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奇小说>穿越重生>春情浓处薄>第三十四章

  当景言和哑奴站在一起时, 谁都能看出来他们二位谁是主谁是奴。当何袖发现景言并不回她的话时,自然而然地和哑奴搭起话来,那丫鬟则含着泪花去马车里收拾东西。这东西倒是不好收拾,原本被她收拾地整整齐齐的行李, 被匪徒粗暴的乱翻又塞进包袱皮里, 丫鬟自然是看不过去的,不过此时也可由不得她慢慢收拾, 也只好随意一整,带着包袱出来。

  而何袖和哑奴的搭话并不顺利。这人明明会说话的, 可是大部分时间都沉默的如同哑巴,时不时就看向那个戴着兜帽的奇怪男人,十个问题里也就两个才回答, 那回答还是十分敷衍的“哦”、“嗯”。

  何袖十分气馁,面上却不敢显示出什么。眼前这两个男人固然奇怪,却是她和丫鬟两人唯一的救命稻草, 她非得抓住不可。

  何袖的丫鬟带着包袱出来时,景言就注意到了, 伸出手来要包袱, 丫鬟愣了愣, 看向何袖。何袖说:“公子, 何袖此次出门未带太多钱财,如果您能护送我进安城,何家必将重谢。”

  话这么说出去了,景言伸出去的手也没缩回去。他对重谢不感兴趣, 现在只想拿点钱好走人。

  丫鬟得到何袖示意,把包袱打开,递给景言。景言在里面扒拉了会,发现里面多是各色衣物,还有很短很小的奇怪的布,质地轻薄,颜色粉嫩,还隐约带着些香气。景言注意到,当他扒拉这种奇怪布时,两个女人都是脸通红又欲言又止的模样。景言不需要布,他只需要钱,可钱呢,他在这里面只找到几块碎银子,在手上扔着掂量了下,不由得嫌弃地想,好少。

  何袖怕景言不肯帮他,忍不住为自己解释道:“其实我原先带出来的钱是足够的,只是护送我来的三管家拐着我另外一个丫鬟,带着钱财逃跑了,只给我留下一些碎银子,所以才……”她话没说完,忍不住哽咽了一声,那丫鬟亦是一副同仇敌忾的模样。

  景言突然觉得这个叫何袖的少女也真是挺惨的,好不容易出个远门,就一连环地遭遇这种事情。他让哑奴多问问她两句,问问她出京城做什么,要到哪里去。景言还是想跟着她,说不定还能混一顿牛奶干呢。

  哑奴收到这意思,就问了起来。原来这少女的祖母仍在老家,前几日传来信,说身体不行,想再看看京城的家人。少女的父亲在户部工作,近些日子正是忙得时候,无法告假,只好先让少女回去侍奉祖母,他们改日再出发。却没想到还会出这样的事情。何袖的老家在安城,离这里倒是不远,是离京城最近的城市。

  何袖再问景言和哑奴,能不能和他们一起行几日,景言就点了点头。

  何袖大喜过望,又想起景言刚刚把那些碎银子都收了起来,想可能恩人比较缺钱,立刻答应等她回了安城的家,就要给景言白银五千两,却看到景言摇了摇头。

  “那恩人你需要什么?”

  景言自然没有发声,何袖就转过去头去看哑奴。她发现这对主仆很有默契,可哑奴也是一副迷惑的表情。何袖只好试探性地列出几个选项,如黄金、珍珠、药材、绸缎等等,景言无一例外的摇了摇头。

  何袖脸一白,嘴唇蠕动几下,还是说道:“奴家已有心悦之人……”

  哎?被误会了!景言急忙摇摇头,就怕摇慢了让何袖以为自己是真喜欢她。他当然知道何袖有心悦之人,那不就是魏康裕嘛!他还之前还想让这个少女和魏康裕在一起呢。

  咦,等等,景言想,一开始他想让何袖和魏康裕在一起,是因为那会儿他还住在武伯侯府,何袖嫁过来,他就可以随便吃牛奶干了。可是现在想想,外面这么好,干嘛还要回去呢?既然不回去,那当然不能让何袖嫁给魏康裕了。

  魏康裕妻子可以有很多人选,可何袖只有一个。如果不是何袖喜欢魏康裕,景言觉得吧,他会挺想娶她的。

  景言摇头之后,何袖将信将疑,只好当景言是发好心。说实话,她现在也没有别的选择了,能在这遍地血泊中撑住没晕倒,已经是用了极大的毅力了。马车倒了,马受惊挣脱缰绳跑了,镖行的人无一幸免,这荒郊野外的,她也不识路,只知个大概方向,怎么能和丫鬟走到安城?恐怕路上就会遭遇不测,倒不如和这两个武力很高的男人结伴而行。

