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都市异能>诓鬼>第二十六章

  “……

  我要你活着,在我沉睡了等待你时,

  我要你的耳朵继续听着风声,

  闻着我们一起爱过的海的芬芳,

  继续踩着我们踩过的沙滩。

  我要我所爱的的人继续活着;

  我爱过你,歌唱过你,超过一切其他,

  因此,你得继续绚丽地如花怒放——”

  病房的门响动了一声,开了小小一道缝,林木森念诗的声音一顿,程诺侧过头去看那个鬼鬼祟祟的小身影。

  已经第三次偷偷推开房门的小男孩一见程诺看他,连门也来不及关立刻跑开了。

  程诺在单人病房躺了两天,靠着林木森讨来的丹药日渐恢复过来。

  然而年轻时过度透支身体,作息饮食极不规律,应酬时烟酒不断,面对病痛他一贯能忍,一些小病始终拖着,如今一病把所有隐患一齐暴露出来,才让林木森看见他几分脆弱的模样。

  为了转移他注意力,林木森时常陪他一起看看电影听听歌,程诺不能久坐,躺着看书不大方便,林木森就坐在床边念给他听,醇厚的男中音念起情诗来格外有叙述感。

  不过二人世界总有意外,隔壁患者的小孩正是调皮的年纪,时不时推个门缝看程诺一眼就跑开。

  等他又一次跑来串门,程诺对他招了招手,让他靠近一点。

  小男孩磨磨蹭蹭走到程诺床前,没有了屡次骚扰时的活泼,反倒扭捏着手指,做错事似的半垂着头,白净的脸蛋上带了点腼腆的笑容。

  程诺问他,“怎么总是跑来跑去?”

  一听程诺的声音,小脸都红扑扑的,他凑近了一些,往程诺手里塞了块奶糖。

  “我妈妈送给你的。”

  程诺不怎么喜欢小孩子,但这个男孩看着乖巧,又拿着奶糖贿赂,让他情不自禁也放软了声音,揉了揉男孩的脑袋,“妈妈为什么要送奶糖给我啊?”

  “我妈妈喜欢漂亮哥哥,我给她说医院里有好看的叔叔,我妈就让我拿糖来找你玩。”

  林木森在旁边嗤笑了一声,程诺也觉得这个理由让人无语,不过不妨碍小孩子坚持认为叔叔瘦削过头了也比妈妈手机里的哥哥好看。

  他看不见身边还有林木森这尊大佛,软乎乎的小手抓住程诺的手指,“我明天还给你带好吃的。”

  程诺怕自己没好利索会传染给他,让他早点回去找妈妈,不要在别的病房乱转,小朋友却拍拍胸脯说明天戴口罩来找他玩。

  熟悉了一会儿就丢掉了腼腆,缠着程诺自报家门,不出半小时程诺就知道他姓啥、住哪、家里几口人、妈妈生了什么病、住了多久的院,还知道了他暗恋的小同学家里养的布偶猫刚做了绝育手术。

  林木森见他从拉手到坐上病床,再发展下去怕是要趴到程诺怀里去了,凉飕飕的手往这小子身上一搭,冻得他连打了两个寒颤,程诺才如愿劝他回去多穿点衣服。

  小朋友信守承诺,接连几天戴着口罩拿着奶糖来找程诺玩耍,还时不时鼓励程诺,“我妈妈很快就要出院了,你也快点好起来吧,我妈妈做饭可好吃了,以后请你来我们家吃饭。”

  好在大部分时间他更愿意陪在妈妈身边,不然林木森真得找个机会让他消停点了。

  程诺隐约觉得林木森对他抽时间哄小孩的事情不满,时不时能听见林木森冷哼两声,转念一想林木森不至于和小朋友置气,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直到林木森不知从哪拿出来一串冰糖葫芦,“你说过小时候喜欢吃冰糖葫芦吧。”

  那毕竟是小时候,程诺早过了爱吃糖的年纪,男孩塞来的一块没吃,都被收在了抽屉里。

  但林木森送的自然不一样,即使肠胃状况不允许多吃,程诺也咬了一颗,酸糯的大颗山楂夹着软乎的糯米,外面包着黄澄澄脆铃铃的糖壳,吞下肚不觉得甜腻反而酸酸凉凉。

  程诺夸奖道,“好吃。”

  “我做的。”林木森顿了一下,还是没忍住和小朋友争宠,“我不仅心灵手巧,还器大活好,那小子只知道玩。”

  程诺笑他幼稚,又觉得有几分可爱,比小男孩肉乎乎的小手还可爱,只好夸他,“真厉害。”

