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思安摇摇头,真的卸载了之后好像也没什么,而且喝了水和药之后,嗓子没那么不舒服了,醒过来一会儿就觉得挺精神,所以掀开被子就打算下床走动走动。

  他的作息时间也不知道是根据着身体来的,还是根据着他的脑子来的,在监狱待了那么久的时间,完全是给他养成了十分良好的作息,到点就醒,到点就困,白天的时候总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一刻都不得闲。

  闵饶看着低头穿袜子和拖鞋的顾思安,只觉得这个不过几天没见的人……给他的惊喜,好像又多了几分。

  印象当中那个总是拽着一张脸,护着自己哥哥像是护着小鸡崽儿似的人逐渐的被眼前这个生动多变,却又十分克制隐忍的人渐渐代替,可当习惯了他克制隐忍之后,顾思安却又不经意间露出了孩子才有的稚气,毫无防备的让人总是分不清楚到底哪个才是他。

  有趣到……想要忍不住多欺负他,看他还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模样。

  闵饶眯起眼,手慢慢放到了顾思安的头上,慢慢的揉了一下。

  在顾思安不懂的视线中收回手,闵饶笑着摇了摇头,将那只手背在身后轻轻一握,笑着说,“没事。”

  果然很软,和卡萨一点都不一样。

 

  、第 6 章

 

  猝不及防的一个摸头杀给顾思安弄得懵了一会儿,等到闵饶离开之后,他看着穿衣镜里面自己一头的乱毛,揉了半天也没发觉到底是有哪里好摸的。

  出来的时候,他正巧看到床头柜上的照片,上面是闵饶一家人的合照,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这里应该是闵饶的家里。

  关于闵饶家里的事情,顾思安是知道一点的,闵家只有闵饶一个孩子,当年闵饶的妈妈生闵饶的时候难产又突然血崩,医院的血库告急,哪怕当时已经有数个志愿者轮番上场捐献,可最终都因为产后并发症的缘故没能挽回劣势。

  最后好不容易抢救回来的闵饶小的时候身体一度很差,发烧生病更是经常的事情,只是长大了之后,身体好像也随着慢慢的变好了,现在看起来……

  顾思安回想起自己的房间,现在在他其中一张书里面,应该还夹着有闵饶在一张健身房的照片,上面的八块腹肌和微微仰着头喘气的模样,怎么看是怎么性感。

  他在床上又坐了一会儿,想起来自己昨天的衣服全都淋湿了,现在身上穿着的都是闵饶的。自己的个头已经是一米七七,可闵饶比他还要高出一个头,自己也只到他的脖子左右而已,初步观测怎么也有一米九,因此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很大,手腕和脚腕的地方全部都挽了起来。

  这个时候,门被一个什么东西给顶开了一个小缝。

  顾思安首先看向的是高处,发现没人之后才往下看了看。

  结果,没想到门边出现的居然是一只黑白毛色的小阿拉斯加。

  这只小阿拉看起来年纪还很小,顾思安上辈子也养了挺多年的狗,初步看了一眼,也知道这只狗还没有一岁,走起路来摇头晃脑的,把门顶开之后,在外面探了探脑袋,没发现什么新奇的东西之后就想要退出去。

  顾思安一直小心的在床边坐着,看着憨头憨脑的小家伙摇摇摆摆的进来,快要走出去的时候,他终于拍了拍手,成功的吸引住了它的注意力。

  小阿拉蹦蹦跳跳的跑了进来,在距离顾思安几步远的地方停下,好奇的歪着脑袋打量着眼前从未见过的庞然大物。

  小狗还没有完全发育起来,豆豆般大小的小眼睛显得特别的逗,顾思安拍了拍手,身体不由自主的就滑坐到了地上,盘起推继续拍手,嘴里面还一边哄,“来来来,过来抱抱,抱抱……”

  小阿拉这才又尝试性的抬起腿,哒哒哒的迈着小短腿儿朝着声源跑过去,一下子扑到了顾思安的怀中,仰着脑袋好奇的看他。

  顾思安抱着软乎乎的小身体笑了,发现小狗身上的小奶毛儿都还没有完全的褪下去,柔软的触感让他忍不住一摸又摸,而且看它身上这么光滑的毛色一定是被照顾的很好,顾思安放下它出了门,发现闵饶在L市的房子居然也是一个三层小别墅,顿时对于闵家的有钱程度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只是他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看了一圈,发现好像并不在市区内,而是一个更像是来度假居住的别墅群,前面还有高速通道,四面环湖,还有一个观赏型的公园,景色相当的好。

  下去的时候有个阿姨正端着盘子上楼,盘子里面放了一碗粥,热腾腾的,上面还有一点的皮蛋和瘦肉,顾思安看着就觉得肚子咕噜噜的在叫,不由吞了口唾沫。

  “阿姨,”顾思安上前两步眼巴巴的看着,随后说,“你帮我放在楼下吧,我在下面吃。”

  闵饶房间里面倒是有一个休闲阳台,只是楼下好歹有个电视机,顾思安想着吃饭的时候还能看看电视,也是挺好的。

  阿姨闻言笑了笑,眼角立马就有了笑纹出来,看起来更加和蔼可亲了一些。

  顾思安走到了一半才觉得身边好像少了点什么,往后看了一眼,就见小阿拉着急的在楼梯上面走着,往下试探了几次都没敢下来,急的已经开始呜呜叫了。

  他这才想起来一般的狗都是恐高的,顾思安连忙两步上了楼,生怕它一个召集直接从楼梯上滚下来,就算是楼梯上铺着厚厚的地毯,可就这么滚一圈也是够呛。

  把小奶狗抱到怀里,顺带和已经开始吃饭了的闵饶说了声午安,这才把小奶狗放到了一边,说,“饶哥,这只是阿拉斯加吧?”

  “嗯。”闵饶神色淡淡的点了点头,余光看了一眼一下楼就开始撒欢的狗,又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顾思安的脑袋,若有所思的说,“爷爷身边的纹纹生的小狗,说我一个人住着没个人气,让我带一只回去。”

  老爷子年轻时在L市生活,工作。后来伤了腿,才去了B市重新打拼,现在年长了,看着儿子和孙子把公司治理的井井有条,看着老友离去,免不得就生出了想要归根的心思。

  顾思安点头,视线追着活泼的小狗看了过去,看着看着,没一会儿脸上的笑容就变得稍微淡了一些。

  他上一世也是养过一只狗的,只不过是白色的萨摩耶,说起来很巧合,那只狗是他在路边发现的,他那个时候肚子饿得不得了,在路边买了一根火腿肠和矿泉水,一边走一边打算着回家,却被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蹿出来的狗一只跟着跟了一路。

  火腿有点干,他先灌了一瓶子矿泉水,再看着火腿就有点食不知味,正巧就丢给了那只流浪狗。

  就这么一连过了几天,每次他回家的路上都能看到那只狗跟着,后来渐渐的熟悉了起来,顾思安就给那只狗起了个名字,叫它笨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