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杰森的奇妙冒险>第107章 丑粉勿入! 大家欢聚一堂

  如果说哥谭市有三大地标, 韦恩塔、蝙蝠灯和阿卡姆疯人院,这三者排名不分先后,一定高高挂在榜首。

  有人戏称阿卡姆疯人院为哥谭的人才市场, 因为哥谭超级罪犯们的学历确实比其他城市看起来要辉煌不少。这栋诡异阴森的建筑里塞满了各种奇思妙想的神经病,蝙蝠侠往这里塞的犯人能填满大半个阿卡姆。

  夜翼带着露伴往阿卡姆疯人院的深处走,这里气氛阴森诡异, 哥特式的建筑在阴影中沉默, 不可名状之物在阴影里蠢蠢欲动。

  露伴一点不怕, 眼睛四处打量,飞快收集信息。他很满意哥谭的建筑风格, 阿卡姆疯人院尤甚,整座城市的疯狂似乎都浸进每一块地砖每一根护栏里,光是看着这栋建筑, 你就能窥见一个城市的心脏。

  “我阅读了哥谭的法律条文,你们没有死刑,怪不得会有这样挂着疯人院名号的监狱。”露伴说,他原本是打算带相机过来拍摄的, 但是夜翼的态度很强硬, 露伴同意了他的要求。

  “你居然阅读了哥谭的法规?”夜翼有些惊讶,“我以为你们漫画家会更关心风土人情之类的东西呢。”

  露伴没有多余的眼睛空出来看他,他正忙着把眼前的一切往大脑里刻,“法律决定了国家的根基,进而决定民众的精神面貌。想要快速深入的了解一个地方, 阅读当地的法律条文是最有效的手段。”

  “你说得有道理,”夜翼赞同, “这算漫画家传授的经验吗?”

  “不算。”露伴面无表情地道,“你们把罪犯关进关出的行为就跟在手机上玩消消乐一样, 除了耗费时间没有别的意义。这完全就是漫画作者不想完结还懒得想新反派,所以只能逮着之前的角色不准死的胡乱设定。”

  类似的言论迪克每天会听到,去哥谭的网络论坛上能搜出无数讨论帖,所以他没有很生气,只是挑眉道,“所以你有什么高明的建议?”

  “我给不出建议,这难道不是你们自己该苦恼的问题吗?”露伴反问,“不过我确实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们遭遇的杀人犯都不是警察解决的。”

  迪克看着他,露伴对上多米诺面具上眼部的白膜,回想道,“前一个利用替身能力作案的家伙和岩石融为一体了,现在是我们镇上情人相见的名景点。大家每天早上路过还会跟它打招呼,‘呦,安杰罗’。第二个能力比较麻烦,不过因为他在被我们打成半残后对着护士的手发.情,所以被救护车压掉了头,大概这就是命运吧。”

  “......”迪克感觉自己头顶都要蹦出大大的三个问号,“你们小镇民风还挺淳朴?”

  “那当然,”露伴理所当然地瞥了他一眼,“虽然有令人不爽的老千高中生,不知哪里来的外星人,做饭奇怪的厨师,但至少是漫画家休养散心的好地方。”

  “听起来很奇妙。”迪克干笑。

  露伴向前的脚步停顿下来,“不过我们似乎有麻烦了。”

  他们在往前是阿卡姆看守的巡逻厅,每隔几小时会有警卫轮守。夜翼这类超级英雄想要进来探视,基本可以免除大部分琐碎的流程。某种程度上说,《哥谭日报》评价阿卡姆疯人院为哥谭远郊的汽车旅馆不是没有道理。

  就好比眼前,他们眼前闸门打开,闸门外守卫倒在自己身体里涌出来的血泊上。那些鲜红的液体被人踩了几脚,连带有沾血的脚印一路往前延伸。

  他们居然赶上了阿卡姆疯人院越狱的现场。

  迪克第一时间反应过来,按下了紧急联系蝙蝠侠的通讯按钮。他上前跪倒守卫身边,测量他的脉搏,“他还有点气,但等送到医院可能就来不及了!”

  “让开。”漫画家清冷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天堂之门张开手,在守卫脸上翻开书页,露伴从口袋里抽出笔,在书页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维持生命一小时。”

  字迹一经写上便慢慢淡去,露伴皱眉,再次改写:维持生命半小时。

  这次书页上的墨迹挣扎了一下,没有消散。迪克怀中的守卫,呼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平稳下来,虽然依旧微弱,但这就足够了。

  迪克将守卫交到露伴怀里,“你带他远离这里,很快会有人带你们去医院。”

  露伴接住守卫,“你呢?”

  “我要进去阻止他们,毕竟这就是我们的工作,无聊而且重复,还不发薪水。”迪克说着,从手甲内部拿出小型通讯器挂在露伴领口,转头就往大开的闸门内部跑。

  露伴留在原地,看着义警远去的身影,面上嫌弃,“一群烂好人。”

  但是只有他们这些烂好人才是城市的希望。这真是最棒的漫画素材了。

  黑面具坐在木桌那头,他屁股底下的板凳立在属下们的尸体之间,血液自他脚边漫过。他身边唯一站着的人是他的女秘书,除此之外就是对面的小丑。

  穿着囚服的疯子玩着手里的枪,坐在桌子上哼歌。五分钟内,谁也想不到一个手无寸铁的犯人能干翻一个小队的黑帮,顺利威胁哥谭黑帮最大的头领之一黑面具,而他的第一个要求,只是给自己要了一套衣服。而拿到衣服后,黑面具叫来的属下都只能站在外面,不敢轻举妄动。

