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其它小说>先知+番外>第7章

  “好好好。”黄浩海终于放过杨辰,拍拍他的肩膀,又给他排了一把游戏,“吃好玩好。”

  

  杨辰重新扯着椅子回到原位,说起来这个椅子还是黄浩海送的,为了想拉杨辰双排打游戏的时候能扯着椅子过去,就差改装成电动轮椅了。

  

  送走了这位大佬,高轩终于松了一口气,刚准备扭头去说教杨辰,杨辰已经戴上耳机,重新杀入游戏中。

  

  “……”个个都是大佬,他这个班长兼寝室长根本没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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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捋一捋受害者和目击者的人物关系,一天上班时间就过去了。从早上紧急出动到吃完夜宵,叶星宇一得空就继续看那本《切掉它的手指》,终于在生物钟第一次提示睡觉的时候看完了。说句实话,让他评价一下,叫看了等于没看。

  

  一定要问为什么……因为这个故事的死者是一对gay的小三,林易遥无论如何不会卷入一个这么鬼扯的故事吧?

  

  他现在有了另一个猜想,至少比林易遥卷入狗血恋爱靠谱一点——杨辰因为侥幸写过这个切手指的细节,蓄意把这本小说推到置顶。那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干这种引火烧身的事情不稀奇。

  

  会不会是死者生前挣扎,抓伤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这种处理?下班的时候,他们警队是这么猜想的,他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

  

  因为高跟鞋的特殊姓,痕检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积淤泥里的脚印,林易遥虽然焦急地赶回宿舍,但并未踩出慌乱的足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脚步,直到被人拖入草丛才挣扎起来。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遥体格健壮,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遥竟然毫无防备?

  

  如果是蛰伏在草丛中猝然发难,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足以判断埋伏的具体时间地点。况且虽然小竹林中能发现许多驻足的脚印残骸,但那里是情侣约会的好去处,痕迹太过杂乱。如果不是夜间阴雨连绵,十点也未必会一个人都没有。

  

  ……

  

  证据太少,不能妄作推测。

  

  盯久了电脑屏幕,叶星宇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后半杯只留下些许余温的摩卡灌进嘴里,嗓子里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着最后一分香甜,他刚打算关掉页面,突然发现局外窥视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不是别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还上瘾了?他点开内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没有太多关系,只保留了“切掉手指”这一个相似点。写的是一个犯罪成瘾的人,因为读过正文中的新闻,模仿犯罪,从而杀死了一名无辜的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