  林木森却以为他在敷衍,开始变着法儿地向程诺展示他的心灵手巧了。

  每天程诺一睡醒,就可以能看见林木森的新作品,也许是易消化的小甜点,也许是偷师学了傀儡术做的小木偶,能跑能跳还能偷亲程诺。

  年关将至,程诺依然没能出院,电视里街头上熙熙攘攘热热闹闹,倒是病房里消停了不少,病得不太严重的都出院回家过年了,轮值的护士也少了许多。

  市区不能放烟花,林木森做了个烟花瓶,微缩的烟花在玻璃罩里变幻着花样循环绽开,五光十色,绚烂至极。

  程诺却越发觉得冷清。

  “小些时候,我爷爷身体还健康的时候,很爱张罗这些,从腊八开始,该走的流程该备的年货一样不少,虽然只有两个人,但是每年一定做一大桌年夜饭,隔壁叔叔过年回不来,爷爷就请隔壁阿姨妹妹一起来吃。”

  说起温馨的记忆,程诺却丝毫没有被感染到,这些故事距离他已经太远。

  “不过我很多年没有在家过年了,每年都是在公司和留守员工过。”

  林木森摸了摸他的头发,安慰道,“以后会有很多机会的。”

  程诺抓住他的手,掀起自己侧后脑的头发,带着他的手摸上一道凸起的瘢痕。

  不是很长,只有一两厘米,鼓起的头皮上没有发囊,平时被头发一遮什么都看不出来,不过亲手摸上去还是很明显。

  程诺这时反而露出一点笑意,“这个是十五岁那年除夕夜被砸到的,隔壁阿姨看爷爷身体不便,想着做好了饭端过来一起吃,刚开始爷爷还挺开心,除了损我几句养我这么大还不如邻居会心疼他,大家都高高兴兴的。”

  “吃完饭阿姨一家回去守夜,两家门一关,他才发起火来,抓起手边的东西就砸,我当时被电插头戳到了头,但是他也不小心打翻了桌子,砸伤了腿,我忙着照顾他忙了一晚上,第二天起床才发现后面的头发都被血黏住了。”

  林木森看他笑得勉强,轻轻揉了揉早已不会再疼的疤痕,轻声哄道,“都过去了。”

  不知道有没有安慰到程诺,他只叹了口起,继续道,“后来我才知道,饭桌上阿姨说了几句我准备考二中,而他本来只计划我读个有补贴的职中,他的退休工资本来就不多,以前又爱救济学生,生病几年没剩下点钱,怕我读书把他药钱花光了,这个消息还是从外人嘴巴里传出来的,他更笃定我是准备花光他的养老钱让他自生自灭了。”

  “真的很可笑啊,他以前完全不是这样的人,不然也不会好心到愿意收养我。”

  林木森回想了下唐燚中年不可一世的模样,再比较他独自蜗居昏暗的阁楼苟且度日,觉得濒死之人性格大变并不是难以理解的事,“越是没有能力保障自己的生活,越是会自私多疑的。”

  “是啊,他一手养大的亲生儿子都不愿意回国看他一眼,他怎么可能信得过我呢?”

  程诺喃喃道,又消沉了几分。

  其实程诺有恨过他,尤其是在他在程诺打工给自己攒学费的时候,撑着瘫痪的身子,靠自己当老师的权威编了些似是而非的话,伙同邻居大叔偷改了程诺的高考志愿,中断了程诺去南京学航天的打算,改成了本市的大学,免得程诺丢下他跑了。

  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继续生活,甚至久违地主动缓和了关系,一度让程诺以为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

  林木森看不过去,揪着他的脸,唤回他的注意力“那都不是你的错,他早已经离开你了,可是你未来的路还很长。”

  “他走的时候我其实是很开心的,小时候他对我的好,早都被消磨干净了,他像一个捆绑着我的大包袱,因为他在,我的行动范围要更局限,却要比同龄人做更多事,挣更多钱。我大学四年只买过两双鞋,去面试时的皮鞋都是借的同学的,毕业的时候我特别想要一双安踏的运动鞋,虽然我平时也不运动。

  “可是最后我也没有买那双鞋,等我缓过神来,可以自由支配工资的时候,我发现我根本不喜欢它,不仅如此,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我从十几岁开始,努力学习,兼职打工,我每一天都在向他证明,我是不一样的,我会照顾他,我值得让他信任。

  “等到他真的死了,我才发现,我的人生也因此终结了,我以前不敢有自己的想法和爱好,等我习惯了,我就真的没有任何我想要做的事情了。

  “你能理解吗?这种活了二十多年却没有一天属于自己,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

  我当然理解。

  林木森无声回应到,只是他和那些他企图维系的感情都比不上程诺和他爷爷的深,而林木森也远比程诺想得开,如果从前看不明白犯了傻,那明白之后就该聪明点,功利套路能维持的虚假繁荣不错,纯粹为了自己开心而割舍多余的感情也不错,不必非要作取舍。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事情做,可没有一件是我想做的,我只是通过不断做我不想做的事情来逃避思考我想做的。”

  “结果你也知道了,我想做的,只有快点结束这一切。”

  说着,程诺笑了笑,“不过我越来越能理解他了,我以前以为我不怕死,实际上我躺在ICU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会留恋,我之前帮你,是想死得干脆些,现在反而成了我舍不得离开的原因了。”

  “人啊,就是越握不住什么的时候才会想握住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