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低俗电影【完结】>第十四章 屏息以待

  百灵依然穿着她被带走时穿的那件衣服,但衣服很干净,肩线和衣侧还能看见晾晒熨烫之后留下的深刻的褶子,她洗了头,头发披着,很柔顺,甚至化了个淡妆,比她平时自己瞎化的更适合她,巧妙地勾勒出她年轻好看的五官和面庞,她的指甲上做了美甲,所有裸露在外面的皮肤看起来都光洁健康,丝毫没有受过什么苦的痕迹。

  陶树觉得不对劲,百灵看起来太正常太没有破绽了,这一点放在她身上格外不正常,哪有十几岁刚二十的小姑娘,莫名被带走关了五天,还不能用手机与外界接触,再出现时这么若无其事,整整齐齐,丝毫也没有要与往日关系好的同事朋友倾诉的意图?关键是,她旁边还跟着芬姐,准确地说,是守着一个寸步不离监视她的看守。

  玲玲笑着迎上去要拉百灵的手,百灵却露出一丝恐惧的表情,退了半步避开了,玲玲有些尴尬,还是开口关心她。

  “死丫头,去哪儿了?这么多天都没见到你人,我们还以为你不在这儿干了呢?电话也打不通,怎么的,还要和我们断了联系不成?”玲玲轻巧地把他们对孙红的怀疑揭过,只关切地看着百灵。

  百灵一时说不出话,眼里隐约续起了些泪光。

  “这是哪里的话,”芬姐上前半步,微微隔开了玲玲和百灵,“我们灯红的丫头们,都是懂规矩的,哪有不打招呼就不干了的,红姐也不能让啊!”话音里隐隐有了威胁的意思,眼睛朝着玲玲,眼珠子却往百灵的方向招呼。

  “是……是啊,”百灵拘谨地缩了缩脖子,束手束脚的样子,声音也不复往日大大咧咧的明朗,“我没事儿的,那天罚站的时候身体不舒服,红姐找人照顾了我好几天,玲玲姐……你别管我了。”

  陶树站在一步开外的地方冷眼看着,百灵呆了这么久,只说了这一句话,前半截大概都是被孙红和芬姐教过的,只有最后一句“别管我了”,算是她对玲玲的警告,也是对伙伴的保护与不明显的求助。

  但不管怎么样,百灵现在是出现了,看起来身体上没什么大的伤害,目前这就足够了,已经让陶树大喜过望了,其余的,他们可以等孙红和芬姐渐渐放松警惕之后再慢慢图谋。

  “芬姐,百灵之前是我带着的,您看她以后……?”玲玲讨好地对着芬姐笑着,做着最后的努力。

  “哎哟,”芬姐阴阳怪气地叫起来,“你们都捅出这么大的篓子,搞的这小姑娘又哭又病的,照顾好久才能恢复到现在这样,就不要想着再糟蹋人家了吧?”

  “红姐查也查了,陈总出事情……”玲玲还想驳。

  “放你娘的屁!”芬姐打断她的话,“陈总也是你议论的?嘴里崩不出个香屁来的贱蹄子!百灵以后就跟着我做事儿,还怕不如跟着你有前途?”

  说完手往百灵的手腕上一抓,“走!”芬姐白了玲玲和陶树一眼,拖着百灵就走了。

  玲玲回过头来,对着陶树摇摇头,叹了口气,“哎……先回去吧,也还没到上工的时间。”

  两人回到住处,玲玲一直在叹气,叹得陶树也觉得这日子黯淡无光,没有出路,他只好强打起精神来,先撇开眼前错综复杂的局面,思考怎么在剩下的时间里把能采访拍摄的人都拍了,最后再看能不能让百灵解脱出来,做最后影片的总结性拍摄。

  “玲玲姐,你觉得我能采访到剑兰姐吗?”陶树打断了玲玲沉重的低气压和不知道要叹到什么时候的气。

  “剑兰?”玲玲想了想,“你怎么想到要采访剑兰的?是因为和她认识吗?”

  玲玲没读过什么书,但问的问题却意外的在点子上。

  “认识她是前提条件,她对我不会那么戒备,而且剑兰姐有孩子,这一点在灯红年轻的按摩女里不常见,”陶树思忖着自己的选择,“我观察这几天,她本性不坏,是有可能合作的。”

  “这倒是……”玲玲想着也觉得可行,“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她说?”

  “尽快,这几天灯红基本是没法拍摄的状态,本来想等百灵回来之后采访她,原本美芳我也想过要不要拍,她的情况也有代表性,现在……她俩不是都不好拍吗?”

