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小结巴今天也为我着迷【完结】>第77章 重逢了(修)

  “他应该收到了你们的offer,目前这里能看到历史邮件吗?”祁淮不死心,用英语追问。

  “我可以给你查看一下,但是他并不在这里,你也可以尝试先联系一下你的朋友。”金发女人说着坐下,打开电脑后开始操作。

  捏紧手里的纸袋,向来镇定的祁淮脸上担忧尽显,除了自己扑空的意外,祁淮更多是对白应榆的担心。

  在祁廷韫书房里看到的照片,分明是悉尼大学的背景。就连之前在白应榆手机里看到的英文offer,也有悉尼大学的校徽。

  如果不在悉尼大学,白应榆会自己去哪里,祁淮渐渐不安起来。

  “放轻松,别那么紧张。”金发女人拍了拍祁淮的肩膀,示意他自己来看。

  祁淮微微俯身,胸口起伏着,手掌压在桌面上青筋迸起,他在电脑上看到了白应榆的回复邮件。

  日期是在生日前,白应榆就已经拒绝了悉尼大学的offer,原因规规矩矩列出两条,其中一条是自己找到了比追求学历更加幸福的事。

  祁淮眼眶酸涩,再看不下去,移开视线时,面无表情下是内心的翻涌,他很轻地说了句谢谢,金发女人的安慰他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在对方提出帮忙搀扶的时候,祁淮才说句不用了。

  等走出悉尼大学,祁淮坐在路边茫然的样子像是个迷路的孩子。

  打开手机,微信置顶还是【我的小羊】,只是发出去的消息全部都被拒收了。

  国外这么多建筑顶尖的大学,要找到白应榆如同大海捞针。

  祁淮没想放弃,等南风吹过,树叶也跟着扑朔落了一地,他也想要再见白应榆一面。

  在回国的飞机上,祁淮冷静下来,想起白应榆,他的嘴里就尝到苦得发甜的味道。

  他想再见白应榆,也想让自己再一次见到白应榆时,能够真正勇敢地去触碰他。

  ……

  离开黎市已经快三年的时间了,又一年的新学期接近尾声。

  从夏天到冬天,白应榆本以为祁廷韫还会不断地给他发消息,却从某天起就没有再问过他学习的情况,倒是会定时打钱,白应榆也是一分没动。

  刚来到英国的时候,白应榆孤立无援,时常抱着小羊也会想到祁淮,后来渐渐淡忘,也不再对任何关系抱有期待了。

  在习惯了这里生活后,白应榆正过着他这二十多年来最快乐的生活,摆脱了祁家和刘明杨的束缚,他没想到,没有感情后如此自由。

  此时,坐在阶梯教室里,听完教授的建筑赏析课,白应榆正收拾着书本,准备去兼职的咖啡厅。

  “白应榆,这周六有空吗?”一个化着浓妆的男生凑到白应榆面前,将手搭在白应榆肩膀上。

  眼前的男生也是来伦敦大学留学的中国学生马骏,自打白应榆入学之后,就主动搭话,连宿舍都选在了一起。

  “我不能跟你去玩,要打工。”白应榆结巴好了不少,他歉意地看向马骏,这已经是他数不清多少次拒绝了。

  “这次是晚上,去吧,我去你工作的咖啡厅接你。”马骏缠住白应榆的手臂纠缠起来,“我可都答应林原了,保证你能跟我过去,你就别拒绝我了。”

  林原和马骏是初中同学,白应榆入学后,也是林原一直拜托马骏让他多照顾照顾白应榆。

  “晚上,去哪啊?”白应榆听到林原的名字,提起了一点兴致。

  倒不是说对他产生了什么感情,在国外自己上学这三年,林原为他来过八次,四次是因为生病。

  其中有一次是因为白应榆一直工作没时间回消息,林原对他发了脾气,白应榆起初还道歉,后来见不管用,便随林原去了。

  林原却被白应榆这‘冷暴力’吓坏了,课也不上了直接飞来了。

  “一个同学的party,要去玩玩吗?你天天看着这种无聊的建筑书,都快成书呆子了吧,你要放松自己。”马骏有理有据道。

  白应榆闻言轻笑,“这些是你说的,还是林原教你的?”

  “当然是……林原教我的了,他不想让你整天就知道学习和社团,让我多带你出去走走。”

  马骏看白应榆面上表情有所松动,赶忙乘胜追击,“林原怕你有危险,所以让我跟着你,你就放心吧,我去接你,顺便再把你送回家。”

  话都说到这份上,白应榆自然没有办法再拒绝。

  不过他不用马骏接他,他在伦敦上学的这一年,已经把驾驶证考下来了,还用自己的建筑图纸换来的钱买了一辆二手轿车。

  在建筑圈里,几乎没有人不认识白应榆,那个黄皮肤的男孩,用几笔勾勒出来线条和他独特的建筑理念征服了最难满足的建筑大师阿尔瓦锡。

  白应榆并不知道,这份名声会从英国,沿着泰晤士河流传回到大洋彼岸的黎市。

  周六当天,白应榆从咖啡店打工后开车去了party的酒店。

  从一进门开始,白应榆就被浓重又混杂的香水味呛的不行,他捂着鼻子试图在人群中找到马骏,却连人影都没看到。

  音乐的声音震得白应榆耳朵疼,胸腔都跟着共振,这简直是迪厅。白应榆拿起手机刚想要给马骏发消息,刚好对方打来了电话。

  白应榆捂着耳朵,挤过人群,好不容易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耳边声音也小了,他这才接起马骏的电话。

  “你在哪?这里太吵了,我想先回去了,可以吗?”在国外有些适应了,白应榆说的是英语。

  “别啊,我就在舞台这,来找我……”

  后面的话白应榆听不太清楚,电话里嘈杂的音乐声实在太吵了,他挂断电话,再从洗手间里出去的时候,正巧视线撞上了从电梯里出来的那个人。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和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格格不入,衬衫上是精致的暗纹,手腕上戴着腕表,白应榆之前在专柜里看到过同款,要六十万。

  再向上看,看到那人的脸时,白应榆怔在了原地,手紧握后指甲刺痛掌心。

  那张脸比三年前更成熟了,眉目见的山间清冽的冷意,嘴角的痣都带着随性的慵懒,眼神转向白应榆,和他对视里,像是碎在月光里的积雪。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同学的聚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