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耽美小说>恨别十三余>第4章 春雨

  林黛兰一大早跑来宋淑曼家找她,宋淑曼睡眼朦胧,随便洗漱梳妆了下就请林黛兰进来了。

  “昨天我来找你,你不在家,说,去哪了?是不是……”

  宋淑曼都知道林黛兰接下去要说什么,她打断林黛兰的质问,“没背着你见帅哥,去见许青梅,她要结婚了。”

  林黛兰与宋淑曼、许青梅亦是同学,只是在国内时没太大交集。后来出了国,异国他乡的,两个同乡人更容易相处些,这才和宋淑曼熟络起来。

  林黛兰还想了好一会,她连许青梅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了,只隐约记得,好像是个清纯又腼腆的姑娘, “许青梅要结婚?你说真的?该不会是唬我的吧。”

  宋淑曼拉开抽屉,拿出青梅给她的那张正红色请帖,“请帖都在这呢,有什么好骗你的。”

  林黛兰打开端详,“我们自行车都没坐上,人家都开上飞机了。”

  她把请帖放回宋淑曼的桌面上,“对了,我找你来可是有正事的。你那位竹马,家住哪里,家中几口人,父亲是做什么的,可有当官?婚娶了没有?”

  “娶了也没关系,能再娶的。”宋淑曼接着她的话,“往日里读书,都没见你这个好记性,那天就和你打趣了那么一嘴,记得倒是清楚。”

  “在你面前有什么好矜持的,你还不了解我?”

  “姓廖名慎言,家住城中,父母健在,独生子,父亲行政,地方父母官,尚未婚娶。”

  宋淑曼笑过之后,沉着脸十分严肃地对林黛兰说:“但是,做朋友可以,再往下,不行。”

  林黛兰反问了句:“怎么不行?你和他谈过啊。”

  “当然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不行。”

  宋淑曼六岁的时候,廖慎言八岁,她方才记得一些事,廖慎言就会跑到女性裙子下送鲜花了。

  “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他靠不靠谱这我还会不知道吗?”

  林黛兰是大小姐脾气,含着金钥匙长大。可能是叛逆期来得太晚,宋淑曼越说不行,她越是有兴趣。“我偏执惯了,现在讲究自由恋爱,又不奔着结婚去。再说了,他若是欺负我,我再找你去,你们交情深,从小长到大的,你还治不了他?”

  “淑曼,到时候你不会帮着他那边吧?”

  “我帮谁都不会帮他,你就放一百万个心吧。只是我提醒过你,廖慎言那个人不是什么好人,你别陷得太深了。”

  “那我就当你答应了,你帮我约他出来呗。”见宋淑曼没反应,林黛兰拉着她的手撒娇,“好姐姐,你就帮帮我嘛。”

  宋淑曼受不住她这样,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总得给我个地址,好让我知道把人带去哪吧。”

  “就港头附近的那家咖啡馆,我请你喝咖啡!”

  丢下这句话,林黛兰就溜得不见影了。宋淑曼没有拒绝的余地,她不太会拒绝别人,可是后来自己却被人拒绝了好多次,连自己最后的那一点骄傲和尊严都弄没了。

  宋淑曼约了廖慎言,两人坐在黄包车上,她左右瞧着隔壁车上的廖慎言,也不知道到底哪点好,把林黛兰都给勾走了。

  下车之后廖慎言走近了距离问她:“你今天怎么老盯着我看,怪渗人的,莫不是魂给人偷了,还是给我这张帅气的脸蛋吸引住了?”

  林黛兰能看上廖慎言真是瞎了眼,人长得漂亮,眼光却这样差。宋淑曼加快了脚下的步伐,“你这嘴皮子一张我就知道没什么好话,你就贫吧,总有一天得因为它出事。”

  “宋淑曼,你讲话要是这么准,应了这句话,那你也迟早得出事,咱两都得小心点。”

  宋淑曼懒得应他,跟门口接待的侍应生说:“我找朋友,双木林,林小姐。”

  侍应生向宋淑曼弯腰鞠躬,手臂伸直向前指去,“宋小姐是吗?里边请。”

  林黛兰定了个小包间,宋淑曼自然而然坐在她的同一侧。林黛兰在桌子底下给宋淑曼竖了个大拇指,大概是夸她干得漂亮。

  廖慎言不知道还有别人在,宋淑曼只说请他喝咖啡,他那时候还嫌她偏偏挑一家这么远的,原来为的是这个。

  “林小姐,好久不见啊。”

  “廖先生,我们两天前才见过,那时候说请我喝茶,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怎么会忘。”

  那两人开始聊家常,有说有笑的,宋淑曼就一个人坐在角落喝咖啡,安静得很。宋淑曼早就想溜了,二人约会,她就不该来凑这个热闹。现在想想后悔不已,怎么头脑一热,应了林黛兰的话。