  “哼,想拍美芳还不容易,现在这个情况,只要你给她点钱,她什么都肯干。”玲玲也帮陶树盘算着。

  “嗯,拍美芳,等我从灯红拍摄完出去就去找她,到时候买点吃得,带点钱去,应该不难,目前能拍的,也就是剑兰姐。”陶树如果现在去拍了美芳,孙红知道了肯定不能善罢甘休。

  “剑兰……”玲玲点开手机看了看时间,“现在你跟我去她家里吧,这时候她大概在准备吃午饭。”

  陶树有些吃惊,说是要尽快,但这也太快了点儿,“现在?”

  “对,趁现在有时间说,”玲玲叹了口气,“我见了百灵那样子心里乱,呆着就老瞎想,还不如出去办点儿别的事。”玲玲说完就站起来,拿着手机给剑兰去电话。

  陶树稀里糊涂地跟着玲玲出了门,还没从她说干就干的行动力里回过神来,就在棚户区里奇形怪状的小楼和胡同里七拐八弯的,站在了剑兰家门口。

  玲玲正要敲门,门就从里面打开了,露出剑兰笑眯眯的一双眼。

  “来啦?你说要来,我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过来开门儿,赶巧了这不是。”剑兰把门拉开一些,让他们进门,“今天中午没做什么大菜,将就着一起吃些。”

  陶树走进门,就看见已经有些歪斜的简易鞋架上放着一双小小的粉色带蝴蝶结的小皮鞋,那皮质蝴蝶结的边缘有些磨损,微微卷起边,却很干净,鞋架旁边的墙上贴着量身高的长颈鹿贴画,上面用可爱的贴纸贴着身高标记,最上面的一个已经贴到了一米零三的位置,应该就是剑兰女儿的身高了。

  “家里有点儿乱,”剑兰挽着耳边的碎发,还没有化妆换衣服,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又温柔的妈妈,“昨天晚上回来累得不行,实在没力气收拾了,佳佳把玩具扯得满屋里都是。”

  “啊,对了,小飞还不知道吧?”剑兰有些羞涩又有些骄傲地看着陶树,“我女儿叫佳佳,可调皮了,年纪小爱闹腾。”

  陶树看着剑兰眼里的光,连空气中被阳光照射的飞尘也不自觉温柔起来,“小孩子爱闹爱笑的好,身体健康就行了。”

  “这孩子这方面倒是真的挺省心的,”剑兰笑得更深些,女儿是支撑她打拼下去的全部动力,“穷人家的孩子,哪里能那么娇气啊……”

  “你妈呢?没在家?”玲玲看起来就是常来剑兰家里的,现在已经开始弯腰捡着地上的玩具,帮着剑兰收拾了。

  “做完饭就出去了,说是城南区那边有个公司招保洁,想去看看,时间合适的话就做,也不耽搁接送佳佳上下幼儿园,好像离佳佳的幼儿园也蛮近的。”剑兰絮叨着。

  “你妈不是腰椎不好吗?怎么还去做保洁的活儿啊?”玲玲问着。

  “家里也就这个情况,”剑兰有些哀愁,但也并不绝望,“我妈也说能做多久做多久,攒点钱,佳佳以后读小学了,我们也能轻松些。”

  “这段时间……那人渣没来找你麻烦了吧?”玲玲试探着问。

  “没来,我搬了家,这边环境杂,他反而不好找来,已经有一个月没上门儿来了,我也换了电话号码,多少能清净些吧。”剑兰不安地叹气,“也不知道能清净多久。”

  “会好的,”玲玲说了句好话,又觉得光说这个没什么实在的意义,补上了一句具体的,“他要是找来了,你别自己扛着,你妈年纪也大了,佳佳又还小,你给我打电话,我叫上小飞再叫几个保安,怎么的也得给他收拾顿大的!”

  “谢谢你们了……”剑兰勉强笑笑。

  剑兰说着没什么大菜,实际上也不少了,她的妈妈手艺很好,几道简单的蔬菜炒的有滋有味,麻婆豆腐里的肉糜事先腌过,和嫩嫩的豆腐配起来鲜香可口。

  “这手艺真好啊,都可以开餐馆了!”陶树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嘴巴这么灵?”剑兰笑得自豪,“我们家原先就是开小餐馆的,从我记事儿起,就在店里帮我爸妈打下手,我们家那个餐馆是远近都有名的,好些人从隔壁县开车过来吃呢。”

  “后来怎么不做了呢?”陶树问顺嘴了,一下子说了出来,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没做下去,那必定是出了什么意外。

  “哎……”剑兰果然微微放下了筷子,“我爸走得早,走了之后原本我和我妈还能支撑着继续做,后来结了婚,有了佳佳,我妈就想着先歇一段时间,帮我带带佳佳,等我出了月子再说,没想到那挨千刀的是个赌鬼,就在我坐月子那一个月里,家里的钱几乎全部都被他霍霍了,到最后,他连我爸妈房子和铺子的房产证都偷出去抵押了借了高利贷,好容易才离了婚,房子和铺子也都要不回来了,不过好的是他欠的那些烂账不用再牵扯我们……”

  “烂人!”玲玲帮着剑兰骂,“都过成这幅烂样子了,他跟你抢佳佳做什么?”

