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科幻末世>宿主【完结】>第72章

  一道熟悉的恐怖音响从背后传来,雄奎下意识猛然转身,只见一支羽箭准确穿透了长子咽喉,红色箭簇在天空中正被乌云再次吞没只剩下少许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他满面痛苦,想要低头去看这枚正在夺走自己生命的凶器,却只能看到一点箭尖。长子左手捂住喉咙,右手颤抖着抬高,慢慢攀上了与下巴齐平的光滑箭杆。

  他张着嘴,不断张合的嘴唇无法发出声音,雄奎却看懂了儿子想要说的话。

  “阿爹,救救我……我不想死……”

  更多的羽箭从空中飞射过来。这些可怕的飞矢极其精准,力道极大,一箭就把次子胸膛射穿。他口中喷血,惨叫着迈开大步向前狂奔,破空袭来的飞箭直接钻进他的后脑,将凄厉的尖叫永远定格,箭簇射穿了舌头,从张开的嘴里“噗”地一声显出狰狞冰冷的金属锐状三角。

  雄奎左腿上中了一箭,不等他完成转身动作,另一箭射中了右脚足踝。他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身子向前扑倒在雪地上,激起一片如白色迷雾般的雪花,四散飞扬。

  一股巨大的力量按住他的脖颈,把雄奎整个人死死压在地上。他心中顿时腾起一股不妙的预感,不顾一切拼死挣扎。就在这个时候,雄奎感觉左臂传来被锐利重物劈砍的剧痛,他在白色冰雪深处忍不住张口惨叫,声音被深厚的积雪阻挡,没有传出太远。

  我的手断了!

  这是雄奎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几秒钟后,奄奄一息的雄奎被人强行翻转着拉起来。他大口喘着粗气,靠着长子带有温度的尸体,透过被鲜血粘连挡住部分视线的发丝,用愤恨通红的眼睛死死盯住站在几米外的磐石寨年轻头领。

  天浩抬手做了个手势,阻挡了正要抡起战斧砍下雄奎另外一条胳膊的天狂。他向上提了一下握在手里的长弓,使金属包角的尖端避免与地面接触。这动作其实很自然,可是在半死不活的雄奎看来,充满了说不出的残忍,更有着野兽捕猎前的沉静与冷酷。

  “你走错了方向。这里不是去环车寨的路。”天浩年轻的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睿智,玩味地问:“雄奎,你打算去哪儿?”

  回答他的是带血的凶狠目光,以及沉默。

  “你想去雷角城,想要面见大王,然后用这张比粪坑还臭的烂嘴颠倒黑白,从大王那里骗取军队。”

  天浩抬起脚,毫无怜悯踩在雄奎另一个儿子的尸体上:“其实你很蠢。你觉得我会放过你,白白留下这么大的一个安全隐患,等到你恢复了实力,再回来找我报仇?”

  一个个音节,仿佛一颗颗钉子狠狠捶打砸入雄奎的心脏。恨意与疯狂从他的眼睛里退去,惊骇与恐惧成为了新的主导。他终于彻底明白,眼前这个年龄与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年轻人,根本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不容易对付。

  “……你是故意的?”雄奎的声音在发抖。

  天浩平静地低头注视他:“我要让所有人看到你平平安安离开了磐石寨。从环车寨过来的人很多,想要让他们安分守己留在我的寨子里,就必须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宅心仁厚的好头领。我连自己的敌人都不会杀,又有什么理由去对付他们?只要他们在磐石寨待上几个月,吃上几顿饱饭,谁也不会记得环车寨,不会记得你这个曾经的寨子头领。”

  他随即换了低沉森冷的语气:“但是你必须死。在这里,离开所有人的视线,我会亲自动手。”

  明白了一切的雄奎面色灰白,连一丝挣扎反抗的勇气也没有。他脸上闪过绝望的阴影,苦苦哀求:“饶了我吧……我……我不会去雷角城,我不会找你报仇……求求你,饶了我吧……”