  “想起来今天要接程良放学,你们先聊,我去接他。”宋程良是宋淑曼的弟弟,方才九岁,她出国时弟弟还没去学堂,她这会儿连学堂的路都找不着。

  廖慎言眼里一副不可置信,宋淑曼朝他眨了好几下,眼睛里全是拜托拜托,委屈巴巴的样。廖慎言最后没有开口损她,宋淑曼也就顺理成章地出来了。

  包间没有窗户,看不见外边的天,出来才发现,天边一抹橘红,散了漫天粉色,落了一片。原来呆了这样久,难怪她坐不住了。

  不知该去何处,正好时间凑巧,宋淑曼叫了个车夫去弟弟的学堂。学堂离这可不近,一东一西的位置,她也不着急,反正不是约好的,总不至于丢弟弟一个人。

  只是越往西走,天色就愈发暗沉,右半边天还明朗,左半边就是乌云压城了。

  车夫跑着道,和宋淑曼搭话:“小姐,我看这天要下雨,这要是下下来,可不小呢。”

  “我看这天吓人,这里离学堂近吗?还需要多久才会到。”

  “还有段距离呢,您从港头出来的,离那远得很。”

  几滴雨滴砸在宋淑曼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上,车夫也察觉,“小姐啊,下雨了呀,还继续往学堂去吗?再往前可就保不准要淋雨了。”

  宋淑曼指了家前面的书店,“那就在那儿先停,我把钱结给你。”

  宋淑曼刚进书局,雨就落下来了,马路被水浸泡,一时间全都湿漉漉的。宋淑曼看着这雨势,一时半会是停不了了,好险没被淋到。

  她随手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看,也不知道看了多久,雨渐渐就小了,剩下淅淅沥沥的雨点儿滴不干净。

  出门天气姣好,她也未带伞,挑了两本书付了钱,就站在书店的门口等着最后的那场小雨停。

  宋淑曼喜欢雨后的泥土夹杂青草的气味,闻起来干净清新,被雨水洗刷过后,城市都透亮了起来。屋檐上的积水有规律地滴答滴答,雨下的时间不长,只是突如其来地待了一小会,天色还没完全暗下去,街边已有店铺将灯开了。

  有位穿着墨色长袍的男子,看样子不过二十来岁,也有几分俊秀,应该是读书人,身上却不止读书人的那股气,具体是什么,宋淑曼也说不上来。他将自己手里的伞递给宋淑曼,“这把伞给你,看你在门口站了好半天。”

  宋淑曼没有接伞,那男子手里一把,估计只一把伞在外,“给我?那你怎么办?”

  听了宋淑曼的顾虑,他却笑了笑“这雨都快停了,就是等会再下,我淋些雨也不碍事。女孩子金贵,淋不得。”

  宋淑曼不乐意听,谁说女孩子金贵,巾帼不让须眉,更何况只是淋些雨罢了!

  “谁说我是等雨停,我是在这看风景,雨后好风景。”

  他好像能看得出来宋淑曼在想什么一样,笑着回她:“女孩子可以淋雨,只是我突然想看看雨后好风景,不想这伞遮了视线,小姐自己看够了风景,也该让别人看看吧。”

  没等宋淑曼回话,他把伞放在宋淑曼的脚边,冒着朦朦胧胧的雨,一并成了雨中的风景。

  那人走远了,宋淑曼拿起伞才想起来,忘记问姓名,伞要怎么归还,又拿去何处?

  不想那么多,宋淑曼撑起那把油纸伞,一手将书抱在怀中,绕过大大小小的水洼,小心翼翼踩在石板路上,那把伞陪着她,走了好长好长的一段路。

  回家后她将伞撑着放在院里,看到伞面写了一个小小的“季”字,应该是那人的姓。

  她把伞晾干后收起,有空时常常去那家书店,有时候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宋淑曼懊恼,那时候就该把伞丢在原地,别人的东西捡起来留在自己身边,觉得别扭不安心,总想着还回去,才不欠别人什么。

  春雨再遇了几场,可她却再也没有遇到那天那位给伞的季先生。有天宋淑曼外出有事,回家后发现伞不见了。她到处找也没有找到,问了李伯才知道是宋程良养的那只猫把伞面抓坏了,他以为是普通的伞,就给丢了。

  宋淑曼一时间急得哭了,“李伯,你怎么能随便丢呢?”为此,她还朝弟弟发了火,“宋程良,你管不好你的猫就不要养!”

  宋淑曼的训斥声,宋程良的哭声,下人们慌里慌张找伞的碰撞声掺杂在一起,宋弘盛被吵得从他的书房里出来,“好了都给我安静些不就是一把破伞吗?我当是什么事。一天天的就只会在这胡闹,给我添堵!”

  宋淑曼最后还是没能找回那把被丢弃的伞,那时候欠下了的,再也还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