  “他哪里是想要佳佳?他眼里只有钱,不就是想用佳佳威胁我再给他拿钱?”剑兰不堪其扰,面色疲敝。

  陶树不再多问,如果能拍摄剑兰,他心中大致已经有了拍摄的大纲与想法。

  吃完饭,剑兰要起身收拾桌子,被玲玲拦住了,“小飞,你第一次到剑兰姐家来,你去收拾洗碗吧,我再跟你剑兰姐聊聊别的事儿。”

  陶树知道,玲玲这是要避着自己和剑兰提拍摄的事情,就乖乖地点点头,起身将碗碟筷子都往厨房里搬。

  “哎呀!哪里能让第一天上家里来的客人做这个!”剑兰急火火地要去拦,却被玲玲一把抓住了手。

  “让他去吧,我跟你有私房话说。”玲玲眼神坚定又带着暗示,剑兰只好有些不明就里地又坐回原位。

  等陶树把桌上清空了,又到了厨房里间将水打开,剑兰才拿起桌上的纸巾,一边擦着桌上残余的菜汤,一边疑惑地问玲玲,“你这是有什么事儿要这么避着小飞啊?出什么事儿了吗?”

  陶树在里间认真的洗碗,水流哗啦啦的,听不见外面两个女人都说了些什么,他按捺住自己的急切和不安,只把手里的碗洗得光可鉴人。

  大概过了10分钟,陶树已经把手里的碗清洗了三遍,洗无可洗了,才慢慢踱步回了饭厅,这时外面的两人已经止了说话的声音,不知在想什么,默默对坐着。

  “碗……我洗完了。”陶树试探开口。

  “啊?嗷嗷!洗完了啊!辛苦你了。”剑兰脸上扯出笑来,却并未说其他什么,陶树有些不解,不知道玲玲是不是还没来得及讲。

  “洗完了咱们就走吧,”玲玲自然地站起身来,提过自己的包跨在肩膀上,“小飞,咱们也回去休息会儿,你剑兰姐要洗漱准备下午上工了。”

  “好。”陶树也不多问,看现下这个情形,玲玲应该是已经说过了,剑兰怕是在犹豫,或者根本就没答应。

  出了剑兰家的门,没走多远,玲玲估摸着剑兰除非有顺风耳,否则不可能听见自己和陶树说话,才叹了口气对陶树讲结果,“剑兰不愿意,我说了不露脸,也听不出是谁,但是她还是不想拍,怕以后拖累了佳佳。”

  “我理解,”陶树有些失望,但这也确实不能强求,“我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能拍吧,说实话,能拍到你的素材,我都挺惊喜了,我们原先设想过,可能到最后只有偷拍的按摩过程,再加上我自己卧底的见闻和经历编纂成旁白。”

  “别灰心,你还能在灯红再待一段时间,我也再给你物色其他可能答应的人。”玲玲腋下夹着包,抱着双臂咬着嘴唇,好像已经开始思考着可能的人选。

  晚些时候到了灯红,百灵已经在灯红里忙活,但陶树和玲玲却和她连一句话都说不上,这时候看,已经不是芬姐在看着百灵,而是百灵亦步亦趋地跟着芬姐,生怕跟丢了似的,就算手上有什么事情,也会时不时抬眼确定芬姐就在自己近旁,她这行为让陶树想起朋友家里养的小狗,总是去盯主人,确保主人就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

  小狗有这样的行为,可以理解为对爱自己的主人的依赖,但百灵是一个人,他们到底是如何做到让一个人有了动物的行为特征的?

  “看这样子,绝对不正常,”玲玲和陶树耳语讨论着,“百灵以前哪是这样子的,我说一句她能顶十句。”

  “别多看她了,我们越看,芬姐盯她盯得越紧。”陶树提醒着。

  “哪里还用芬姐盯着?我看她已经长在芬姐尾巴上了,走哪儿跟哪儿。”玲玲摇摇头,她想不到更深一层,只觉得百灵变了,却不知她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

  “她在恐惧,”陶树分析,“她如果离开芬姐的视线,可能会有什么让她惧怕的事情,所以她不敢让自己脱离芬姐的控制范围。”

  玲玲恍然大悟,“那我们还能问出来她为什么这么怕吗?”

  陶树悲观地摇摇头,再多一点时间,大约百灵就会从现在的恐惧害怕,逐渐转变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要再把她拽出来,恐怕难了。

  孙红真是有本事,她不懂心理学中的控制,但鱼龙混杂的江湖让她摸清楚了操控一个人的规律,且没有任何同情可言,就像黑洞,无情地去吞噬任何靠近它的健全人格。

  作者有话说:

  最近几章走剧情,我们陶树努力工作很乖乖,当然费费也在看不见的地方努力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