  凄苦卑微的话语无法打动天浩。他冲着站在雄奎身后的天狂使了个眼色,后者立刻抡起钢斧,锋利的金属刃口在空中划出一道银线,带着泰山压顶般的气势落下,雄奎的脖颈当即被砍断,头颅夹杂着鲜血滚落在地,在白色积雪上染出一条不规则红线。

  天狂弯下腰,把战斧在尸体表面来回蹭了蹭,抹掉血迹。旭坤等人也纷纷动手,他们搬起雪地上的三具尸体,放在滑撬上,用绳索捆牢。

  做完这一切,天浩走到天狂面前,低声叮嘱:“快去快回,别耽误太久。”

  身量巨大的天狂笑了笑:“放心吧,我会办妥的。”

  从这里往北走十多公里,就是暴鬃熊的群居区域。这些不会冬眠的野兽在寒冷季节总是饥肠辘辘,它们不挑食,什么都吃,而且吃得很干净,连一根骨头也不会剩下。

  杀了人,就要毁尸灭迹。

  这是天浩从文明时代学到的经验。

  ……

  蒙香寨位于磐石寨南面,距离左所寨约二十公里。

  三千多人的大型寨子,百人首就有好几十个,昆炜是其中之一。

  他有着圆圆的脸庞,那并非天生,而是长时间保持微笑致使肌肉扭曲的结果。

  微笑是一种本领,尤其是无论对着谁都能保持微笑。昆炜用这种方法赢得了一个好人缘,成为了百人首,还得到了令人羡慕的仓库主管位置。

  第八十节 恋旧的女人

  看到阿芹的时候,昆炜有些发懵。

  她曾经是他的女人。

  时间很早了,距离现在至少有五、六年。那时候寨子里缺粮,头领挑选了一部分女人前往狮族部落进行交易。狮族是北方蛮族当中最擅长耕种的族群,他们几乎每年都会丰收,储备充足。

  收成这种事情得看老天爷的心情。雨水多了会涝,少了则会干旱。除了粮食,所有鹿族的寨子都会种植棉花。很遗憾,布匹虽然贵重,可在冬天的时候还是不如粮食值钱。

  昆炜不知道阿芹被卖到什么地方。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仓库主管是个肥缺,只要愿意,寨子里有的是女人随时主动贴上来。

  以前的阿芹黄皮寡瘦,经常佝偻着背,又脏又乱的头发从额前垂下,薄薄的嘴唇永远不会合拢,那是轻微程度的龅牙所导致。可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感觉她充满了饥饿感,就像一个随时都在寻找食物的幽灵。

  现在的阿芹,已经不是昆炜记忆中的模样。

  她的脸变圆了,腰身明显比过去粗壮,长长的黑色睫毛使她看上去更加漂亮,牙齿也刷的干干净净,凑到近处闻不到臭味,活脱脱是一个经常可以吃饱,不缺乏营养的快乐少妇。

  “我来看看你,你毕竟是我以前的男人。”这是阿芹主动找上昆炜的原因,听起来理由充分,没有任何破绽。

  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人类是一种恋旧的动物。亲人与家庭是最难以割舍的东西。尤其是女人,“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古话的确很有道理。虽然两个人不是被寨子头领认可的正式夫妻,阿芹却表现的很主动。她告诉昆炜:我很想你,真的只是回来看看,没有别的意思。

  勤快的阿芹从进屋的时候就开始忙碌。她整理各种杂物,用簸箕把火塘里的炭灰清了出去,用破旧的兽皮擦拭地板……等到屋子变得空旷清爽,她从背篓里拿出一块块鱼干和腌肉,在土陶盆里掺水和面,开始做饭。

  昆炜一直没有结婚。

  他仔细观察着阿芹的一举一动,脸上虽然带着笑,心里却充满了警惕。

  因为想我,所以回来看看?

  带了这么多的礼物?

  进门就帮我打扫房间,然后做饭?

  田螺姑娘是上古时代的传说。北方蛮族信奉神灵,自然也有各种神话故事口口相传。类似情节的传说很多,母鹿姑娘、母狼姑娘、母狐姑娘、母猪姑娘……都是讲述某个幸运儿无意间做了好事,从邪恶猎人手中救下一头雌性野兽,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