  “演出的时候身穿制服是最基本的礼貌,你们难道不知道吗?”小丑故作惊讶地道,他穿上紫色的西装,给自己隆重地别上胸花,满意地打量,“现在看来好多了。”

  “我放你出来是为了让你对付那个恼火的红头罩,”黑面具说,“而不是为了让你把我的属下变成尸体。”

  “NONONO,”小丑摇晃手指,“这不重要,小面具。我们的小红帽就像一个机车暴走族,他可不像我,我向来很有品位。他想找我要签名,我当然要和小粉丝见一面。”

  “我恐怕你们只能在阿卡姆的双人套间见面了。”烟.雾.弹滚落到他们中央,灰烟四起,遮蔽他们的视线。

  灰茫茫中只能在极近距离下看清义警胸前的蓝鸟标志,在下一个瞬间,就是他的短棍。

  烟雾的持续时间不久,夜翼尽快放倒了黑面具守在外面的小喽啰。他靠近疑似小丑的影子,胸花里喷溅出强酸,迪克闪避到一边,用短棍架住小丑的手套,外部绝缘的材质隔绝了手套上传来的高压电流。

  黑面具都不用脑子想想吗,小丑能这么快搞来自己的全套装备,他的部下里一定有小丑的狂热粉丝!

  拳头裹挟着狠戾的拳风朝迪克的脑袋挥去,他不得不收心全力对付黑面具。对方的女秘书躲在牢房里,时不时朝夜翼放几枪,逼得他没办法去追小丑。

  黑面具本人的体术有时候甚至能和蝙蝠侠打平手,迪克只能含恨看小丑的身影越跑越远,即将消失在拐角,暗自祈祷蝙蝠侠能快点赶到。

  如果不是迪克今晚陪露伴过来,谁能想到阿卡姆在城区动乱的掩饰下还悄悄发生了一起越狱?

  黑面具居然打算把小丑放出来,他是被红头罩的火箭.炮打坏脑子了吗?!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那些没有认出你们发型的人,眼睛都瞎掉了。”一个倒在角落里的黑面具手下摘掉黑色头套站了起来,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为首说话的那人用多米诺面具遮住上半张脸,但听声音很明显,他就是把黑面具轰成傻子的哥谭新星黑帮霸主红头罩。

  第二个人摘下头套,底下的脸迪克也很熟悉,布鲁斯在直升机变蝴蝶后就一直在调查他。迪克带回去的小蝴蝶已经变回了直升机残骸。他标志性的甜甜圈刘海因为头套被弄散,金发披散在肩头,不知为何有种不做人的荒谬感。

  “我拒绝您对我的发型说三道四。”金发少年很有礼貌地说。

  最后一个人扯下头套的一瞬间,迪克终于明白为什么红头罩会说没用发型认出他们的人都是瞎子。银发冲天而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圆柱体,这截头发恐怕能把一个人的身高足足增高十厘米。银发冲天男满脸不可思议,“我精心打理的发型难道不帅吗?”

  “我都不知道同意和你们合作的我是不是猪油蒙了心?”红头罩的语气里满是怀疑,“你们对我施了魔咒吗?”

  “哦,那也只可能是恋爱的魔咒。”银发冲天男道。

  他说着,身披银铠的人形骑士出现在他身边,剑尖刺透黑面具的拳头,“这里交给我,你们去追绿头发的!”

  迪克转头这才发现,红头罩早就扔下他们,跟在小丑身后紧追不舍。

  “如果你想让小丑留一个全尸,建议你追上去。”金发少年好心地建议迪克。

  说完,金发少年捡起小丑落在地上的一根绿色头发,一只金色的手臂与他的手臂重合,发丝在他手上变形成一只嗡嗡的苍蝇,朝某个方向飞去。他提醒道,“当然,如果是我先找到的话,我不会保证他活着。”

  迪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一转眼,他们就从小丑即将越狱而蝙蝠侠还没到的大劣势,变成了人数一分还有点多的大优势。唯一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他们的说法,小丑可能会被愤怒的红头罩用火箭.炮对脸轰.炸。

  不,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不能就此确定红头罩他们不是敌人。既然已经有人拦住黑面具,迪克也紧跟在金发少年身后追踪逃逸的小丑。

  金发少年只要跟着小丑头发变成的苍蝇走,就能直接找到小丑。他们抄了近路,在楼梯上冲下来时就只落后红头罩一步。

  小丑就在前方不远处,站住了脚步,“你们真热情,有时候粉丝太多也让人感到苦恼,不是吗?”

  迪克这才注意到他就站在一间牢房外,小丑咧开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将一只断手按在解锁的密码屏上。

  迪克瞳孔收缩,那是某个守卫的手,可以用掌纹解锁牢房大门,他什么时候拿到的?

  由线编制成的拳头从黑漆漆的牢房中飞弹出来,一拳揍到小丑脸上,然后是很多拳、无数拳,青蓝色的拳影交错,让人有对方同时挥出了无数拳的错觉。

  “噢啦噢啦噢啦噢啦噢啦噢啦噢啦(Oraoraoraoraoraoraora)!”

  小丑的身体直直飞出去,撞到另一面的墙壁上,像一只破掉的旧沙包,可能还是配色辣眼的旧沙包。

  梳着米奇头发型的少女捏着拳头一步踏出房间的阴影,脸上满是凶戾,“我啊,等着这时候很久了,为此我还在这里睡了几个晚上呢。”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徐哥拿到一血!

  翅哥:我是不是乱入到了什么奇怪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