  于是这次上路的就是四人了。何袖指了方向,四人按这方向前行。景言这几日已经习惯了快步赶路,哑奴的步子只按照他来的,路边同样的风景并不能吸引景言停留下来。这便苦了何袖和她的丫鬟小溪。何袖是千金丫鬟,出门从来是乘坐轿子或马车,偶尔散步也不会走太久,这次出门带着的鞋子倒是便于走路的,可这走的路却不能是这种坑坑洼洼的土路啊!她没走多久,娇嫩的脚底就磨出了泡,还觉得鞋袜湿湿的,是出血了。丫鬟小溪也撑不住了,她是何袖身边的丫鬟,从来不干粗活,忍耐力也就比何袖强上那么一点,她还得架着何袖走,身上还背了一个很大很重的包袱,结果不小心一个踉跄,两个人都滚到了地上。

  那地上脏兮兮的,何袖身上粉色的衣裙登时沾满了黄色的泥土,脚腕也肿了起来,小溪更是不堪,因为垫在了何袖身下,露出来的一截手腕正好被一个尖利的石头划破,划出好大一个口子,流了好多血。

  先前就哭了一场的小溪这次又哭了,不过她看都不看自己的手腕,只是心疼地去检查何袖的脚腕,一边哭着说:“小姐,都是奴婢不小心……”

  何袖连缓气的嘶嘶声都只能偷偷的发出,转过头来安慰丫鬟。她们没耽误太多时间,相互扶着准备站起来走,这时候景言走了回来。

  景言我行我素惯了,并没有迁就谁的习惯,想反正弄不丢这两人。他却没想到,原来普通人是这么脆弱,连走走路都会摔倒出血的,只好走回来看看。

  瞧这两个人!一个出了血,一个脚腕扭伤,都是没法走路的了,只好先在这里休息休息。

  小溪找出一块布来,先整理出来一块平坦的地面,再把布铺上,扶着何袖坐下,自己挡住男人的视线,找出来跌打药给何袖揉了起来。一股子红花油的味道上来,景言又坐得远了些。

  哑奴去找食物了,不多时,就拎着三只兔子几只麻雀,还有一些野果回来。那兔子在此处没有天敌,长得膘肥体壮,体型顶着上小狗,这些食物四个人吃是够的。他们停留的地方没有水,哑奴刚要动手,打算烤着吃,小溪就站起来,说:“让我来吧,您歇着就好。”

  哑奴看向景言,景言点点头。他想,何袖的牛奶干做得那么好吃,她身边的丫鬟手艺应当也不会差。果然,小溪一看就是熟练此道的,在之前那种情况下打包行李,都没忘记带上调料和工具。在她的精心制作下,景言刚咬了一口鹿腿,就加快了进食速度。

  好吃!景言不会欣赏食物的味道,也没有足够的词汇量来变着法子夸奖它们。他只有三个词语来形容食物,好吃,不好吃,只吃就好。前面两个很好理解,后面那个特指哑奴做出来的奇怪食物,吃就好了,就别管味道了。

  小溪做出来的食物就属于好吃的这一类。景言好吃的也没少吃,吃的时候还有抵抗力。哑奴就不行了,在这荒郊野外里,他吃的最好吃的东西,还是刚逃出来时吃的蜂蜜。可蜂蜜到底不能当饭吃,吃得多了,就没那么惊艳了,哪里比得上这除了调料都用上,火候也恰到好处的野味呢!

  这野外的兔子肉质很柴,哑奴之前做的时候就用大火烤,烤完了也难以下咽,可现在他一口咬下,只觉得肉质含有水分,香酥耐嚼,那调料独有的五香味更是让他停不住大口咀嚼的动作。不知不觉,哑奴就把剩下的肉全吃了,而这个时候,何袖和小溪才刚刚文雅的啃着兔腿呢。

  哑奴一跃而起,说:“我再去带个兔子回来。”,很快他的背影就消失在众人眼前。景言自己的那份吃完,就起开活动身体,不知不觉越走越远,何袖只能模糊得看着他跑来跑去,不时的弯腰起来,好像在找些什么。

  四周安静了下来。其实那两人在的时候,也是很安静的,可何袖觉得这会更安静了。连风声都消失了,凌乱的杂草服服帖帖的,一丝要摇摆的低贱本性都不肯显露出来。

  她应该害怕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可她看着远处跑来跑去的背影,只觉得好安心。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萧铭的两发地雷!

  表弟在菲律宾工作一年后回来了,过几天还得走,加上见面和请客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偏偏这周学校事也多,家长会和听录课都在一起了,这样下去我是要进小黑屋的节奏QAQ