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陌桑一梦>第四章

  小说 陌桑一梦 作者:烟锁月眉 字数:2078 更新时间:2020-10-19 16:31:28

  温晁不是个特别聪明的人,可他也不傻,他知道自己能知道的事,都是父兄愿愿让他知道的。

  做为一个资质并不算特别出众的嫡次子,温晁很清楚他的定位就该与怀桑一样做个富贵闲人。

  有出众的父兄在前,他还是当个弱小可怜又无助,却十分嚣张的纨绔公子最为妥当。

  ——毕竟,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一但你的一切太过完美无缺引人妒羡之时,便是祸从天降之日。

  也许这么说很悲哀,可纵观古今,无不如此。

  最要紧的是,藏拙也是门本事,只要你做得足够好,往往会有奇效,能成为家族起死回生的最后底蕴。

  聂怀桑与温晁对于名次之争是真的不在意,所以温逐流做主拿他们的弓去给金子轩、魏无羡赔罪,二人也不曾放心上。

  他们放心上的是,又有好吃的了!

  百凤山这地方,据说是因有火凤降此涅槃而得名,不仅多生邪祟妖异之物,各种山鸡野兔等的滋味亦比它处更鲜美有灵气。

  所以,寻常修士没事时,入山寻猎些珍品美食也是寻常。

  但象温晁与聂怀桑这样,又吃又拿,专把此地当猎食之所用的,却是少之又少。

  金光善先前还笑看子侄争风,金星雪浪烟火直冲天宇久久不散,待得温逐流给蓝启仁、聂锋父子、温若寒几人面前送上道道美食时,他的脸色就已微变不悦。

  ——这明显是看不上他,拿他发起的盛会当美食聚餐之所了。

  金光善此人,野心极大,手段也有,可这心眼儿并不大,是个“宁可我负人,不叫人负我”的角色,一但怀恨,便要生事。

  于是,金光善呵笑连声,对温若寒与聂锋道:

  “温兄与聂兄的二位公子好雅兴,众家子侄皆忙于显名立威,二位侄儿却在品尝佳肴,真是好气度。”

  “百凤山是你家的?我儿子猎食几只山鸡野兔也踏你尾巴了?知道是没送你这仙督,你金光善犯了小气。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儿子把你一家子全烤了。”

  聂锋沉下脸来,他拿自家小儿子当眼珠子似的宠,别人就露个白眼也能让他拔刀,何况金光善说这话,他不炸才怪。

  ——这是说温晁与怀桑是只会吃喝的草包呀!

  温若寒则是斜目金光善,冷冷一笑,一字一句道:

  “干、你、屁、事!”

  金光善瞪目结舌不知该做何应答,他素来见惯这两位家主对人的儒雅风趣,纵是交恶也不曾口出污言,不过齿舌锋利些。

  却为何轮到他金光善时,会变得如止粗鄙不堪?

  金光善有些傻眼的举目四望,跟只被踢下水的流浪猫犬一样,除了惊惶懵逼,还有些发自内心的忌惮与恐惧。

  未料却见蓝启仁斯文优雅的将炙肉吃完后,由聂明玦召人服侍漱口净手后,居然将他这仙督视如无物,连抬眼看一下也没有,更别说相劝缓颊一二了。

  这可比温、聂二人的言语更打脸,这是直接无视好么!

  金光善气得牙都要咬碎,却不敢露出异色,蓝启仁虽说长住不净世,可他依旧是姑苏蓝氏的人,是教异天下仙门子弟之“师”。

  而仙门重便是尊师重道,除非你不想混了,否则蓝启仁便是再给难堪,金光善也得接着,还得恭敬点。

  金光善此次邀百家子弟夜猎百凤山,原是想为自家立威,为子弟扬名来着,可出师不利,碰见云梦江/氏子弟与他们死磕。

  结果,这头名便成了号称姑苏双璧的蓝涣、蓝湛兄弟夺魁,其次是云梦首徒魏无羡及其少主江澄,再其后才是他的儿子金子轩及堂侄金子勋。

  温晁与聂怀桑二人,不出意外的成了倒数第一与第二,挂在榜尾。

  可这俩货入席时,偏还比蓝家兄弟还趾高气昂,活似两只小雄鸡似鸡冠扬得高高的,围着父兄叽叽喳喳说不停,生似他二人才是榜首。

  相形之下,来向蓝启仁请安问礼后便退在角落,陪蓝氏长老静默的蓝曦臣兄弟到显得有些可怜。

  自那位蓝家太上老长老把青蘅君夫妻强行闭关后,兄弟二人就被众长老轮流教导着长大,虽也不阻见父母,但比之朝夕相处的长老们,蓝曦臣兄弟更听太上长老及长老们的话。

  因众长老对蓝曦臣乃以家主教,对蓝湛视为继任长老的教导,兄弟二人的性格也发生了变化。

  原本性子有些沉闷的蓝湛如今虽也不改沉稳,却也多了少年人的活泼与淘气,在长辈面前很守规矩,但私下也是招猫逗狗的,且常以伙同内门弟子向师长提问发难为乐。

  蓝曦臣则不然,他生来脾气有些温吞,说得好叫君子之风,说不好叫食古不化,缺乏对世情的了解。

  针对他这点,数位长老轮番带出各种环境历练,到是改了不少,虽处事依旧有些过于单纯,但偏信自己所信,不解世态的毛病却改了。

  虽如此,聂明玦与温旭对蓝家兄弟也仅待之以礼,若说交心,却是谈不上。

  ——他二人也算蓝启仁的弟子,自然不会与欺了蓝启仁的兄嫂之子相近,那可算欺师。

  一场盛会让金光善给办得虎头蛇尾,不仅未能扬威,还露了怯,显得兰陵金氏除了财力,哪儿哪儿都不行。

  故,百凤山夜猎后,一众公子便呼朋唤友,要另起炉灶夜猎去。

  温晁与怀桑原无意去的,却被那自来熟的荆州赵家公子赵昂给抱着脖子拉了去,自也只能应下同往。

  赵昂为人风趣,行事大度,与温晁、聂怀桑极投脾气,三个人也无什么准确要往之处,便随心所欲走到何处算何处。

  这三人都是好美食美酒贪玩好耍之辈,自不会往那穷乡僻壤去,所以这一信步,却跑到扬州去了,把关心弟弟的聂明玦与温旭也闹得哭笑不得,只能托请暗中相护的温逐流多照应些。

  温逐流也是忍俊不禁,对三个小崽子打着夜猎旗号却一路大吃大喝的行为装瞎,反正只要人没事,就随他们。

  扬州有个小镇名唤杏花镇,镇上家家户户都种杏花,并以杏花酿酒分外甘冽清香,这也勾动三人的酒虫,急急前往。

  未料,却遇见了件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