪在地上对天浩顶礼膜拜的冲动。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做出了正确选择——离开豕人部族,加入磐石城的决定是如此明智。不仅仅是因为一份卤肉,而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与憧憬。

  其实冷肉不见得比热食好吃,但天浩是城主,高高在上的身份相当于潜在意识指引,就像文明时代的红酒兑雪碧,曾经属于高上大的全民喜好。只要他这个城主说好,其他人都会产生附从心理。

  卤猪耳朵切成丝,猪蹄从中间剖开,酱色外皮在火光映照下有朦胧的半透明质感,猪心切成薄片,肥瘦相间的猪头肉一层层斜堆在盘子中央,码成三角形的小丘。

  浅灰色的土陶盘子里盛着一些盐,还有晒干后磨碎的辣椒,红色与白色混在一起,光是看看就觉得赏心悦目。

  洗了个萝卜,切成手指粗细的条。

  从甲四十三带回来培植的葱也拔了两根,切成细丝。

  大圆桌上挤挤挨挨围着三十多个人,看着天浩悠闲地坐在那里,用筷子夹起一块猪头肉,在盐巴和辣子里蘸了蘸,送到嘴里慢慢咀嚼。

  这周个进餐就像一场隆重的仪式。也难怪,晋升城主之后,天浩很少把时间花在伺弄食物方面,虽然大家都知道他做的菜好吃,却还是头一次看到他如此仔细的对付一头獠齿猪。

  天狂挠了挠头,疑惑又期待地问:“好吃吗?”

  天浩夹起一筷子猪耳朵丝送进嘴里,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

  这种事根本不需要解释。

  老祭司用力推开左右两边的人,在拥挤的餐桌旁边硬生生加进一把椅子。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吃东西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用手,可是跟天浩在一起时间久了,老祭司受影响很重……他知道天浩在这种时候不会提供餐具,于是自己带了个碗,还有一双筷子。

  “……好吃!”老祭司嘴里塞满了卤肉,这是他唯一能发出的两个音节。

  这种场合怎么能没有酒?

  苹果酒虽说度数低了点,却聊胜于无。

  看着围聚在老祭司身旁的这些人,天浩轻轻地笑了。

  权力果然是个好东西。

  以前在磐石寨的时候,自己偶尔做点儿好吃的,很多人会争着一起分享,说话做事也没有那么多顾忌。头领虽说是一寨之主,却只是个百人首。现在不同了,大城主,而且还是领主,接连带兵打了好几次胜仗,灭掉了整个豕族。放眼雷角部,除了族长牛伟邦,自己是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都说位置越高的人越没朋友,此言不虚。

  带着淡淡的遗憾和满足感,天浩把摆在面前装满卤肉的大盆推了出去,朗声笑道:“别站着,自己找碗筷,自己动手。”

  人群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静默有序的局面瞬间打破。早有准备的侍女端着空碗和筷子从厨房走来,男人们像打仗一样从她们手里争抢过去。这是个极度混乱,又保持着诡异协调的环节。整个过程没有碗筷掉在地上,但侍女的屁股被这些家伙狠狠捏了几把。

  至少天浩看见的是这样。

  阿依端着刚烤好的猪脑摆上了桌。那是把猪脑放在盘子里切碎的做法,撒上辣椒和芫荽,把一种带酸味的蚂蚁捣烂用作调味,盘子上加盖,架在旺火上烤熟。为了符合天浩城主的尊贵身份,阿依又特别在这道菜里加了一大勺炼化的油脂。

  这道“包烧脑花”曾是天浩在文明时代最喜欢的食物。最正宗的做法是用树叶代替盘子。很遗憾,现在是冬末初春,树梢上虽能见到青嫩的绿色,却只是很小的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